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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这不再成话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蓝晓强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
  ”
  几年前的一首《常回家看看》唱响春晚,风靡全国。唤起多少儿女思乡情,又引落多少父母心酸泪。当时想这也只不过是一首因唱出几分亲情而脍炙人口的歌曲,怎么也没有想到,时至今日“常回家看看”竟拟被写进国家大法。
  近日,据媒体报道中国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这意味着,占全国总人口数1.4%的1.67亿老年人将通过修订后的老年法受益。新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笔者作为也是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听到让子女“常回家看看”,国家已于法律的层面给予关注和保障,按说该高兴才是,可不知为什么,心里却难以高兴起来。这倒不是说我不支持将此入法,更不是我的儿女不孝,勾起伤心事,恰恰相反,我的儿女倒是经常的回家看看。让我感到沉重的是这一话题的提出。
  据了解,此消息一传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议论颇多。有的人说,伦理道德写入法律,说明了社会道德的整体低下;也有的则称这项法规一旦实施极具人文关怀,可以约束那些不孝子女。
  其实,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原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让我们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当今社会中这种美德的淡化和缺失。在我们大力讴歌那些孝老爱亲典型的背后,听到的是一个个不孝子孙为了房产、钱财与父母反目成仇大动干戈的悲情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常回家看看”从无形的道德号召,演变为强制的法律诉求,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关爱。
  实际上,这一回将“常回家看看”从道德层面上升为法律,也揭示了中国现在面临的养老困局:即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老人的精神贫困日益加深,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理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亲情,应该是人类自然而然的基本情感。古代哲人强调道,后是德,再其后是礼,最后才是法。这四方面应该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一种礼俗。回家看望父母,决不能变成“例行公事”,只为“遵纪守法”而为之,而应该鼓励人们发自内心这样做,它是源于亲情的必然所需,让老人享受真正的天伦之情。这也正是一个文明进步社会所应具备的真实形态。
  “常回家看看”写入立法,虽说具有一定的社会进步意义,以此鼓励引导大家这样做。这也是社会管理人员通过立法的形式推进人们恪尽孝道、重建代与代之间亲情的关爱之举。但值得注意的是,地区与地区风俗不同,每家每户也情况各异,法律应该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能性与如何将监管成本降到最低。此外,立法也当慎重。存好心,不能以法律的形式来处理微妙的亲情、人伦关系,甚至影响到真正的亲情的产生与分享。
  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万的增长速度,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问题日趋严峻。
  在日趋严峻的新形势下,现有养老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落后,将会使得“常回家看看”保障老人权益的法律沦为一纸空文。靠单方面的努力,“常回家看看”入法可能会是治标不治本,还难以从根本上破解当前中国养老的困局。
  养老为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要想彻底地解决该问题还需很长的路要走。在养老体制上,政府应多渠道地探索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让中国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政府还须大力完善养老政策,从物质层面为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做好专为老人服务的硬件建设;完善社会道德建设框架,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社会风尚,在社会上形成以赡养老人为荣的浓厚氛围。与此同时政府要进一步放宽社会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社区服务、义工建设、养老资金、心理干预等社会助力对于缓解现在诸多空巢老人的情感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一切,也正是我们政府应该大有作为的。
  在我们期盼着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的同时,也殷切地期盼着政府的管理者也能“常来家看看”。到那时,这个话题将不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而新的话题是:和谐至美,共建温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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