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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融合背景下的桃源瑜伽焰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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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桃源瑜伽焰口作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民间法事活动,以手势舞为主要内容,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以及独特的区域特征。文章基于此,首先对桃源瑜伽焰口做了简单的介绍,探讨了内涵以及特征,然后分析了桃源瑜伽焰口发展中所受到的多元文化影响,包括上古时期的巫术文化、外来的佛教文化以及本土的道教文化,最后探讨了多元文化融合背景下桃源瑜伽焰口的传承路径,如在艺术融合发展中传承、在现代舞蹈创编中传承、在体育健身中传承等。
  关键词:桃源瑜伽焰口 手势舞 多元文化背景
  桃源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因陶潜的《桃花源记》而闻名天下,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桃源瑜伽焰口作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桃源独具特色的民间文化之一。放焰口是佛教东传后所逐渐形成的民间法事活动,在我国多地流行,并且,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与本土文化进行了交互与融合,使得焰口活动与唐代传入之初有着很大的差别。桃源焰口因为有着独特的手势而备受关注,桃源瑜伽焰口手势舞也以民间舞蹈的类别申报非遗成功。桃源瑜伽焰口手势手印、手法繁多,既有上古时期宗教舞蹈的遗存,也有六朝时期巫术大兴后的影子,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延续性、发展性色彩。并且,在新时期文化融合的背景下,桃源焰口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契机,不断地与新的舞蹈样式融合发展,2005央视春晚的千手观音舞蹈就从桃源瑜伽焰口手势中的“观音诀”吸收了不少的内容。
  一、桃源瑜伽焰口概述
  焰口,是佛教教义中指代恶鬼的名词,有时候也称作面燃。之所以称恶鬼为焰口,因为民间传说,恶鬼身材瘦弱,喉咙细小,夜晚的时候碰到,口中会喷射出火焰。而瑜伽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瑜伽运动,而是佛教唯识学派中的瑜伽行派,源自梵文的YUJ,有“连结、结合、统一”的意思,尊弥勒佛为始祖。瑜伽焰口的目的就是借助特定的法事活动使死去的亡灵不至于成为恶鬼,或者求助佛祖帮已经成为亡灵的恶鬼解除痛苦,是一种救赎活动。佛教清规戒律森严,尤其对于歌舞类活动非常抵触,因此,一般民间巫术中载歌载舞的形式在瑜伽焰口中并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非常灵活多变的手势,也称手势舞。唐高宗咸亨年间,瑜伽行派传入武陵,这是桃源瑜伽焰口的起源,迟至唐末宋初,瑜伽焰口已经在以桃源为中心的广大区域内流行,作为佛教宗教法事中的重要环节,瑜伽焰口手势与当地原有的民间舞蹈、武术手势相融合,逐渐形成了具有区域色彩且种类繁多的桃源瑜伽焰口手势。当前桃源瑜伽焰口手势共有128种,可以分为准提谒、伏魔谒等十组,其中口诵手印34种,其余为箴言手印。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瑜伽焰口是宗教法事活动中的手印,但由于其与民间民俗活动相伴而生,且一同发展,具有很强的依附性与融合性。且瑜伽焰口手势的具体指法、动作大都来源于生活,有着很强的模仿性,且具有一定的健身功能。
  二、桃源瑜伽焰口形成的多元文化背景分析
  1.楚地的巫文化
  巫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初期所常见的一种文化类型,很多文明在诞生初期都有巫文化的色彩,这和当时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低下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对自然的恐惧以及对想象中的幽灵世界的掌控,人类会采取种种具有很强仪式感的巫术性活动。在先秦时期的中国,不同国家对巫术有着不同的态度,周天子同姓国,深受礼法思想的束缚,巫术并不兴盛,而楚国由于地理位置的独特性以及发展历程的特异性,有着浓厚的巫文化色彩。古代楚国的巫鬼祭祀之风,遍见于各种典籍,从《吕氏春秋》、《淮南子》到《左传》、《国语》等均可以看到有关巫术的记载,比如“荆人畏鬼,越人信禨”。巫文化在楚国有着重要的地位,甚至和国家治理以及军旅战争紧密的联系了起来,楚国君主在有重大活动之前,都会有相应的巫术行为,因此,张正明先生直接指出“熊绎这位国君实为酋长兼大巫”。桃源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古代为楚国的地方,是中原文化与楚文化的交汇地带,深受楚文化的影响,桃源焰口中的形成和楚国的巫术文化大有关系。
  2.外来佛教文化
  放焰口是佛教法事活动,桃源瑜伽焰口作为我国区域焰口的典型,自然深受佛教文化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佛教文化是焰口愈加得以出现的主要因素,瑜伽焰口手势均是从佛教文化中产生,在多元文化的交融与互动中不断发展完善的。瑜伽焰口的佛教元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就名称而言,无论是焰口,亦或是瑜伽,实际上都是佛经中的名词,指代恶鬼以及联结,且瑜伽焰口进行的目的也和佛教有着很大的关系。佛教倡导“度一切苦厄”,瑜伽焰口法事的目的就是帮助死去的亡灵免于沦为饿鬼,同时对已成恶鬼的亡灵进行超度,帮助其解脱困难。其次,就瑜伽焰口的操作者而言,僧侣发挥着主导作用,瑜伽焰口作为佛教法事活动,僧侣是法事的主要操作者,主持僧需头戴五佛帽、身穿青色圆领袍,依照传承的规定程式不断变换、表演各种手谒。不仅如此,在表演手谒的同时,僧侣还要口诵咒语,咒语内容以颂扬菩萨威德,劝人修练成佛为主,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且瑜伽焰口的伴奏音乐,无论在器乐选择,还是在演奏方式中,也以佛教文化为主。
  3.本土道教文化
  道教为中国本土宗教,作为哲学思想的道,其起源很早,先秦時期道家学派便已经是诸子百家的重要类型,并且,在其后的发展中,道家思想作为儒家思想的补充,在中国知识分子阶层中有着重要的影响。道教作为宗教,承袭了汉代以来的神仙方术思想,较为著名的有太平道、五斗米道等。张陵是道教组织化的主要领导者,也因此被称为张天师。道教作为本土宗教,与民俗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特别是对于丧葬仪式而言,道教与佛教处于相互竞争、相互对立的场景,直至今日,民间法事中仍然可见道教与佛教的身影。道教文化在桃源瑜伽焰口中较为普遍,比如在手势名称中,既有佛教色彩突出的准提谒、伏魔谒、莲花谒等,也有道教文化显著的三宝谒、五岳谒、五方神谒等。瑜伽焰口的实质是法事,而道教同样盛行各种仪式化的法事活动,比如斋醮,“斋醮者, 斋是戒心,醮是诚意。” 由此衍生了大量的繁复的仪式性内容,这些内容对瑜伽焰口的表演同样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多元文化融合背景下的桃源瑜伽焰口传承研究
  1.在艺术融合发展中传承
  如前所言,桃源瑜伽焰口是多元文化融合的产物,除了上述的巫術文化、佛教文化以及道教文化以外,更为广泛的民间文化同样是瑜伽焰口形成与发展的沃壤。民间文化以丰富性、多样性、交融性为特征,就以瑜伽焰口为例,其主要手势,不仅在瑜伽焰口仪式中存在,在其他民间艺术中同样存在。比如汉剧,作为桃源地区广受欢迎的剧种,汉剧青衣所采用的手势以及指法,乃至丑角旦角的逗彩手势表演,均和瑜伽焰口中的手势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不仅如此,扇子功作为桃源地花鼓中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动作与瑜伽焰口的手势非常相近,这些都不能简单地视作巧合,它们是民间文化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表现,因此,多元文化融合背景下的桃源瑜伽焰口传承除了需要建构具有较强特色的传承路径以外,更要与其他民间艺术文化紧密融合。
  2.在现代舞蹈创编中传承
  焰口作为法事活动,不仅有着丰富的手势动作,对音乐也有着很高的要求,而瑜伽焰口则是专门以手势为内容,因此有手势舞的说法,事实上,瑜伽焰口作手势作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样是以民间舞蹈的类别登记在案,可见桃源瑜伽焰口手势舞与舞蹈之间紧密的联系,因此,舞蹈传承也就成为桃源瑜伽焰口传承的重要内容。我国作为文明古国,有着漫长的舞蹈史,进入现代以来,随着西方舞蹈在我国的日益普及与流行,传统舞蹈,尤其是民间舞蹈出现了传承乏力的现象,这与传统文化传承以及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因而,深入发掘民间舞蹈中的动作元素,融入到现代民族舞的创编中就成为必然的选择。瑜伽焰口与现代舞蹈的融合已经有一定的经验可循,最为突出的就是2005年央视春晚上的千手观音舞蹈,优美的手势深深地震撼了观众。在未来的舞蹈创编中,更要从瑜伽焰口中汲取养分。
  3.在体育健身中传承
  文化传承不能仅仅依托于历史性,更要依托于实用性。历史文化价值是瑜伽焰口传承的客观需要,而实用性则是瑜伽焰口传承的内在动力。随着乡土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升,桃源焰口愈加原始的功能已经在不断淡化,除了在乡村地区仍然会采用瑜伽焰口手势外,影响力已经式微。然而,在当前多元文化融合的宏观环境下,瑜伽焰口的其他价值得到了彰显,最为明显的便是瑜伽焰口的健身价值。当前人们的健康意识大为提升,健身文化成为全面文化,瑜伽作为印度传来的一种运动形式,深受国人,尤其是青年白领的喜爱。瑜伽焰口虽然与现代瑜伽活动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但瑜伽功中不少雏形与瑜伽焰口手势相近,且研究表明瑜伽焰口有着不可小视的健身功能,值得在现代人的体育运动中推广应用,这变相地为瑜伽焰口的传承提供了新的思路。
  结语
  放焰口是佛教东传后在民间兴起的一种法事活动,它的活动形式与中国人古已有之的祭祀活动有一定的相似性,加上放焰口背后的求善、教化思想,与儒家传统文化非常接近,因此,迅速在乡土社会获得了广泛的影响力,成为民间文化的分支。瑜伽焰口以手势舞为主要内容,手势的形成既有巫术的色彩,更有佛教以及道教的内涵,是多元文化共同的产物,在未来的发展传承中,更需要从文化融合的角度出发,采取好有效的保护措施。
  参考文献:
  [1]杨秋悦.瑜伽焰口仪式与仪式音乐[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12,30 (2) :134-142.
  [2]颜婷婷.佛教焰口与道教施食仪式音乐形态特点之比较研究[J].歌海,2014(06):21-30.
  [3]张泽洪.道教斋醮仪式的文化意义[J].中国文化研究,2002(03):103-110.
  [4]叶小英.小议桃源瑜珈焰口手印与我国戏剧手势的相似之处[J].大众文艺,2010(24):206.
  [5]张伟丽.清代“放焰口”民俗化特征及其成因——以《阅微草堂笔记》为中心[J].怀化学院学报,2007,26 (10) :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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