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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亚琼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触犯刑律的犯罪种类的总称。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是近年来我国乃至全世界刑事犯罪的一个特征和趋势。
  关键词: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犯罪特征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11)02-0015-02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这项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要领及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1、从案件类型上看:主要为抢劫、盗窃、伤害、强奸这几大类,其中抢劫、盗窃为主的侵犯财产型的犯罪,多为共同作案或团伙作案,且作案手段简单,犯罪预备期短,以伤害强奸为主的侵犯人身类型的犯罪,多为单独作案,主要对象为自己熟悉的同学、邻居,作案时临时起意的较多。
  2、从犯罪的主体上看:主要为抢劫、盗窃的案件多发生在辍学后流入社会的无业少年违法犯罪比例远远高于在校生比例;(2)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高于城镇;(3)从犯罪年龄上看,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近几年多为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4)从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多为从犯。
  3、从危害结果看:未成年人犯罪蔓延广、网络性较强,具有明显的纠合性特点,恶性案件较多,其手段残忍,对社会的危害日趋严重。
  
  (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可归纳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大类。
  1、主观原因
  1、好奇、好胜、爱寻求刺激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总的来说,青春期中的未成年人精力充沛,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励,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充满了求知的欲望,但由于各方面的压力,群体心理处于波动不定的焦虑状态,所以一方面他们心理极为脆弱,另一方面又可能铤而走险。
  2、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水准低下,有的青少年是文盲和半文盲,有的未成年人平时不注重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道德标准低下,对自己放任自流随心所欲,以至违法犯罪。
  
  (三)客观原因
  1、不良的社区环境和不良文化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不良习惯和不良的社会心理素质。
  2、家庭负面因素的影响和学校德育的软弱无力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家庭负面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孩子面前发牢骚说一些前途无望的话;二是不健康家教模式的影响:三是父母离开的影响,父母离异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感情的正常发展;四是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思想,贯穿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条、第3条、第5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
  (一)教育保护原则是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模糊,可塑性大,未成年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判断能力薄弱的时期。家庭、学校、社会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无论从未成年人的特点看,还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看,都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二)及时防治原则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生活心理尚未成就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任何一种犯罪行为的发生,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甚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及时做好防治工作,能够有效制止那些处在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
  (三)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做好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
  (四)科学性原则就是依据以往成功的经验和司法实践总结出的经验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救。
  
  三、处理束成年犯罪的对策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1)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导致未成年犯罪本质原因,很多未成年人都是以自多为中心,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了个人的利益什么错都敢犯,什么法都敢犯,走向极端。
  (2)引导未成年人抵制享乐主义有的未成年人受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反高档的物质享受作为追求目标,道德意识淡薄,一味的放纵自已,为所欲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帮助未成年人抵制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是文化市场的精神污染,二是社会的不良风气和不良影响,三是唯利是图的观念,以上三种因素都冲击着未成年人的观念。
  (4)弥补学校的教育方面存在漏洞有的学校教育知识结构存在缺陷,很多学校多年来实行的是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德育,一些教师本身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对学生不能一视同人,甚至出现打骂体罚的现象,一切学校政治教育内容僵化,形式单调,针对性不强,手段落后,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到位。
  综合以上分析,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振兴中华的根本在于人材,邓小平同志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关注,他提出了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的号召,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只有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使青少年接受正确的观念,养成尊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他们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一是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父母要从自身做起,尽到父母的责任。二是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三是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四是全面落实对教师的监督。督促教师履行好职责。
  (3)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未成年人一片蓝天,还校园一片净土,使社会教育走上正规。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应当关注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要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注,如果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一定能得到有效保护,我们应该继续关注,热情帮助,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避免未成年人犯罪,为和协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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