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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介机构的定位和发展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 玲 郑金月

  一、档案中介机构的定位问题
  
   定位之一:档案中介机构的产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一种改革和完善。建设“有限政府”,实现对市场的间接管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一。那种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手包办”档案事务的体制和做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档案中介机构的产生,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之间有了一种承上启下的新型档案机构,它在整个档案事业体系中处于一种沟通桥梁的位置,起到联结纽带的作用。它的产生,使档案事业体系构筑在政府―――中介―――社会这样一个框架体系下,有利于达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有效实现和社会档案事务的充分解决。
   定位之二:档案中介机构是档案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土壤和承接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既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法规、规划、业务标准,执法检查,教育培训等档案事业宏观管理的内容,也包含了具体业务咨询、技术辅导等有关档案事务性的微观指导内容。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积极转变职能中,大量档案微观业务被分离出来,需要有一种介于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接。在这种形势下,档案中介机构应运而生。
   定位之三:档案中介机构的产生是社会档案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一个必然结果。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减员增效,设专职档案人员的单位越来越少,而档案工作任务并没有减轻,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档案中介机构的作用。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样对原有的企业档案管理体制造成了冲击,企业为了压缩开支,往往更愿意把企业档案管理事务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来做。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很快,相当一部分民企法人开始意识到建档工作的重要性,但缺少专业人才,需要得到档案中介机构的帮助。还有不少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和业主在尝试按国际惯例运作建设项目中,逐步意识到以规范的建设项目档案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软成果至关重要,而专业的档案中介服务恰好满足了他们的需求。总之,各类社会主体对档案工作需要的日益增长与其处理档案事务的能力相对薄弱的矛盾不断突现,使档案中介机构有了用武之地,获得良好的发展契机。
   定位之四:档案中介机构是我国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大致可分为:自律性行业组织类,法律、财务等服务类,信息、咨询服务类,市场交易中介类,市场监督鉴证类。档案中介机构兼有第二、第三、第五类服务机构的特点,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和专业技术要求,提供档案法律咨询、档案专业服务、档案业务评估鉴证和档案信息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营造档案中介机构的良好发展环境
  
   1.健全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体系,为档案中介机构营造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从不同层面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规定。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档案中介机构建设的相关内容。省政府规章《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也明确把档案局中介机构纳入其中。浙江省“两办”颁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也对此有明确规定。尽管如此,总的说来档案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还并不十分明确,相关的法律政策支持体系还远不够健全。特别是从较高的法律层面对档案中介机构的地位、责任、权利、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赔偿制度、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明确的界定,为档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还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为档案中介机构营造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是: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重。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中介机构的关系而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向档案中介机构放权,把非政府监管的档案工作和以往承担的微观业务放给社会,把社会性、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的档案事务交给中介机构,以充分发挥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在承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转移职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依法加强监管,为档案中介机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通过必要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操作的档案中介机构和档案中介从业人员,建立起公平有序的档案中介服务的市场秩序,促进档案中介机构良好竞争和健康发展。一是要统筹考虑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问题,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形成合理的总体布局。二是实行档案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建立档案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为依法监管打好基础。三是组建档案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制订档案中介服务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严格实行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规范档案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五是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对违法乱纪中介行为严厉惩治,并追究到具体责任人。
  
  三、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趋势
  
   浙江省从1992年成立的湖州市、建德市档案事务所等第一批档案中介机构算起,至今已有13年历史。浙江省的经验表明,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将呈现五大趋势,这也是我们应该努力推动的方向:
   1. 多元化趋势。指的是档案中介机构的经济成分多元化。档案中介机构从一开始主要是由各地档案局(馆)投资组建、国家所有发展到现在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体私营和混合所有制并存的多元化局面。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现有各类档案中介机构50多家,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档案局馆所属的企业或事业性质的单位,占大多数,约30多家;一类是个体私人企业,有10多家;一类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有5家左右。这一趋势表明,档案中介服务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开始出现,市场已初步形成。
   2.多功能化趋势。指的是档案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日益全面化。从浙江的情况看,档案中介机构诞生之初,其服务范围主要局限于档案业务咨询、档案立卷服务等少数几个项目上。近年来,它的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日益增强,一是服务内容全面化。从档案法律咨询、档案管理方案的策划、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重大项目档案评估,到档案管理各个业务环节,档案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处不在。二是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有业务咨询,也有价值评估;有提供劳务,也有技术加工;有专业培训,也有上门服务;有代查档案,也有档案寄存;有人才推荐,也有软件中介,等等。三是服务手段的多样化。档案中介服务的手段正由主要依靠传统的手工操作开始向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转变,如档案的数字化处理,视频、音频档案的采集制作,电子化编研等。
   3.市场化趋势。档案中介机构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目前多数档案中介机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系密切的现状应该是暂时的,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趋势将日益明显。浙江的档案中介机构已积极开始参与档案业务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市场竞争的态势日益显现。如去年杭州市档案馆数字化工程对外发标时,就有五六家档案中介机构参与竞争。
   4.规范化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讲,规范化程度不够是影响档案中介机构职能发挥的最大障碍。档案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实质上涉及的是其与服务对象的信用关系问题,档案中介机构如果不规范,其信用度就要大打折扣。因此,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档案中介机构良好的信誉度,不仅是今后档案中介机构发展完善的重点,更是关系到其生存的基础问题。着眼点主要在规范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内部管理机制。档案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职业道德规范、员工行为准则、考核考评制度等,规范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对越权、违规从业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惩处。二是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和公布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工作程序规定、过错赔偿制度等,建立项目经理制、全面质量管理制等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从而提高档案中介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规范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档案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要注意更新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档案业务规范和标准。四是规范人才流动机制。要对从业人员进、出严格把关,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对不合格的冗员要坚决辞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中介从业队伍。
   5.规模化趋势。要鼓励档案中介机构实行规模化经营,进行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的联合、重组,以培育形成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特色,在体制、竞争、业绩、诚信等综合优势较强的档案中介机构,催生、引进和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上规模的档案中介机构。目前,浙江省已有不少的档案中介机构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赢得了市场,形成了较大的经营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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