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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美丽新世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莉 王彦茹

  摘 要:21世纪是一个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舞蹈这门历史悠久的艺术门类也在这一独特的语境下有了更为丰富的表现形式。现代传媒的飞速发展不仅改变了舞蹈的传播方式,也改变了舞蹈的存在空间,使得舞蹈以更为便捷的方式进入大众的视野,对舞蹈文化的传播与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无疑,大众传媒这一美丽新世界为舞蹈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但它为舞蹈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新的方式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许多问题。近年来中国舞蹈作品、电视舞蹈艺术片层出不穷,电视舞蹈大赛已经举办多届,从国外引进的舞蹈类电视选秀节目《舞林争霸》也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利用大众传媒这个平台去发扬中国博大精深的舞蹈文化成为了关键。本文在文化人类学的视野之下,在大众传媒这一领域,仅对中国舞蹈的现状与发展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关键词:舞蹈;大众传媒;传播;发展
  人类经历了从纸质印刷到收音机再到电视传媒网络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无论是电视媒体还是网络媒体,与视觉主义相联系,人们越来越注重视觉感官享受,正如赫胥黎在其著作《美丽新世界》中所预言到的那样,如今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欲望和刺激,我们的文化由于享乐而失去了自由,似乎取悦已经成为了文化存在的主要目的。这也正是舞蹈文化与传媒结合时所面临的窘境。处在信息共享交换如此便利的特殊时期,传媒与舞蹈的结合使得中国的舞蹈文化在不断普及的过程中不免受到世界各种文化的冲击,甚至出现审美标准上的盲从等问题。
  1 大众传媒的特性
  1.1 大众传媒的定义及特点
  大众传媒的定义为,“以几乎相同的形式广泛分布的通讯媒介,它们不仅包括电影、录像、电视、电台和印刷刊物这些一提起传媒就常常跃入我们脑海的形式,还包括石板印刷品、广告牌和万维网(环球信息网world wide web)。而这个定义的关键是“不要被媒介的大小所蒙蔽”。无论媒介的大小,它被给与的力量和它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限量的。大众传媒的特点:(1)可复制性,它可以使表现的内容无限复制的存在于任何隐匿的空间。(2)广泛、公开、快速、连续的信息传播。不受时空的限制,受众广泛且背景各异。(3)组织化、职业化的传播者。(4)是有预设有目的有策略的传播过程。
  1.2 大众传媒的重要性
  大众传播的文化消费品与普通的物质消费品不同,它在任何的消费中都会影响着文化消费者的道德观念、价值判断、人生信仰和文化认同等等。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产品比起常被评论家关注或理性剖析的艺术来说,提供的文化指数更加可信。论及“传媒”,美国人类学家迈克尔·赫兹菲尔德指出了人类学家对传媒应有的态度:“人类学家不应该将媒体视作仅仅是娱乐而拒之门外,也不应该将媒体当作不假思索的剥削而加以谴责。因为上述两种情况都拒绝相关参与者对于他们的行动做出的解释。”因此,我们应当超越传媒仅仅是娱乐的“常识”,试着去分析在舞蹈文化的传播过程中电视传媒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了解其中混杂的各种权利、霸权意识、经济利益以及娱乐因素等等。在《传媒时代人类认知新概念》一书中,说到了媒体过度娱乐化和责任感缺失的问题。虽说大众传媒越来越倾向于娱乐化,但是大众传媒对公众有着教育指导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公众认知对媒体系统的依赖甚至有媒介崇拜的倾向,不管是媒介的内容或是形式都被受众内化为一个绝对意义的存在。鉴于以上两点,我们还是有理由去限制媒介被利益集团所操控,对媒介放弃社会责任的做法予以谴责。
  2 在大众传媒的语境下,舞蹈传播的特点:
  (1)与市场运作相联系。抗争与妥协:传媒与市场接轨,不可避免的具有商业性。一切文化的传播都是在职业传播者的操作下有目的有策略的传播。传媒强大的控制着传播的话语权利,又卑微的被自己制造的受众支配着。而在传媒语境之下的舞蹈内容、题材、风格、形式等等都为了迎合传媒的特性做出相应的妥协。与市场相结合的舞蹈属于文化产品,大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电视节目需要收视率,网站需要点击率,报刊杂志音像产品需要销售量。因此,在这些媒介的重构之下,媒介本身就已经对舞蹈做出了相应的选择。如影像中的舞蹈是录制下来的,摄影本身就不可能还原真实的舞蹈场景,摄录下来的可能是一部分肢体,并且不能排除摄影师的个人因素,摄影师的喜好、风格等等都不尽相同。我们必须把这些因素对舞蹈的影响也考虑进去。与市场相结合的舞蹈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不仅不尽量还原舞蹈的真实性,还带有某种霸权意味的控制着舞蹈的真实性,有时不惜以大篇幅的煽情作为噱头,以至于受众最后关注的可能都不是舞蹈本身。传媒的商业价值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之中也会被利用,是媒体的出现使特定的文化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有时可能会带有某些特定的权利意识。人们可能会认为上了电视的上了报纸的舞蹈更权威、更专业、具有更高的美学欣赏价值。
  (2)同质与个性的对立。同质与个性的对立就在于不可复制与大量复制的对立。舞者的身体和时空都“不可复制的价值”正好与建立在传媒技术基础之上的“大量复制的价值”形成鲜明的对立。今天传媒的高度发展是依赖于技术的复制与传播,而舞蹈的本体恰恰是反技术反复制的。大众传媒追求同质化、大众化、娱乐化的感官刺激,舞蹈却有着真实性、个性化的本真。舞蹈这种坚持身体的真实,可脱离外在技术的特质,使它和现代传媒之间始终在进行一种非常复杂的抗争与妥协。
  (3)以特殊的“共鸣”为纽带。诺斯罗普·弗莱在《伟大的符号:圣经和文学》中写道:“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种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共鸣能使某一思想、话语超越特定语境,进入到其他更为广泛的语境中。《娱乐至死》一书的作者尼尔·波兹曼则认为,任何一种媒介都有共鸣,不管一种媒介原来的语境是怎样的,它都有能力越过这一语境并延伸到新的未知的语境中。由于它能够引导我们组织思想和总结生活经历,所以也总是影响着我们的意识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它有时影响着我们对于真善美的看法,并且一直左右着我们理解真理和定义真理的方法。舞蹈,通过大众传媒的方式,以上述“共鸣”为纽带,将文化的生产者、文化产品与文化的消费者联系在了一起。建构起了一种新的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方式。通过引起“共鸣”,在构建当代想象、权利与身份以及文化认同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人们在电视或网络上看到一段舞蹈时,可能会唤起他们的某些生活经历或心理的某种情感记忆,共鸣的作用也就显现了。传媒形式下的舞蹈与我们在剧场中观看舞蹈引起的“共鸣”可能会有所不同,后者的受众群体较少但也有更为直观的视听觉甚至有时还有触觉嗅觉的刺激,审美感受会更为真实。而前者由于有着特殊的媒介,观众是传播信息的接收终端,媒体只是单方面的触发人们的情感体验。   (4)具有深刻的广泛性与互动性。由于传媒的“可复制性”,舞蹈的传播也是如此。通过传媒的无限再现使舞蹈获得了新的意义。这种再现的方式是多元的,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书刊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体,都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大众媒体的出现使得舞蹈的传播没有国界的限制,没有族群的限制,没有时间的限制。舞蹈文化资源为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俗的人们所共同享有。这样深刻的广泛性始终是一把双刃剑:剧场中的舞蹈有特定的空间和时间限制,而光盘、影像资料、印刷资料却可以永久保存且可以随时使用。如舞蹈《大河之舞》曾经风靡一时,自1995年在柏林公演的轰动效应开始,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大河之舞》在世界范围内巡演,并刻录了多个版本的光盘,即便没有机会亲临剧院观看演出的大众,也能通过网络或者光碟来一睹爱尔兰舞蹈的风采。这样一来,通过搬上荧幕、报刊宣传等方式扩大受众从而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和更深层次的文化交流。爱尔兰的历史文化精髓、爱尔兰人民坚忍不拔乐观进取的精神也在此过程中播散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大河之舞》的成功,是作品本身的成功,也得益于广泛的宣传交流,文化的包容性不仅在作品内容中体现出来,在世界巡回的过程中,也广泛吸收当地的舞蹈元素为其所用,不断丰富而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在舞蹈文化的交流中,传媒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形成了十分频繁的互动。这种互动不同于剧场内舞者和观众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双向即时交流,在大众传媒的语境下,人与人的交流需要“物”作为媒介,这种互动是延迟的。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为例,创作者到民间采风,提取元素进行舞蹈创编,作品成型后或参加比赛或进行展演,随后在网络或其他途径共享,当地人看到自己族群的舞蹈,也不免从中学习,由此形成一个循环互动的过程。舞蹈的教学也是如此,经过实际录制的舞蹈教学视频、光碟等等,为舞蹈学习者提供了更为广泛便利的学习途径,大众传媒成为舞蹈普及教育的广阔平台。
  3 大众传媒推动下中国舞蹈需自我完善
  在媒体膨胀的当今社会,大众对舞蹈的认知所受传媒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每当我们打开电视欣赏舞蹈节目时,每当我们在网络上观看舞蹈作品时,每当我们阅读舞蹈评论时,我们的眼之所见耳之所听都能对我们的文化价值判断等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大众看到怎样的舞蹈就会对舞蹈文化产生相应的想象。如何利用传媒使舞蹈文化获得发展一定需要从舞蹈本体上下功夫。很多舞蹈作品为了取悦受众或是配合某些电视效果,把重点放在了华丽眩目的技巧或是新颖独特的形式上,舞者沦为表演的工具,舞蹈甚至沦为盈利的手段,舞蹈本身黯然失色。
  (1)“西方化”:我们为何要活在他人的范式里?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是实现民族认同的基础。在享受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欢乐时光时,打开电视看起了中央三台的舞蹈节目,感叹舞蹈艺术普及程度有所提高的同时,也为中国舞蹈的发展前景感到担忧。尤其记得其中有好几个作品,都是穿着西方的芭蕾舞鞋跳着汉族的舞蹈。表现中国当代老年人精神抖擞的风貌的形式有许多种,但是盲目的趋从于西方芭蕾的舞蹈形式还是值得反思的。就2013年代表中国核心文化价值取向的春节联欢晚会来说,整场晚会的舞蹈节目可以说只有三个,一个是少儿舞蹈《剪花花》,一个是土耳其舞蹈《火舞》,另一个是侯宏澜与郎朗合作的芭蕾舞《指尖与足尖》,中国有那么丰富的舞蹈文化资源,自己的舞蹈已不知身在何方。春节期间,中央台的公益广告中一个小男孩儿带着童真又充满神气的口吻反复说着“这是我们的节日哦!”。听后觉得欣喜不已。在西方节日过得越来越隆重的当下,中华文化的根是绝不能丢掉的。如果有一天我们可以骄傲的向世界宣称“这是我们的舞蹈”,我相信那个时候,中国舞蹈的曙光便已显现了。
  (2)“机械化”:舞者并非“机器”。舞蹈用身体去表达思想情感,舞者的身体是会说话的情感表现载体。作为一名舞者,他首先是人,而人是有生命力的。试问,如果舞蹈只是一味的机械运动,千篇一律,还有何美感可言?舞蹈时而等同于杂技,时而近似于广播体操,毫无人性可言,舞蹈也就不存在了。不得不提时下大热的南方舞校,在湖南卫视的某档节目上一炮走红,进而出现在各种电视节目中,甚至登上了2013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在所有人都为整齐的高难度技巧欢呼喝彩时,我们似乎忘了,自己正在观看的是舞蹈节目。尚是年幼的小姑娘们一个个都被训练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合着音乐做着技巧展示。至于这些孩子到底会不会跳舞,能不能跳舞,无从得知。为了某些宣传和经济利益而做出的纯机械化训练。传媒被有心利用的后果便在于此。大众传媒对于受众是具有导向和教育功能的,其对大众审美的引导作用是显而易见不可忽视的。需要说明的是,这其中的商业性、西方化、机械化现象并不是独自存在的,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互相联系,此中有彼。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利益或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而处心积虑的使舞蹈西方化、机械化、商品化。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抛弃了舞蹈的文化内涵,抛弃了舞蹈对生命关怀的责任,使大众对舞蹈的认知有失偏颇。
  4 结语
  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在此讨论大众传媒与舞蹈是否可以相得益彰已无意义,艺术(包括舞蹈艺术)与技术相融合的趋势不可逆转。我们并不否定大众传媒对舞蹈传播与发展的功效,只是对时下的一些现象进行必要的反思。我们需要更为深入的了解大众传媒和舞蹈艺术这二者各自的本质和特点,才能在二者的交融过程中把握好尺度,达到双赢。大众传媒需要尊重其负载内容,同时也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舞蹈与大众传媒要在斗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斗争。不可置否,大众媒体对于舞蹈的普及还是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对当代优秀作品的留存也为后世积累了文化财富。我们需要正确的借助大众传媒来传播和发扬中国舞蹈文化,同时,我们舞蹈工作者需要不断的努力去完善自身,使舞蹈归于艺术本身,归于人类文化本身,让更多优秀的舞蹈作品借助传媒的美丽新世界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
  参考文献:
  [1] 王建民.艺术人类学新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2] 迈克尔·赫茨菲尔德(美).人类学:文化和社会领域中的理论实践[M].刘珩,石毅,李昌银,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
  [3] 李岩.传播与文化[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4] 金雁,李鹰,郑穗平.传媒时代:人类认知新概念[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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