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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权利保障的信息论思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阳

  摘要:随着高校信息化的逐步推进,信息论的整体性、有序性逐渐运用于高校教师权利保障实践中。就目前而言,我国在高校教师管理中还存在着教师参与权缺乏、教师维权用法层次低等问题。本文基于信息质量与教师信息素质等信息论视角来填补相关教师权利保障制度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关键词:信息论;高校教师;权利保障
  教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明确指出:“要依法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就实践而言,在高校管理系统中教师的权利保障尚未形成整体的、有序的衔接机制。所以,急需填充相关教师权利保障制度以有效保障教师权益。
  一、信息论视角探寻高校教师权利保障的价值
  信息论是信息的本质与传输规律的科学理论。美国的申农(C.E.Shannon)于1948年发表的《通讯的数学理论》奠定了信息论的基础,并提出通讯系统模型,即:信源-编码-信号+噪音-译码-信宿。[1]信息论包含整体性、有序性等特征。其对探索高校教师管理中的教师权利保障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信息整体性是教师权利保障的前提条件。高校教师管理系统是一个由信源、编码、信道到译码、信宿的完整过程。教师权利涉及整个系统的各个关键环节,并构成教师权利体系。依据信息论整体性原则分析教师权利体系主要包括:第一,消极地位的自由权。在信息的正向流动过程中,教师(信宿)处于接受高校信息层面处于低量状态,应该具有生存发展权、人身自由权、学术自由权等消极的自由权;第二,积极地位的请求权。在信息逆向流动过程中,教师是组织高校教学工作的主要力量,具有获取报酬权、进修培训权、公正评价权、奖励权等专业人员的请求权;第三,主动地位的参与权。教师在整个高校教师管理过程中具有民主管理参与权、开设课程权等参与的权力。从整体性上认识教师管理过程中的教师权利体系是教师权利保障的前提基础。
  (二)信息有序性是教师权利保障的必然要求。高校教师管理活动是一个依法有序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过程。有序性原则是高校管理与教师认知发展的逐步推进的过程,贯彻这一原则基本要求,首先,确保信息发出的有序性。作为信息的供体,高校在信息传递的整个过程中扮演信息源的角色,信息的发出是合理的、有序的;其次,保障信息传递的有序性。高校教师管理是一个有序的信息传递系统,高校发出指令,选定信息符号,进行编码,经载体将信息传递给接收者教师(信宿)。最后,确保信息接受的有序性。教师接受信息有序性可分为纵向有序性与横向有序性,纵向有序性是指教师接受信息是通过上下级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成的。教师接受信息也具有横向性,教师可以通过相互间的信息流动激发,追求自身权利的实现。这种信息传递的有序性是教师权利保障机制构建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教师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教师民主参与权缺乏,降低信息整体质量。教师聘任制推广以来,部分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依然表现为高校行政领导下的支配与服从关系,高校教师参与权缺乏。据一项关于某地区教师参与高校决策内容程度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教师参与高校决策的实际程度不高,教师参与决策的实际水平与期望水平之间存在非常明显差异。从三个方面分别比较发现:在涉及教师利益方面的决策问题,教师实际参与程度约为17.04%,期望参与程度约为49.71%;在高校发展方面,教师实际参与程度约为13.70%,期望参与程度约为51.56%;在其它方面,教师实际参与程度约为5.62%,期望参与程度约为29.34%。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决定着高校目标不能无视教师的生长需要,一切对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性构成威胁的目标,可能会引起教师间的恶性竞争,遭到教师的抵制。[2]在实际高校管理中教师参与权的缺乏,导致制定不符合教师发展实际的目标及规章制度,造成政策失真,危害高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二)教师维权用法层次低,抑制教师信息素质。高校管理长期在行政化阴影的笼罩下,教师普法用法培训滞后,高校薪酬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地制定过程并非完全尊重教师的自主性、个性化、多样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证。教师教育培训内容鲜有涉及教师法律培训课程,导致教师对高校决策质量丧失信心消极懈怠甚至利用其它非法渠道发泄不满情绪。这些情况必然引起教师之间不满情绪的扩散,近些年这种趋势呈现出日益显性化的特点。例如,2013年某地一所高等院校就曾因高校在进行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时不符合教师的利益诉求。高校试图强行推动最终决议,引发部分教师不满,信息通过教师之间的传递,最终爆发群体维权事件。高校信息反馈失灵,不满情绪的传递由非显性到显性的转变,导致信宿群的集体申诉以“抱团取暖”的方式使自身权利得到必要救济,最终危害高校的日常管理活动。
  三、信息论视角下的校内教师权利保障机制构建
  (一)确保信息整体质量:保障教师民主参与权。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直接影响高校的决策。鉴于教师在高校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在政策制定、执行及反馈整个过程中注重发挥教师协同参与的作用,是高校提升决策质量、保障教师基本权利及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首先,以获取信息为目标的教师参与。获取信息是参与高校管理的前提,信息量决定了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为了教师更好的参与到决策过程,高校有必要设置专门机构培训教师。其次,以增进信息接受性为目标的教师参与。教师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与开展相关试点实验以增加教师对政策的接受度。最后,以分享信息执行权为目标的教师参与。教师分享高校管理政策执行权主要通过教师组织将教师对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上报于高校,以教师组织的形式建议并监督政策执行者对教育政策作出调整。提高教师在日常管理事务中的参与权,以此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提升教师信息素质:开展教师普法用法教育。维纳曾说过:“有效地生活,就要有足够的信息”。汲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是教师维权的基础。目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教师群体缺乏起码的维权意识,难以形成具体的维权计划和策略,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进行及时的维护。因此,高校在教师培训的计划中,应明确把法制教育课程列入其中,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使法制课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高校对教师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是提高教师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其一,转变教师观念,提高维权能力。普法教育要做到“三全”,即全面、全程、全方位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法制教育,使之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三全”是教师维权的前提条件。其二,理顺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平等关系。教师与高校之间权利与关系的平等,是合理有效的维权的基础。教师从传统的信息被动接受者转变为能动的信息执行者与反馈者,需要努力提高普法用法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以适应当代法制社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蓉.叶茵.信息论基础[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1.15-16.
  [2]马靖芳.影响教师对学校管理目标认识水平的因素[J].中国成人教育,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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