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查办司法渎职侵权犯罪要强化¨五个意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2007年以来,我院在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刻把握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特点,通过强化“五个意识”,不断提升侦查水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人,并深挖出其他职务犯罪案件8人,其中涉嫌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9人(含副处级要案6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情报意识。夯实基础
  注重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把握犯罪特点,综合分析研判,有效指导具体侦查行为,提高侦查质量和效率。如我院在初查省、市检察院交办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贾耀作涉嫌受贿线索过程中,通过对已掌握的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深挖出原湖北省直机关工委干部周少光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并一举击溃了贾耀作顽固抵赖的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了受贿1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二、强化规律意识。把握方向
  注重把握关键环节,明确侦查方向。如我院在查办市检察院交办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胡荣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中,注重把握民事执行案件中的评估、拍卖环节缺乏公开性、透明度,法官在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时缺乏监管,且一些评估、拍卖公司在激烈竞争中为承揽业务不惜违反客观、公正的行业道德。按照法官授意出具评估报告、违规拍卖的特点,查明了胡荣滥用职权,擅自委托不具备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授意进行低评,造成3000余万元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事实。
  三、强化谋略意识。科学决策
  注重缜密思考、周密运筹、灵活应变,智慧突破案件。如我院在查办市院交办的原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爹山法庭审判员唐骏涉嫌玩忽职守案中,在综合分析情报信息基础上,根据案情进展分步骤,层层递进,先后制定多套侦查方案,宏观上涵盖案情分析、侦查方向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微观上细化到找人、查账、询问、调取证据等环节,并做好发生各种突发事件的侦查预案。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调整侦查思路,灵活运用侦查谋略,彻底查明了唐骏在负责办理民事纠纷案件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他人遭受250余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事实。
  四、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质量
  紧密围绕着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进行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如我院在查办原矫口区法院汉正街法庭法官李涛滥用职权、受贿案中,从民事纠纷人手开展侦查,全面调取李涛办理的冯某与斫口装饰材料制品厂借贷纠纷案的借款收据、借款协议、还款计划等书证,并联系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及时收集了冯某、彭某等人的证言,所有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充分证实了李涛与当事人串通,虚构借款纠纷,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犯罪事实。此案向汉阳区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李涛有期徒刑2年。
  五、强化整体意识。增强合力
  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查办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中的作用,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侦查格局。如在查办市中级人民法院6名法官涉嫌渎职、受贿窝串案中,省、市院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作出重要指示。省、市、区三级反渎部门上下联手,纵向指挥,整体作战查办该案。我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从选择初查方向、制定审讯策略到排除干扰阻力的每个关键环节都亲自参与,加大组织领导和督办力度。经检察长决定,以反渎、反贪为主体,从民行、监所等部门抽调干警组成办案专班,成立了预审组、外调组、内务组、保卫组、后勤组,各小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全院一盘棋”的侦查格局。侦监、公诉部门分别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补充、固定和完善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我院仅用两个月时间,一举查办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骆河安、执行庭副庭长靳晓路、办公室副主任李炎等6名法官涉嫌渎职、受贿系列窝串案。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02348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