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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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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征地已经逐渐成为获取新的建设用地和资源的主要途径之一,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活力。然而土地是民生之本,是一切财富的来源,在征地过程中涉及到农民安置、土地征收和耕地保护以及权益保障等问题,土地征收制度在“三农”问题中也成为一个焦点。因此,如何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并且不断地对其创新和完善,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热议话题。
  关键词: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法, 公共利益 ,征收补偿
  Abstract: in ou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rapid development and urbanization acceleration of the background, the land expropriation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new construction land and resources for one of the main way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provides irreplaceable important energy. However land is the people's livelihood this, is the source of all wealth,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land expropriation for land expropriation, farmers and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and rights protection, land expropriation system in the "three rural issues" has become a focus in. Therefore, how to improve land expropriation system, and constantly on the innovation and perfection, has become a topic of hot debate of concern.
  Keywords: land seizures, land tax law, public interests, the collection of compensation
  
  
  中图分类号:DF4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最基本的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地协调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而且对于社会的长足进步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的土地征收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和盲点,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和现实需要构建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才是当务之急,以下几点将作出比较良好的说明。
  
  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法》。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集中式立法和分散式立法是土地征收的两种主要模式,而我国的就属于分散式立法形式,由于土地征收制度涉及行政法、宪法以及民法等很多法律领域的调整,出现操作性困难以及立法矛盾等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可以通过效仿集中式立法的形式,建立统一的《土地征收法》。详细一点来讲,要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地方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在这部《土地征收法》中,所体现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基本的有关土地征收操作的流程以及遵循的规定等,而且要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和环节做出比较详细和具体的说明,包括征地申请、征地前公告、审批以及听证等各个方面。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地防止在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政府任意扩大征地目的、补偿机制不科学以及征地行为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和出现,在内容上要明确征地补偿的范围和要求以及安置方式、公共利益的范围等细则,为征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法》的进程中,在借鉴各个地区或者地方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各工作人员要通过社会实践的方式,经常性的深入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去,听取他们的真正想法,为统一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他们最大程度的支持。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对土地所有权人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即是土地征收权的大概内容,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权利的同时,要对“公共利益”作一个明确的界定和说明,从而在避免有些地方滥用权利的前提下为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作好强而有力的铺垫。具体来说,首先,在立法过程中,公共利益的确定要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监督和杜绝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借公权与民争利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政府在动用强制性的征地权时,必有具备“公共目的需要”的前提,避免只为一般赢利企业去征收土地的现象的发生。其次,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市场的交易范围,对于公益性用地实行征收,而非公益性用地则可以采用市场交易的形式,尽量借助国家土地使用权市场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的方式来获得土地,避免土地所有权模糊以及滥用土地现象的出现和发生,为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的活力。第三,“公共利益”的界定和说明,并不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政府正常功能的发挥,而是在力争实现土地征收工作实现公正化和公共效益的基础上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谋取更多的活力和空间,要根据地方差异作合理的调整和完善,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仅是使得土地征收工作获取坚实的群众基础的有力奠基,也为土地征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典范说明。第一,要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严格区分土地进行公共使用以及企业团体的经营性使用的不同权限,把国家土地征收权限限定在一个比较窄的范围内,以保证土地使用的科学合理性;要对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的交易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要使得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交由市场来调节和完善,更加使得土地所有权的使用符合各项有关规定。第二,要适当提高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进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提高或者完善的过程中,要结合现实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调动土地所有权人积极配合的主动积极性。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完善宪法中的征收补偿条款,并且要注重凸显“合理补偿”的内容。其次就是要建立健全土地征收的听证制度,要积极地听取农民的意见,让农民有更多的发言权。再者就是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补偿的策略和方式,既可以是货币补偿也能借助实物补偿的方式,还可以通过完善各项社会保障的形式来丰富补偿制度的内容。
  
  结束语: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承载着农民的生存、发展和保障功能,不仅是农民安身立命所依,更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本资源基础,因此探究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途径和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进程中,各项工作都要通过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精华的方式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为该制度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参考文献:1.魏丽娇. 《对土地征收制度的思考》.安徽农业科学.2007(22)
  2.王太高. 《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比较法研究.2004(06)
  3.白非、刘振环.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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