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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中信息共享问题的相关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洪鑫 李凌云 孙承志

  摘要:信息共享是成功的供应链集成的关键。本文对供应链信息共享进行了价值分析,探讨了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信息共享的模式以及信息共享的激励策略。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模式;激励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90年代美国宝洁公司发现“帮宝适”产品的销售量很稳定,但是从零售商到分销商的订单波动很大,从分销商到制造商的订单波动更惊人。人们称这种订单从下游向上游逐级放大的现象为“牛鞭效应”。随后,大量学者对“牛鞭效应”进行研究。Lee H L 等深入研究后,提出了解决“牛鞭效应”的基本方法――在供应链企业间加强信息共享。供应链的优化的关键,就是要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有两大类信息共享问题对供应链管理优化的影响特别突出,一是关于量的信息;二是关于产品组合的信息。
  
  一、供应链环境下信息共享的价值分析
  
  根据供应链中合作企业间信息的流动方向,可大致将供应链中的信息共享分为两类:一是从原料供应商到制造商、零售商以及顾客的纵向供应链信息共享;二是企业与同行企业之间的横向信息共享。
  1、供应链中的纵向信息共享。传统上,上下游的企业之间是一种以“价格谈判”为核心的竞争关系,是“推”战略,而不是“拉”战略,缺乏一致的消费者导向战略。信息共享使整个供应链能够实现高效的消费者响应,提高整体绩效。
  (1)零售商与消费者的信息交互。零售商能与消费者近距离接触,及时全面进行信息相互传递并据此作出市场预测。
  (2)销售商与制造商共享信息。能够避免供货短缺时因上下游博弈而产生的虚假需求、制造商超量存货,和因制造商增加生产能力或赶工引起的成本增加。也能让销售商保持适度库存,在服务水平不变的前提下节省成本。斯坦福大学曾经对食品和消费品行业的100家生产商和100家零售商做过调查,结果表明企业信息共享越大,其盈利能力越强。
  (3)供应商与制造商实现信息共享。供应商掌握了制造商的生产进度安排和库存控制,就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长、短期生产计划和供货计划。根据制造商的库存水平变化及时准确地安排送货,既节约了制造商的订单发出成本,又使得两者的原料库存降低。
  2、供应链中的横向信息共享。供应链中同行企业之间存在着竞争,有着利益冲突,使得一些企业不愿公开信息,从而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实际上,同行企业间合理共享信息可以做到“双赢”。
  (1)同一个企业的供应商之间信息共享。一个生产性企业生产一种产品一般需要多种原材料,原材料供应分属不同的供应商。因不同供应商的供货时间、运输方式等的不同,原材料供应有早有晚。这样就增加了制造商的库存成本,因储存而来价值衰减;同时有些供应商怕耽误生产,而采用空运等高成本的运输方式。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可以节约成本,增大供应链上的利润空间。
  (2)生产同类或功能替代性产品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该类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享生产、技术、销售信息。共享生产信息,可以将自己的某些业务外包或是接受同行企业的转包业务,减少由于生产能力的限制而带来的损失。同行企业之间通过共享信息,加强合作,能共同抵御外来大型竞争企业的冲击,降低了风险,共存共赢,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效益。
  (3)生产互补性产品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对于生产或销售该类产品的企业,信息共享,主要是对客户信息的共享,能给供应链带来良好影响。一方面,可以扩大本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客户来源,提高销售额,增大了本身和供应链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为顾客提供了有用产品信息,节约了顾客的成本,使得整个供应链趋于优化。
  
  二、供应链中信息共享的模式
  
  信息共享模式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三种:
  
  1.点对点的直联共享模式
  该模式指供应链合作伙伴间通过自身内部信息系统,利用专有网络互传信息。信息从提供方到需求方, 不需经由数据转换或储存中心,信息的提供和获取是多对多关系,通常直接用EDI专线连接。
  数据传输速度快,运行稳定是它的优点;但假设供应链中合作企业数量较多(n个),则该模式需要构架n×(n-1) /2条EDI专线,成本费用太高,并且专用性程度也太高。
  
  2.基于Internet的互联共享模式
  该模式是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的对外延伸,企业A、B、C分别建立了外部共享数据库A′、B′、C′,然后选择相关信息经加工后存放其中,合作伙伴通过Internet只能从A′、B′、C′中获取加工过的信息,无法触及第一手数据。共享信息通过Intranet从企业内部信息数据库发送到位于防火墙外的共享数据库中,合作企业以WEB方式,进入该外部共享数据库。
  当供应链中节点企业较多,有n个,单个企业要获取其它企业的共享信息需访问n-1个企业的外部数据库。因此,进行共享数据的访问是一件很繁琐的工作。
  
  3.基于信息中心的集中管理模式
  该模式就是将供应链中的共享信息集中在一个信息中心的公共数据库中,各企业根据权限对其进行操作,完成与多个合作伙伴的信息交流。
  信息中心可以由第三方信息企业提供,为了向节点企业提供增值的信息服务,它还要主动地从外部去收集、加工相关信息,从而有人为介入共享信息处理的过程。另外,第三方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之间只是合作关系,一旦合作中止,信息的安全性难以保证。因此,对第三方企业的信用要求很高。
  以专用的信息平台系统取代第三方信息企业,则节点企业内部信息和信息平台数据库间的数据传输和处理皆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信息平台服务商只对平台运行进行维护或根据用户的需要开发新功能模块,不提供具体的信息服务;共享信息的种类、标准等都由链上节点企业商定,信息共享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信息平台模式对企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较高。
  
  三、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的激励策略
  
  供应链中围绕链上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通过信息共享得到的利益与参与信息共享付出的成本并不一致,从而使一些企业失去参与信息共享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可遵循利益引导的思想来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1.以价格为核心的激励措施
  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降低上游企业的库存成本和缺货成本,因此,上游企业可以给予参与信息共享的下游企业较低的产品转移价格,这样下游企业可以从信息共享中获利,进而影响它的行为。以及用批量折扣的方式吸引下游参与信息共享;还有,可以允许下游成员以低于批发价的返销价格将超过需求的产品退给上游企业。
  
  2.缩短零售商的前置期
  与零售商信息共享时,除采用价格折扣等策略外,还可缩短零售商的前置期。尽管缩短前置期会导致零售商库存水平下降,也会影响制造商的库存费用和缺货损失费用,但就供应链整体来看,这有利于降低整体的库存水平,也使零售商订货模型更加稳定,提高制造商生产决策的准确性,实现双赢。
  
  3.制定信息共享的标准
  对有利益冲突的节点企业来说,供应链管理是无法也不应当改变这种竞争关系的。因此,供应链应该制定一定的信息共享标准,下游企业应据此对所有上游企业提供统一的信息,保证上游企业间竞争的公平性。此外,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可以保证消费者,包括最终消费者和中间厂商的利益不受垄断企业的损害。
  
  4.提高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是指那些已被指定用途或已经发生的支出。当一方做违约决策时,它就会衡量合作终止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与违约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合作双方可以通过对合作业务所需固定资产共同投资、共同进行研发等来提高沉没成本。
  
  5.建立利益再分配机制。
  信息共享使链中成员的效益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或减少,但一般情况下供应链的绩效会有所提高。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利益再分配,势必会影响信息共享的程度,因为市场上所有的参与者都是“理性的”。
  
  6.健全监督评估机制
  对不合作的节点企业,供应链管理还应当设计合理的评价系统,定期对信息共享成员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调整。但这种强硬式策略需要以善意、宽容和简单为原则,在反复沟通中进行并防止盟主企业对其他企业的过分要求。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军需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Lee H L.Information Sharingin a Supply Chain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2000.
  [2]波里尔C鲍尔J.电子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社,2002.78-86.
  [3]马士华,林勇.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125-130.
  [4]梁静,蔡淑琴,汤云飞.供应链中的信息共享及其共享模式[J].工业工程与管理,2004(4).
  [5]王伟,陈国华,沈克明.供应链信息共享及其实现途径[J].现代管理科学,2005,6: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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