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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风险及防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之兰

  提要:由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内部管理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种类可分为客观成因和主观成因两种。通过具体分析客观成因和主观成因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内部审计风险政策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成因;防范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审计风险定义
  
  组织内部审计风险是指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在对经营活动审计发表不恰当的审计结论,如对存在重大的错误或漏报的会计报表以及违法乱纪行为未能正确披露,造成审计对象和与之相关方面遭受损失或损害,并由此引起审计主体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构成内部审计风险的要素主要有四种,即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和独立性风险。四个要素是紧密联系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决定着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风险又影响着检查风险。
  
  二、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由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内部管理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种类可分为客观成因和主观成因两种。客观成因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拓展等。主观成因包括: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内部审计人员选用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影响、内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等。从这种分类可以看出,客观成因是内审人员自身以外的因素,主观成因则与内审人员自身有关。
  (一)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审计所处的直接外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被执行程度决定了内部审计风险的大小。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及时发现和控制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差错和舞弊的第一道制度保证,反之,就会增加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因此,在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下审计人员就会难以发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差错和舞弊,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2、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是国有企业,还带有很强的政府性质,因此只有在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下我国大部分企业才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这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使内部审计工作很难正常开展,从而引发审计风险。九十年代之后,大部分企业形成了受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制度或受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制度,这两种内部审计制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与企业其他部门的地位平行,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还是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很难正常开展工作,从而容易引发审计风险。
  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在我国不通层面的审计有不同的法律可依据。在国家审计层面,有《审计法》作为法律依据;在社会审计层面,有中注协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可依据;而在内部审计层面目前只有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各部委颁布的相关规定可依据,法律级次明显偏低,法律强制力稍差,以这些规定来指导现代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明显存在着法律制度约束的不足。而且,当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与其他法规发生冲突时,明显处于弱势。显然,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使得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缺少法律保障,因而增大了审计风险。
  4、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拓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组织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也日趋复杂,这使得内部审计的对象和内容日益复杂。一方面有些内部审计对象逐步发展为企业集团和大型的股份公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也随着这些大型集团采用信息化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差错和虚假的会计资料掺杂其中,审计人员失察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为内部审计带来了更多困难,审计风险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内部审计的范围从传统的财务审计拓展为效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决策审计、经营风险审计、投资审计等。内部审计内容的拓展对内审人员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审计风险增加。
  (二)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1、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技能素质、工作态度及心理素质,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最重要的主观因素。只有内部审计人员具有相当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时,他才能出色地完成审计任务,这同时还需要这个审计人员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但是,从目前我国内审人员的专业构成上看,大部分内审人员都只具有财务专业背景,他们对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其他相关的行业专业知识掌握的较少。从他们的思维方式上看,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改革创新意识比较弱,审计理念还停留在传统审计上,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这些都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2、内部审计人员选用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影响。现代审计信息的数量随着企业信息化管理程度的加强而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复杂,因此内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学、适用就会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形成审计风险。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审计目的不同,采用哪些审计程序和选用哪些审计方法才能有效果,只能根据主观经验去判断,难以保证方法是否恰当。如果审计程序和方法选择不当,会遗漏一些重要的审计内容,也可能对一些审计内容进行误判,使审计结论与实际不符。就目前我国内部审计采用的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来说,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较少运用新的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的审计方法来防范和化解风险。这种审计方法弊端日渐突出,已不能适应当今复杂的经营环境,因为它过分依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本身就蕴藏着巨大风险。
  3、内审人员的风险意识。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由于风险意识的薄弱在审计过程中缺少对审计风险的合理估计,在进行审计时对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没有采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合理的方法,没有完全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并且认为自身提交的审计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些主观动因的基础上,内审人员就容易采取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或者错误地估计和判断审计事项,忽略重大错误或舞弊现象,导致发表与事实不符、甚至相反的审计报告,从而产生内部审计风险。
  
  三、防范内部审计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内部审计法制建设。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制定了有关内部审计的实务标准。因此,完善和健全我国审计法规体系是防范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当务之急。国家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抓紧制定、颁布适应现代内部审计不断发展要求的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尽量减少审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可以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和不偏不倚的专业判断,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监事会相对于隶属董事会或管理层而言可以充分保证其独立性。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经理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股东大会负责。从组织结构看,监事会与董事会处于同一层次上。
  (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而审计人员则是这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责任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一要进一步完善审计队伍准入制度,提高审计队伍的准入门槛;二要引导审计人员通过工作实践,及时总结内审工作经验,使其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三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四应加强内审人员其他专业技能的培养,如具备经营管理知识,通晓财政经济法规,还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及技术方法有一定了解。
  (四)运用科学技术,执行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技术方法是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手段、措施等。科学的审计程序是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目前,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是将审计风险观念全面应用于审计过程的一种审计模式,它通过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来确定审计风险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它主要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不仅对客户的控制风险进行评价,同时更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这样就使审计风险与整个审计过程密切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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