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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建筑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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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当前小城镇建设中,中小型建筑建造量大,面广,如何建好小城镇,本文从规划,单体设计对中小型建筑的创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中小型建筑创作规划单体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小型建筑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休息联系广泛而密切。中小型建筑类型多,实用性强,建造量大,在中小城镇中建造的尤其广泛。因此,研究中小型建筑创作,提高设计水平,意义颇大,下面仅就群体空间布局和单体设计谈一些体会。
  一、建筑群体空间布局与单体设计的关系
  每一个城市的规划布局虽然不同,但是,各类公共建筑——商店、影剧院、学校、行政建筑以及一部分住宅,则往往都布置在城市的主要干道两旁或各个广场上。当人们漫步街头广场,实际上是置身于这些建筑物组合而形成的空间之中。随着时间推移,许多建筑的有机联结,又形成一个连续的、流动的空间。而我们常说的城市面貌,也在这里体现出来。因此,在规划设计工作中,搞好一条街道、一个广场、一个地段上的建筑空间布局是很重要的。
  如果说中小城市,由于建筑物的体量很小,人们视线所及,几幢乃至更多的建筑物尽收眼底。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使人注意的往往并不是一个建筑的形象,而是整个建筑空间布局的观赏效果。中小城市的单体建筑设计虽然体型简洁,但只要组织有序的房屋规划和较好的街道与绿化相配合,仍然给人以宁静整洁的印象。相反,即使单体建筑物设计较好,但由于总体规划零乱,城市面貌仍然不能得到改善。这说明,要改变中小城市的面貌,不仅要注意单体工程设计,而且道路要注意搞好建筑群的规划布局,在这方面,我认为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水平
  目前,在中小城市的规划工作是一个极为薄弱环节,由于规划水平不高,甚至不按规划执行,致使城市面貌很不成样子。在一些街道两旁,体量,长度相差悬殊和建筑毫无规律地混杂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建筑布置的整体性”、“群体空间组织”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加强规划与建筑设计工作的配合。
  (二)从中小城市的特点出发,力求建筑群体空间布局多样化
  除了规划管理上的问题以外,要改变中小型城市面貌,还需要解决规划布局手法单调的问题。中小城市的建筑群体布局应该有自己的特点,而不一定象大城市那样讲究中轴对称,严谨整齐。沿街建筑不宜千篇一律地压在红线布置上,而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城市功能要求,结合自然环境,采用较为自由活泼的布局手法。如:在道路交叉口,不一定都用建筑物“把角”(这些建筑物往往又都处理成中间高两边低的体型)而可采用绿化布置,除了采用栽植行道树的方式外,还可以在道路两旁穿插布置成片的绿带或建筑雕塑。在主要建筑物前面,也可不栽行道树而配置一些低矮的观赏花木。至于建筑的层数,我认为,在中小城市除了盖一些3---5层的建筑物以外,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盖一些较高的建筑物,这对丰富城市立体轮廓是有明显效果的。总之,中小城市的建筑总体布局无需追求大城市的气派,而应朴实自然而又富于变化。
  
  
  (三)单体设计必须与建筑空间布局相配合
  在单体工程设计前,首先全面、仔细地了解周围环境,瞻前顾后,左右相瞰,建筑物的体形、尺度、色彩处理,不仅要考虑自身形式的完美,而且要考虑群体的协调一致。中小型建筑的体型和立面处理都应力求简单,一般不宜过分强调单体建筑的独立性和中心感。如果每一幢建筑物体形和立面处理变化过多,或者都强调中轴对称,建筑空间布局就很难取得协调统一。
  二、单体建筑设计
  搞好中小型建筑创作,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关于创作思想
  在中小型建筑创作中存在着一种追求形式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影响实用,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空间形式的创造和发展,造成了建筑形式单调贫乏。
  我认为在建筑创作中,追求形式的倾向有以下三方面:
  1、盲目套用大建筑的模式,把体量本来不大的建筑搞的犹如大建筑“按比例缩小”,尺寸失真,体形复杂。
  2、本来建筑外部形象是内部空间的合乎逻辑的反映,但有时却全然不顾这一规律,搞设计是先定立面、体型、后凑平面布局,不是形式服从功能,而是相反的作法。
  3、设计人员创作思想上追求自我表现及形式主义影响。使单体设计往往与周边建筑不协调。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分析,脱离功能要求和物质技术条件去追求形式,以及形式上抄袭模仿,不仅不能创作出新的形式和风格,反而会使建筑创作手法僵化。正是由于每一个建筑的功能要求,自然环境、结构施工条件等各不相同,建筑空间形式的处理才具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而且随着时代的前进,建筑功能要求在不断变化,结构施工水平不断提高,又必然会给建筑空间和形式的创造带来新的进步。
  总之,只要切实地根据每个建筑物的不同具体条件进行创作,不为“形式”所限,就有可能使中小型建筑空间与形式处理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二)关于中小型建筑空间形式处理的特点和规律
  探索中小型建筑在空间形式处理上的特点和规律,也是搞好建筑创作所需的。我体会主要有三方面:
  1、趋简避繁
  对中小型建筑的基本要求是:功能比较简单,造价较为低廉,需照顾当地施工技术条件和就地取材,因此反映到建筑空间和形式处理上就更力求建筑物的体型,立面处理简单一些,这样做不仅能使整个设计经济合理,而且往往还能取得真实、自然、简洁朴素的艺术效果。
  2、朴实自然和重点处理
  中小型建筑创作,不能离开物质条件、功能要求去进行所谓“创作”,中小型建筑创作应该尤其注意经济条件,建筑材料和施工条件,力求比较低的造价,普通的材料和简便的施工方法而取得艺术效果。因此,朴实自然应是中小型建筑一种风格。重点处理是中小型建筑创作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常会事半功倍,取得主次分明,简洁中富于变化的艺术效果。例如某总工会办公楼,面积1500㎡,位于规划主要场所,要求不少于4层。对于这样一个体量小功能简单的办公楼,平面只能采用简单一字开平面,立面采取在入口处重点处理,来突出表现建筑构图的关键部分,达到朴实、自然又不单调的效果。
  3、因材设计
  建筑空间与形式的形成,离不开物质技术手段。因此中小型建筑艺术处理,必须密切结合中小城市所具有的建筑材料,力求以普通的材料,较低的造价,简便易行的加工制作方法,取得丰富多样的艺术效果。材料使用不在是否高级,而在于适当。在某些部位采用大理石有时并不一定比普通抹灰的效果更明显。相反,普通材料、一般的做法,只要运用适当,往往点铁成金,甚至取得某些高级材料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在建筑创作中“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是大有文章可作的。
  综上所述,所谈的仅仅是对中小型建筑创作粗浅的探讨,也是我在具体设计工作中的几点体会,提出来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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