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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三大责任主体的职责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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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实行全面监理是近年来工程施工阶段实施监理的一大趋势。业主、监理及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三大主体,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控制至关重要。本文着重论述了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地位、职责和关系。
  关键词:业主;监理;承包商;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工程质量管理是为了经济、高效地建成质量符合规范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并实现 工程的效益,是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所采取的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方式。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需要由业主、监理以及承包商共同负责。
  工程建设是指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现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这三项制度全面开展,给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带来了勃勃生机和活力,在节省投资、控制工期、保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监督三结合的全面管理体系,工程监理制度完善为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后更使工程建设在质量上和管理上更上一层楼,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因素,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理制”。
  现就工程建设中各责任主体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谈一点认识。每一项工程建设,都有若干个法人资格的主体参与,由于各个主体所处的立场、承担的工作和所负的责任不一样,其服务对象和相互关系也不尽一致。
  业主,是工程建设的投资主体,在三大主体当中属主导地位,投资多少,建什么样的房子,使之具备什么样的功能是业主说了算,他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委托监理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业主的实力将直接决定工程进度和工程品质,好的工程品质将成为业主美誉的无声广告,在它所在的城市里立下不休的丰碑!
  承包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方面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拆除等工作,要具有国家所规定的注册资本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除此之外,技术装备与安全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承包商应依法获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并且在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之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对自身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到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该建立相对健全的安全生产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规范,修订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针对自身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完成安全检查的记录。要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面所需的资金投入,针于被列到工程概算安全作业环境和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应当注明用在施工安全保防用具以及设施的采购与更新、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所需条件的完善,不得擅自挪用。
  工程监理以及监理工程师要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来实施监理,并要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的组织设计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的施工方案符不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实施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当情况严重的时候,应该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且要及时地报告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授权与被授权关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
  1.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
  传统的观点总是认为承包商与业主是利益上的对立关系,但作为工程建设的两个最主要的参与方,共同的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在这一目标下,双方可以相互促进和推动,维护工程建设的良好状态,这就是说承包商要与业主构建一种和谐关系。一般地,承包商享受的权利刚好是承包商应当尽的义务,同时承包商应当尽的义务刚好是业主所受有的权利。承包商要想达到自己的目标,前提就是要通过履行合同从而使业主按照计划得到一项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的目的,也就是说承包商按照工期保质保量地将工程交付给业主要业主提供保证合同实施必要的条件。若承包商能够与业主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承包商来履行合同时就能够得到业主很好的配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更为顺利,对于合同的争执会相应的减少,承包商不但可以完美地履行合同的责任,得到合理的利润,还可以赢得信誉,并与业主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
  2.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授权与被授权关系,从而规定了它们是合同关系,是需要与供给的关系,是委托与服务的关系,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兴共荣的亲密关系。这种委托和授权方式说明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的权力主要是由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业主通过授权而转移过来的,业主始终是以建设项目管理身份掌握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权,并承担着主要风险。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在监理过程中,代表业主利益,服务于业主,而不是中立的,但必须独立和公正。应当承认业主的主导地位,但并不是受业主的委托就成了业主的代言人,业主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它必须受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约束。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过程中,认真行使自己的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业主也授予监理充分的权力,使其在工程建设中独立地公正地进行合法监理,这样就能使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依据业主的授权,监督管理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承包商接受监理单位对自己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此在监理工作中应体现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监理制要求监理单位应该、也必须作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第三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为业主提供服务,代表业主的利益并不否定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合同文件、法规、惯例,以合理的技能和经验,促使业主与承包商受到损害的利益得到补偿,以便顺利实现三大目标。另外,只有行为公正,才能使承包商信服,也才能得到承包商的理解和支持。监理单位在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时,一方 面要监督检查承包商正确履行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另一方面,是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公正地处理有关工程变更、费用调整、索赔和工程价款支付等问题,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4.结语
  工程质量建设管理体系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他们都各有自己的质量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参考文献:
  [1]刘宇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分析与优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0年01期
  [2]朱来萍;;浅谈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安全管理对策[J];大众商务;2010年02期
  [3]赵斐斐;破解“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检查瓶颈[J];数据;2010年02期
  [4]吴学伟;住宅工程造价指标及指数研究[D];重庆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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