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构建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高校科技产业是我国高校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一种具体模式,它在高校技术转移及加速高新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是国家创新体系中联系上游资源与下游企业间的桥梁。鉴于我国高校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各种障碍,以及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足,提出今后我国高校兴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一些探索与实践,以此探索出一条扬长避短的兴办科技产业之路。构建完善的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既是高校科技企业外在功能的凸现,也极大程度弥补了我国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足与缺陷,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高校自身的良好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校科技企业:科技中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是高校科技企业的一种具体发展模式,它以学校整体资源优势为基础,依托多元投资,根据市场需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是进行各种高质量的科技评估、技术评估、市场开发、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服务、科技产权交易、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联系上游资源与下游企业间的桥梁,在高校技术转移及加速高新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极大程度弥补现有科技中介机构的不足,畅通科技资源的流通渠道,加速我国经济发展。同时能够克服高校产业特有的困难与障碍,是我国高校科技产业的未来走向。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构建与发展,也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战略的客观要求。
  
  1 高校发展科技企业的困难与障碍
  
  高校科技企业是我国高校技术创新体系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它们充分发挥了高校智力密集、科技成果集中、人才资源丰富等的优势,是我国高校技术成果快速转化发展,实现其经济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但高校企业的发展,有其特有的困难与障碍,这使得高校企业处于倍受争议的境地。
  
  1.1 融资与管理体制问题
  我国高校科技企业目前普遍遭遇资金瓶颈。据统计,全国有5 000家左右高校科技企业,高校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只有39家,绝大部分高校科技企业有很少或没有融资渠道。我国高校科技企业的经费来源比较单一,融资渠道不畅。高校企业大都是在国家没有投入或投入很少的情况下,依靠自身积累滚动发展的。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进一步制约了高校科技企业的发展。同时,大多数高校企业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缺乏资本投入和撤出机制。由于大多数高校企业缺乏完善的投入撤出机制,导致企业决策和管理的滞后,影响了它的运行机制与效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顺畅是制约和影响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
  
  1.2 高校在市场开发和市场扩张方面的能力有限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扩张,不断追加资金。而高校并不是一个投资主体,除拥有一定的人力、技术资本外,很难筹集到巨额资金来扩张企业。这一阶段,企业的重心在市场开发,需要大批市场营销专家,进行科学的市场研究、营销策划等,但高校的社会分工和社会使命决定了高校不可能将高校企业的发展问题与教育问题同等对待。高校在教育领域的优势几乎不可能成为商界的优势。这样,校办产业在发展中的各种需要和出现的矛盾很难由高校来解决,最终失败的几率会大大高于成功的几率。
  
  1.3 治理结构的设计问题
  随着校办企业规模的扩大、投资风险加大等,多元产权结构已成为必然,相应出现建立科学治理结构这一要求。治理结构的设计是复杂且专业的难题,高校若作为控股者或大股东进入董事会甚至担任董事长,而这显然非高校的强项。高校若作为校企的参股者,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无绝对决策权,很难使企业按自己的目的和宗旨发展。
  
  2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定义及作用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是高校科技产业的一种具体发展模式,是高校企业的一种类型。它是指以学校整体资源优势为基础,依托多元投资,根据市场需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进行各种高质量的科技评估、技术评估、论证服务、市场开发、研究援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服务、科技产权交易、技术成果交易、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除具有高校企业的一般功能与作用之外,还拥有以下一些特殊的作用。
  
  2.1 实现政府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沟通
  在创新体系中存在四个创新主体: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企业是实施创新的核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创新源泉,政府是创新的推动者和引导者,科技中介机构是创新活动间及创新主体间重要的桥梁。科技中介服务在创新系统的创新活动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保证政府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这些创新主体间的上下沟通,是“官产学研”的中间节点;完成科技成果从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的转移,实现了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最终形成生产力;公正、规范、监督创新环境的建立和运行。完善创新环境。长期以来,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就是科技研发与经济脱节,每年都有大量的高新技术与科研成果“束之高阁”,主要就是因为缺乏联系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的渠道。只有科技中介这个中间点的作用充分发挥了,才能有效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发挥创新体系的作用。
  
  2.2 加强资源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既是政府、高校、市场和社会的中介,也是各类科技资源之间的中介,因此,它可以按照市场机制,实现科技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提供的各项综合服务,发挥好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促进和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实现产业化。尤其是高校科技中介机构中的技术市场、风险投资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等都是为企业进行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整合平台,这些是其他社会组织难以替代的。高校科技中介机构使当前在上游积累的大量成果流入下游,改善下游企业的运行质量和竞争力,实现了上游的经济价值,优化了资源配置。
  
  2.3 完善和优化我国创新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科学技术知识的循环流转及应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国家创新体系强调技术和信息在社会、企业和机构之间的流动。目前,我国创新体系中由于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较弱,使创新体系中技术知识扩散流动不畅,创新资源的有机整合受到严重限制,阻碍了整个创新体系功能的发挥。完善高校科技中介机构,会促进高新技术和信息的快速、有效流动,使创新体系的中间与核心环节得以加强,整个创新体系的功能将得到极大提升。
  
  3 构建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实践与对策
  
  之所以将高校科技中介机构作为高校科技企业的主体类型来发展,是因为高校兴办科技中介机构与发展一般传统科技企业相比有诸多优势之处:首先,科技中介机构所需的资金相对较少,解决了高校

办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第二,以基础研究的成果和技术、科研人员作为资本,不仅解决了高校以资金形式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充分体现了“知识就是资本,科技就是生产力”的知识、信息时代的特征,提升了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稳定了教师队伍。而科技中介机构需求信息的快速反馈,强化和加深了高校教师对科技和经济关系的认识,提高了高校教师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第三,科技中介机构避免了高校企业在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即科研成果产业化阶段所产生的市场开发和市场扩张能力有限性等各种问题,使高校可以专心地在教育和科研领域运行;第四,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健全了高校有效的资本撤出机制,保证高校企业的保值与增值。为高校持续的基础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积累了雄厚的资金实力,实现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发展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有效弥补了现有科技中介机构的不足,利于国家创新体系功能的更好发挥。建立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3.1 建立科学的市场运行机制
  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是以学校整体资源优势为基础,依托多元投资,根据市场需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高校和政府的管理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科学划分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校相关部门与科技中介机构的职能,通过“简政放权”把“事务”和“服务”性职能剥离出来,由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真正承担。同时实现从行政干预到市场导向的转变,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使高校科技中介在人、财、物关系上与行政机关脱离,并真正定位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上来。只有理顺科技中介机构和政府、高校之间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律,尊重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导向,才能健全完善高校中介机构的管理及运行机制。而科学的运行机制才能使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其发挥好自己的功能。
  当然,由于我国还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市场和政策环境还不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发挥好宏观管理、相应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3.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短缺且素质不高是制约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一大因素。世界上所有成功的科技中介机构的第一因素就是拥有一批高水平的人才。我们应高度重视科技中介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确保人员的素质;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分级培训、全面提高”的原则,以在职培训和资质培训为主,突出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开拓多种培训渠道,积极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开展出国业务培训,加强与国外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提高科技中介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除了加强培训外,在管理方面应设立资质认证制度,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业资格标准体系。尤其是加快对科技咨询师、科技评估师、项目管理师、技术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工作。
  高校应该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加速科技中介人才的培养,重点抓好技术经纪人、高新技术专利代理人等队伍的建设,开展注册咨询师资格认证与管理工作,建立有利于科技中介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开设培养科技中介机构紧缺人才的专业,如工商管理中增设资产评估专业、经纪人专业、拍卖师专业等。同时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从国外广泛地引进优秀中介人才,在待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现在科技中介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鼓励高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和科研院所及各类企业的有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从事中介服务,逐步建立一支科学素质高、市场意识强、专业知识广、信息渠道宽、公关能力强的科技中介队伍。
  
  3.3 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建立全面具体的法律、政策体系是各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现实国情,逐步建立系统的、配套的科技中介法律体系,这是规范高校科技中介机构行为的前提,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在全国科技中介法律政策没有形成的情况下,科技中介的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应加强部门规章的建立和地方性的立法。政府要充分认识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产业化中的重要性,增强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尽快完善科技中介机构的有关法规。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立法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法规”的精神,应对现有的科技中介机构法规进行修定与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科技中介机构法规。
  
  4 结语
  
  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高校科技企业的一种具体发展模式,同时也是科技中介机构的一种具体类型。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联系上游资源与下游企业间的桥梁,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在高校技术转移和加速高新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极大程度弥补我国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足,克服现有中介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畅通科技资源流动渠道,加速我国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克服了高校产业发展过程中一些特有的困难与障碍,是我国高校科技产业的未来走向。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构建与发展,既是高校企业扬长避短的发展之路,又是我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重大补充,极大程度完善和提升了我国创新体系的整体机能。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85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