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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篇:出口退税新政策对广东产业影响的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严丽君

  出口退税是伴随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税式支出,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税法的规定,对已经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退还出口前已缴纳的国内间接税税款。出口退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保证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平等的竞争力,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促进国际竞争的公平性。1985年3月,《关于对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的确立。我国政府根据国内出口情况和国际市场变化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过多次调整,在经历了1994年的税制改革和近几年的不断完善之后,出口退税制度已成为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
  
  出口退税新政策的背景及意义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基本稳定,工业结构有所改善,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市场销售更加旺盛,改革开放有序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就业人员增多,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但是,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外贸顺差过大、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流动性过剩等问题的存在,不仅加剧了我国与某些国家的贸易摩擦,而且加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压力。为此,需要通过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等措施加以解决。
  
  7月1日起实施的出口退税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促进外贸平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抑制外贸出口增长过快,促进外贸平衡,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矛盾,减少与某些国家的贸易摩擦;其次,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这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从鼓励各种产品出口转变为优化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再次,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见表)
  
  出口退税新政策对广东制造业等产业的影响
  
  本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反映当前的两大产业政策导向:一是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二是促进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提升产品附加值。此次出口退税率的大规模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以低成本、低附加值为特征的数量型发展模式。这不仅有助于减少中国贸易摩擦数量,而且有助于促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具体说,本次出口退税调整对象主要针对低附加值的普通机床、普通机械和轻工机械产品,至于《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重点扶持的行业或产品,如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等,均不在出口退税调整的产品之列,证明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决心和目标不会改变。此外,对于有色金属业、铝行业所受影响可能较大。依据新政策,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将被取消,其他金属及其制品(除此前已取消的、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的出口退税率将下降为5%。
  
  近年来,虽然国家在中长期将继续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但从短期看,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其出口的调控效果较为有限。以钢铁业为例,由于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以及国际市场的旺盛需求,中国钢铁出口增速不断加快,这也使监管层针对钢铁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控。然而,调控政策使原本打算出口的钢材产品回流到国内,在压低国内钢铁价格的同时,又提高了国际市场价格,加大了国内外钢铁价差,从而导致钢铁出口更大幅度增长,并推动国家采取更为严厉的出口控制措施。钢铁出口与其出口政策调整已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从短期来看,鉴于中国企业成本优势较为明显以及国内外产品价差较大等原因,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和取消对水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行业产品的出口影响较小。但从中长期来看,“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将加速“两高一资”行业的整合,使其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实现行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此外,以纺织服装行业为例,由于纺织服装行业的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而众多同质化的低附加值产品又加剧了市场恶性竞争,企业赢利空间日渐缩小;人民币持续升值又使中国纺织服装品的价格优势逐步减弱,服装行业利润率已降为7%至9%左右。出口退税率的逐渐下降,将使品种单一、附加值低的中小企业被兼并或淘汰,而大企业将凭借其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逐步扩大生产规模,继续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将有利于引导服装行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中国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
  鉴于上述分析,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幅度大,涉及面宽,不可避免地会使广东经济受到多重影响。虽然部分行业在短期内会陷入利润困境,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讲,对广东省经济的正面影响应该大于负面影响。一方面,部分产业受退税率下调的影响,利润空间将被压缩。广东省内受影响较大的产业包括纺织服装业、皮革及相关制品行业、塑料制品业、家具行业、石材及陶瓷行业、水泥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化学工业、有色金属行业等。上述这些行业的产品在广东均属于大宗出口商品,其中部分行业利润空间本来就比较小,有些行业甚至仅仅靠退税来维持微薄的利润,因此下调退税率将使其受到较大的冲击。受退税率下调冲击大的行业可能会出现一次“洗牌”过程,这些行业内的一些中小出口公司基础较弱,多年来靠压价竞销,其利润仅限于若干个百分点的出口退税,退税率下调将使他们首先出局。另一方面,政策调整更多的是信号意义,不会对广东省经济带来实质性的负面影响。虽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会对广东部分产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使广东出口增长速度可能减缓,但从整体来看,此次政策调整更多的是信号意义,并不会对广东经济带来太多实质性的负面影响。首先,从广东的出口商品结构上来看,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占绝对大的比重,2006年广东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6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35%,出口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产品共有380多种(其出口额占广东省出口总额的80%以上),这些产品基本上都属于电子和信息产品。而这次退税率下调目录中,很少涉及到电子、信息产品和机电产品。其次,从贸易方式上看,广东省加工贸易出口额仍占出口总额的70%,而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中来料加工部分采取“不征不退”的原则,进料加工中涉及到的退税比例也很小。因此,广东企业出口中受出口退税影响的程度要低于全国其他地区。最后,广东省多数“两高一资”企业及其他出口企业对于政府调低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早有预期,心理上已有准备,行动上亦有前瞻性的应对措施,提前化解了政策的冲击力。
  
  广东政府、商会、制造业企业的对策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核算,摸准增量部分的出口退税额,并明确做出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给企业一个“定心丸”,以利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二是提高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效率,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快发展为目标,不断降低企业出口经营成本。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的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快“免、抵、退”政策的审批和兑现。三是加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调金融部门,保证外贸出口企业流动资金的使用,保证外贸出口企业凭出口退税的单据到金融部门可及时办理质押贷款,并相应地提高质押比例。扩大广东省中小企业担保的规模和范围,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小额出口退税贴息贷款,切实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的现状,缓解资金紧张矛盾。四是实行统一政策,加强监控和协调工作,严防一些地方出现市场分割、“画地为牢”的现象,以利于促进跨县区收购和代理出口业务的发展。
  
  对于商会、行业协会而言,要充分发挥商会或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特别要充分发挥广东行业协会作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做好本行业的情况调查、统计分析和产需走势预测,配合政府建立产业预警、监测和协调机制,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交流,及时提供国际市场的变化信息,提高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对于制造企业而言,面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带来的冲击,要顺应新的政策要求,积极加以应对。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尽量降低运营成本。因为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压缩了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成本与增强企业竞争力结合起来,将政策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其次,是要顺应国家的政策导向,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削减“两高一资”产品的生产,逐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转型,全方位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后,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多种贸易形式,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对外投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拓展发展空间,开拓国际市场。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编辑:卢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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