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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岳宏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阶段,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1.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发展,进入了平稳、有序、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制定了许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特别是2011年,在全省启动实施了吉林省“双百千万” 计划,其中一项重要计划就是吉林省万名兴农带富之星培养计划,这说明全省重视农业农村人才、关心农业农村人才和培养农业农村人才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农业农村人才总体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农业科技人才达到3.7万人,比 2005年增加33.3%;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8万人,比2005年增加148.9%,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业农村人才类型显著增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已由过去的生产型、经营型扩展到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生产经营领域分工的专业化,有效促进了各类农业农村人才的成长壮大。对农村经济支撑作用逐渐增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规模的扩大、服务功能的增强,加快了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和推广,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保证了我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2722亿斤,年均545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比“十五”期间提高了80亿斤。
  2.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吉林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型人才、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为统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3.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培养农业农村人才、开发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的工作新格局。要建立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各有关部门应当把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并纳入各地区新农村建设成效考核范围和农村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考核指标中。明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在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条件 各级政府要将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将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作为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基地。
  四是强化扶持措施,完善公共服务 按照实现我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综合配套的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扶持措施。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强化对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我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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