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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水上危化品运输现状和防污染应急能力对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保红

  针对日愈严峻的溢油污染潜在高发的形势,南京港在地方政府和海事部门的通力合作之下,启动了溢油应急反应力量调研和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本文就南京港水上危化品运输现状和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解析。
  
  
  南京港危险品运输及防污染现状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京长江的区位条件成就了发达的航运和港口业,毋庸置疑,也形成了航运船舶流动污染源的高度集中,对南京长江水质产生的污染影响和危害潜势日趋显现。
  近几年的长江南京段日截面船流量为2500-2700艘次,其中70%-80%为小型运输船,这当中,各类液货危险品的运输占到很大的比重,尤其在南京港危化品运输比例一致保持在40%左右,2009年,南京辖区的水路货物运输吞吐量为1.02亿吨,而危险品运输吞吐量就达4200万吨。随着近年江苏省长江沿江经济的大开发,通过水路运输的各类化学品、油品的数量和品种也将逐步增加。给水域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隐患。在长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水域防污带来了巨大压力。
  目前,南京长江南京段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码头共计79个,万吨级散装油类过驳作业锚地1个(栖霞油轮过驳锚地,含2个锚位),水上服务区7个(水上加油站点23个)。其中,散装油类作业码头20个,散装油类及危险液体化学品码头41个,散装液体化学品专用码头16个,包装危险货物码头和散装固体危险品码头12个。其他危险货物码头6个。
  
  南京港长江水域危化品事故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南京港长江水域危化品事故应急能力存在以下问题:
  1、应急反应体制不尽完善,应急资源保障严重不足
  南京市政府发布的《长江南京段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不是法律法规,约束性和强制性不够。而且,对散装有毒有害液体化学品和大面积垃圾污染的如何应急反应没有涉及。
  污染应急队伍尚未建立。目前,南京长江水域已建、在建桥梁6座,锚地10处,年均船舶流量在120万艘次以上,横江航行渡船近20万艘次,通航环境复杂。危化品船舶与航行船舶(特别是与横向航行的过江渡船)之间,与桥梁之间发生碰撞造成危化品泄露事故的可能性大,此外,危化品装卸作业中因操作失误发生泄露的可能性也很大,历史上就发生过栖霞锚地油轮起火爆炸等重大事故。而南京长江水域还没有建成溢油防控基地,辖区内没有专业的溢油清污船艇,没有集中的溢油器材储备库,目前,对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还很弱,一旦发生较大的溢油事故,危害后果很难控制。南京港目前仅有部分社会清污队伍,且分散在各个企业和行业,一旦发生水上污染事故,组织难度大,且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演练,清污的效率低、效果差,很难应对大面积水体污染的防范和清污任务。
  污染应急设施设备和清污物资严重匮乏。在油类污染发生后,必须采取围困方式对污染的水面进行控制,目前,南京辖区主要社会溢油应急资源有:围油栏12688米,消油剂9.7吨,撇油器10台,吸油毡28.51吨。辖区内散装液货码头和水上加油站点数量相对较多,按照围油栏配备布设要求,辖区内已备案液货危险货物码头单位虽已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吸油毡,但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 451-2001《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各码头单位仍需要加大防污器材投入。
  防治船舶污染软件条件不够,各单位应急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各危险品码头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企业生产应急预案和码头作业操作程序等安全保障措施,但是调研发现部分码头现有的应急预案、措施不够全面,缺乏必要的演练,少数单位存在预案长期未更新等问题。调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不能满足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和装卸作业的要求。
  清除污染经费来源严重不足。南京长江水域不仅是主通航水域,也是南京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现分布有各类取水口43个,长江也是南京不可多得的旅游生态资源。一旦发生水上污染事故,极易引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势必严重威胁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和长江的生态环境安全。发生污染事故后,与动辄数百万,甚至过亿的污染损害赔偿金相比,肇事船舶(特别是小型危化品船舶)损害赔偿能力小,往往给事故后续处理带来极大困难。部分码头单位建议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共同补偿事故应急处置费用。目前,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经海事管理机构紧急调拨通知,各单位均能积极支持,迅速赶赴现场。但很多污染事故为在航船舶的排污,或者污染源难以查找,南京市又无相应的基金补贴,清污单位所花费的费用难以得到补偿,清污积极性必然受到挫伤。
  2、应急联动机制有待提高
  南京市目前尚无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危险源数据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应急救援的发挥以及应急资源的共享。地方各级政府、市各部门特别是涉水各管理部门、应急响应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调度交换平台,信息沟通不畅,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迅速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和善后处理。
  3、责任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
  目前,辖区缺乏水上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反应的专门法规,未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和码头企业在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反应中的职责,造成辖区危化品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脱节,辖区危化品应急反应协调机制缺乏实践基础,整体合力效果差,无法应对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
  4、应急培训和宣传较为滞后
  尚未在全市范围内针对船舶危化品事故进行全员、全面、系统的泄漏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教育,特别是涉水管理部门和涉水运输各企业,民众对潜在的危化品事故风险认识不足,对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掌握甚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匮乏。
  
  南京港长江水域危化品应急和防污染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整合防污应急资源。近年来,南京市水上搜救中心加大了辖区应急资源的整合力度。一方面,对辖区应急物资和器材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应急资源库;另一方面有关单位购置了一些应急设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但总体而言,资源的分配和分布失衡,用于油类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应急资源还是严重不足。要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必须加强物资、器材、设备等硬件资源和专业知识、应急技术、人员素质等软件资源建设,必须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此外,还应在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导和指挥下定期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习,提高整体水平。
  建立南京溢油控制中心。随着南京市沿江经济的发展,长江南京段的通航环境越来越复杂,水域溢油防控任务越来越重,管理难度和责任越来越大,南京海事局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亟须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危化品事故应急设备库,根据危化品品种特性有针对性地配备危化应急设备物资,包括可以满足应急设备的运送、污染物回收、现场信息的传输等功能多功能应急船舶,承担应急指挥中心、陆上前沿指挥部和视频语音通信中继站等任务的多功能应急指挥车,供应急设备装船、为多功能应急船舶提供靠泊的应急码头等相关监测、控制等设备。在南京建设一个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现代化溢油控制中心,通过完善应急反应组织体系,健全支持保障系统,整合辖区内的溢油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水上污染事件和实施水上污染应急控制和处理的能力,使溢油应急控制逐步实现信息化、现代化,为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溢油等水域污染提供有效的监视、监测、应急控制和处理、人员培训等服务。

  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建设,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南京市虽然出台了《长江南京段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但是应急计划涉及全市十几家单位,建议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各单位定期联系制度。由政府牵头,海事承办,可每半年召开一次防治污染成员单位工作会,及时通报各单位自身防污建设情况、辖区防污形势、修订预案体系等工作。
  加大技术与资金投入,建设专业清污队伍,提高水域防污染能力。建议对《应急计划》进行立法。同时,要成立专家组,集中智慧对《应急计划》进行修订,并将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垃圾污染等内容纳入《应急计划》。要加强技术投入,进一步研究开发油污染监控系统、以及模拟预报、敏感图、职能信息系统等技术含量高的水域污染防控技术。港口要扩充接收和处理包括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能力,满足日益发展的港口建设需要。通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专业清污队伍、社会专业清污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社会专业清污力量、码头企业和航运公司等自筹资金建设社会其他清污力量,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企业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反应体系。加强危化品污染应急工作的技术研究,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提高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筹建涉船水上污染防控专项管理基金。长江营运船舶的特点是小船多、老旧船舶多,事故率高,赔付能力差。一旦发生涉船污染事故,往往以肇事者宣布破产告终。可以通过政府定额拨款,船东和货主摊款,社会统一募集三个渠道,建立水上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基金支付费用应优先考虑清污费用。
  提高危化品事故监测预警能力。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防患于未然。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和重大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全市应急管理统一指挥平台和高危行业、水陆交通安全动态监控平台,配备必要的专用通讯、交通、应急处置等应急装置,对全市危险源实行严密监控和动态管理,对可能导致危化品泄漏事故的信息通过安全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信息传播和联网共享,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合理制定危化码头建设规划。对沿江陆域进行科学调研,制定长期的危化码头建设规划,合理使用极为有限的长江岸线。组织对沿江饮用水源进行深度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饮用水取水口保护措施和调整计划,使所有取水口远离危化码头或作业区,新建取水口应尽可能置于危化威胁较小的区域。新建的码头、库区应尽可能处于长江下游集中建设,并远离居民区、粮食生产加工区和现有的取水口;禁止上游危化码头改扩建,及早搬迁到合适的位置。
  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培训、演习和社会宣传机制。在全市统一组织涉水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增加危化品事故应急反应等内容,开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培训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实战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危化品事故应急反应演习,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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