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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凯丽 王璐

  摘要:本文以2011年江苏省76家重污染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考虑了8个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有关的因素,利用多元回归方法实证研究了各种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政府重视程度、独立董事比例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有显著影响;资产负债率、社会责任报告、上市地点和股权集中度对环境信息披露没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 重污染企业 上市公司 实证研究
  一、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主要以企业自身特征、企业治理因素和外部因素作为研究方向,发现这三类因素和环境信息披露效果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作为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依据。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兴起了该领域的研究,研究发现,影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有:(1)企业的自身特征。主要包括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张玲,2007);盈利能力好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其承担了更多的社会环境责任(李晚金等,2008);资产负债率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有较强的正向影响关系(张俊瑞等,2008)。(2)企业治理因素。主要包括独立董事比例、流通股比例、股权集中度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李晚金等,2008);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越高,其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越低(李静,2009);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不显著(张扬,2010)。(3)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媒体公众的关注等。研究发现:股东、政府、社会及公众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有推动作用(邹丽、汤亚莉,2006);披露环境信息是“一种为生存正当性辩护的自利行为,是对公共压力做出的反映”(肖华、张国清,2008);政府环保投入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张彦、关民,2009)。
  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上述因素中的某一类进行分析,而很少综合考虑。本文综合选取了上述三类因素,在考虑它们之间相关性的同时,通过多元回归模型分析这些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本文选取了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三类因素8个变量,将其作为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自变量并对其进行如下假设。
  Cowen(1987)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时发现,公司规模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此外,公司规模越大在环境方面发生事件的可能性越大,无论事件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会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迫使企业披露更加详细的环境信息,以获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因此提出假设1:上市公司规模越大,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Ferguson(2002)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的负债程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正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借款和贷款的能力,如果一个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其偿债能力越小,债权人就会要求其披露更多的信息,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从公司角度来说,为了获得债权人信任,也倾向于披露更多信息。因此提出假设2: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阳静和张彦(2008)的实证研究发现,盈余业绩与社会责任或环境信息披露之间有正相关关系。盈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因为这样可以体现公司的价值,获得利益相关者信任,也可以向社会传递企业有能力承担环境责任的信心。因此提出假设3: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越强,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近年来,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因为这样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体现企业责任感,获取外界支持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提出假设4: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
  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的披露制度比较完善,对上市公司有更加严格的约束,包括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因此提出假设5: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
  随着低碳经济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共识,政府对环保的要求也进一步加强,并对一些企业在环保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特别是重污染企业。在政府环保补助或奖励的刺激下,企业会更加主动地披露环境信息,以获得政府和公众信任。因此提出假设6:上市公司得到政府的重视程度越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我国很多企业的第一股东持股比例很高,公司是否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取决于第一股东的意愿。第一股东可能会为了减少披露成本及披露的环境信息对自身利益的不利影响,而减少环境信息方面的披露。因此提出假设7: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低。
  2001年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应占董事会的1/3以上。独立董事身份独立,且一般为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可以更好地帮助和指导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独立董事也倾向于进行更多的披露。因此本文提出假设8: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二)样本选择
  江苏省作为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化程度高,上市公司密集,资本市场较为活跃,因此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对江苏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尤为关注。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管理名录》)对我国重污染行业的划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省涉及重污染的企业已经达到76家,其行业分布如表1所示。本文以这7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总结出对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的显著因素。
  (三)变量设计与计量
  1.因变量设定。本文的因变量以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指数来表示,采用对年报披露内容进行评分的方式,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计量。根据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三章“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第19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下列企业环境信息”中所列的9项内容,结合上市公司年报的特点,将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划分为5项: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环保拨款、补贴和税收减免;其他环保的费用化支出,同时设定具体的评分标准,货币性定量描述得3分,数量化但非货币化定性描述得2分,文字性定性描述得1分,无描述得0分。全部项目评分结束后相加得到的总分,即为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指数(因变量Y)。   2.自变量设定。本文共设置8个自变量,见表2。其中预期符号表示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相关性,“+”代表正相关,“-”代表负相关。
  (四)模型构建
  本文采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研究影响江苏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主要因素,并依据研究假设建立如下实证模型:
  Y=b0+b1X1+b2X2+b3X3+b4X4+b5X5+b6X6+b7X7+b8X8+u
  其中b0是常数项,与各因素无关;b1-b8是回归系数,其含义是当自变量每改变一个单位时所引起的因变量的改变量;u为随机干扰项。
  三、实证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本文存在多个变量,而且有些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这将会影响整个回归分析的结果,因此对8个自变量进行了皮尔逊相关系数检验。由表3可以看出,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公司规模越大,其盈利能力可能越大;公司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之间也存在较高的相关性。这几个相关因素很可能产生干扰。
  (二)回归性分析
  本文选择向后筛选法进行回归分析。向后筛选法是变量不断剔除回归方程的过程。本文利用SPSS 21.0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
  由表4可知,利用向后筛选策略共经过五步完成回归方程的建立,最终模型为第5个模型。从方程建立的过程看,随着自变量的不断减少,方程的拟合优度下降了。从回归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R2偏小,说明模型整体的拟合优度不是很高。由于本文实证分析侧重企业内外部因素对环境信息水平的影响,而不是模型整体的拟合度,因此低拟合度不影响根据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表5展示了最终模型中自变量的偏回归系数、偏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的情况。在显著性水平α为0.1的条件下,在第5个模型中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的概率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α,最终有四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0.1的假设下的检验,分别为: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政府重视程度、独立董事比例。但是从回归结果来看,盈利水平与环境披露信息呈负相关,与预期符号相反;其他通过检验的因素与披露水平呈正相关,与预期符号相同。所以分析结果支持假设1、假设6和假设8。
  四、研究结论和局限
  根据上文模型的回归结果,得出如下结论:(1)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公司规模越大,受到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就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以获得公众的支持。(2)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负相关,与假设预期符号相反。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国企业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发展目标,导致管理者只重视短期结果而忽视了企业长远利益,放弃了环保方面的投入,或者企业为满足融资需求,不愿披露不利信息,比如环保方面的欠缺,以骗取公众的支持,从而出现了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较少的现象。(3)政府重视程度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得到政府环保补助,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必然会积极响应政府的环保政策,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的补助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同时为企业带来环境方面的正面效应,获得了更多的投资和关注,从而增强了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独立董事们会主动要求企业管理层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响应政府的环保政策。(5)资产负债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评价企业财务风险时并没有把环境风险作为考虑因素,而投资者和债权人则更看重公司的财务信息,忽视环境信息,从而造成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不高。(6)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不显著。这可能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尚属起步阶段有关。(7)股权集中度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国内大部分企业的股东对公司的盈利状况比较关注,而环保意识薄弱,忽视环境风险的重要性,因此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不强。(8)上市公司地点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不显著。
  综上所述,对于环境信息披露而言,政府对环保的关注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值得肯定并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但同时也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比较淡薄,仍以追求短期利益为企业目标,忽视了企业长远的发展。其原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尚处在起步阶段,缺乏明确的环境会计核算制度和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第二,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还不强,企业披露的主动性不强。
  本研究的主要局限性在于:第一,只采集一年的样本数据,不能反映出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的变动趋势。第二,样本公司均来自江苏重污染企业,分析结果未必能代表全国的上市公司情况。第三,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很多,比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流通股比例,本文对其他相关因素没有进行考虑,可能影响研究效果。
  五、政策建议
  (一)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
  由于披露环境信息的详细程度取决于公司管理层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环保意识,尤其是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意识,使企业管理层对环保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二)实行政府环保补助和环境信息披露奖励制度
  企业为获得政府支持和公众信赖,必然会积极响应政府的环保政策,同时,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必然增加,为了降低成本,必然会寻求政府的环保补助和奖励。如果政府能够满足企业在环保方面的需求,不仅会增加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而且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制定明确、严格的环境信息披露法规政策
  一方面,对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在会计准则中添加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和量化指标,在审计准则中进一步细化环境审计准则;另一方面,强制性法律法规的颁布,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外部压力,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环境风险,以提高环保意识,从而督促企业披露更多、更详细的环境信息。
  (注: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以江苏省重污染行业为例”,项目编号:2012SJD790021,主持人:高凯丽;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资助项目“安徽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与监管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SQRW129,主持人:王璐)
  参考文献:
  1.沈洪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理论与证据[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张俊瑞,郭慧婷,贾宗武,刘东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来自中国化工类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8,23:(5).
  3.程隆云,李志敏,马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11).
  作者简介:
  高凯丽,女,硕士,讲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济管理系。研究方向:会计理论和方法、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研究。
  王璐,女,硕士,注册会计师,副教授,安徽省黄山学院。研究方向:环境会计、上市公司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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