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分析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鲁雅萍 孙以波

  【摘要】国际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环节。本文从分析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目标、定价方法和运用原则出发,阐明了转移定价如何在跨国公司内部实施和应用,详细论述在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给我国构成的危害,并提出应对方法。
  【关键词】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危害;对策
  随着生产与资本国际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跨国转移定价已不仅仅是跨国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工具,更多的是被用作实施其全球战略的重要策略。
  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分析
  1.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目标。(1)利润目标。跨国公司使用转移定价最主要目标是为实现集团全球利润最大化。通过调节子公司利润而实现跨国公司的综合战略目标就显得尤为重要了。(2)纳税最小化目标。跨国经营带来国际化收益,税赋征收人是多国政府。各国税法、税种和税率的差异性就为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创造了条件。(3)现金流量目标。许多跨国公司都把现金流量管理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影响现金流量管理的因素很多,例如使风险威胁降到最小、返还限制或再投资策略等。(4)与社会政治因素相联系目标。跨国公司试图减少经济和政治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管理当局控制企业类型、数量、技术和税收等,对集团整体战略决策也会产生影响。(5)行为目标。跨国公司各部门经理希望自身行为独立并公平评估各部门业绩;而集团高层管理希望部门经理行为有利于集团整体利益,故需多种转移定价政策来解决矛盾。
  2.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定价方法。(1)有形资产的转移定价。一是实物交易中的转移定价。它是转移定价中最重要、使用最频繁的一种方式,包括产品、设备及原材料购销和投入资产估价等,其手段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借此转移利润。二是货币、证券交易中的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关联企业间货币、证券等借贷业务中采用的转移定价,通过提高或降低利率,在跨国公司内部重新分配利润。三是劳务、租赁中的转移定价。主要应用关联企业间相互提供劳务和租赁服务中,高报或少报服务费用,甚至将境外企业发生较大管理费用摊销到境内公司,以此逃避税收。四是经营风险中的转移定价。为规避跨国经营风险,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将有关收益或资金汇出所在国。(2)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主要指获得专有技术、商标和专利等无形资产过程中的转移定价。跨国公司企业间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技术援助或咨询合同等,以提高约定的支付价格,转移利润。无形资产转移定价确定的核心是技术的内部转让和使用费的确定,国际技术贸易交易的80%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而其总额的50%~75%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目前,很少有公开的技术转让国际市场价格,也缺乏相应的外部价格,跨国公司可灵活地操纵技术转让方面的转移价格,从而有效地为实现自己全球战略目标服务。
  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对我国构成的危害
  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苏晓鲁处长表示,跨国公司每年利用转移定价的方式避税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在300亿元以上。转移定价自然成为他们逃避我国税务的有效手段。
  1.危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美籍华裔专家Chan・K・J在华调查发现:59%的跨国公司选择以交易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其中44%采用协议市场定价。由于存在对产品性能、技术含量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外商很容易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从外国子公司手中购进原材料,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外国子公司销售产成品,实现转移利润的目的。跨国公司偏好在公司内部之间进行技术转让,投资者向国内关联企业转移技术现象很普遍,我国65%的外资企业向国外投资者支付技术转让费和商标使用费,由于技术价格确定不合理,从而导致跨国公司利润的转移。
  2.对先进技术的垄断使我国技术引进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当今,技术作为跨国公司的核心资源,是决定竞争力的首要因素。利用外资的主要原因是期望通过引进外资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提出“以市场换技术”、“外资税收优惠”等政策。跨国公司控制着国际技术转让的75%份额和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贸易90%的份额,为防止所拥有的技术被竞争者仿制,都选择内部转让或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这样既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得到更大租金,又把技术牢牢控制手中。因此,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中不会因为中方让出市场而无偿出让专利技术,从而使我国的技术引进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3.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全球80%以上的跨国公司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拥有,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也是因为我国的便宜原材料、廉价劳动力和特具潜力的市场,看中我国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的基本贸易模式。跨国公司投资初级产品的开发,不利于我国经济增长的长远目标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使是对我国直接投资用以建立制成品工业,也常将耗能大、污染重、效益差的传统工业部门从母国转移到我国,致使我国的产业结构很难向高级化发展。
  4.降低我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我国引进外资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带动相关产业之上下游产业的发展。然而,跨国公司有时宁愿高价进口国外关联企业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从而降低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关联效应。跨国公司通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产品、劳务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交易,人为的调高或降低价格或收费,削弱了市场竞争所赖以生存的供求调节价格的机制,减弱了价格作为市场信号的作用。
  5.不同程度上控制着我国的生产和贸易。我国作为跨国公司“世界市场工厂”的一员,制成品工业生产和出口被跨国公司所控制。大多跨国公司具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和差别优势,不仅对自己产品价格和销量拥有垄断能力,还控制着我国的生产和出口贸易。在许多初级产品贸易中,他们既是国内市场上的垄断买主,又是不发达国家市场上的垄断卖主,干扰了原本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秩序。
  6.使我国的国际收支恶化。一方面“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带来外方整体利润的增长,从而驱动在华跨国公司进口大量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的增长及经常项目的流出。另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向国内外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商品、劳务和技术或出售相同数量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导致我国商品进口和无形支出的增加、商品出口的减少。
  7.其他影响。为了尽可能多的独占企业利润,许多在华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转移利润,账面亏损严重,损害我国投资环境的声誉,并导致中国员工的工资福利难以提高和改善等问题。
  三、我国对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应对措施
  我们研究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策略,从而制定出有效的防范与应对措施,减少他国跨国企业运用转移定价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另外也可学习和运用转移定价,提高我国对外的跨国公司在其它东道国的利润。
  1.参考国际惯例,完善法制建设。2002年9月7日,国务院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颁布《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在第51-56条对转让定价问题进行了规定。与原实施细则规定相比,新的实施细则除吸收了《规程》有关做法以外,如将税务机关可以对应纳说额进行调整的情况做出了规定、规定了预约定价协议等,其他内容未做修订。我国应制定完善的、内容齐全的《转让定价税制实施细则》,可包括关联企业的认定、业务范围、调整方法和原则、可比数据资料的获取、详细的分类调整、纳税人报告义务和举证责任、税务机关权力、文件准备要求、相应调整、处罚规定、时间限制和预约定价等。借鉴国际反避税法规的经验,单独制订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反避税法规》,内容可包括避税行为的认定、适用范围、进行避税活动可能采取的方法及手段、纳税人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和对国际避税案件有事后提供证明的义务,以及对违规的处罚规则等。

  2.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治理效率。我国在转让定价的实践方面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甚大。我国从1980年开始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也实行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但各级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问题还重视不够。涉外税收政策是建立涉外税收制度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对外经济政策。治理转让定价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企业,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转让定价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一支懂得法律、财务、贸易、行业知识和具备外语基础的稳定人才队伍。
  3.搞好软环境建设,实行全面的国民待遇。(1)加强信息化建设。治理转让定价,信息必不可少。要高度重视形成价格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海关、商务、商检局及统计局等部门信息交换制度,逐步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国内外上市公司的价格和利润信息资料的收集,建立价格信息和利润信息库,充分发挥海关对关联企业之间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作用。(2)积极开展国际税务合作。一国转让定价调整往往会涉及另一国税务当局进行相应的调整,否则就使跨国公司遭受到双重征税的风险。为了维护国际资本流动的正常秩序,国家之间必须进行税务合作,加强税收情报收集与交流。除了转让定价调整的合作之外,还应包括利润与税收等有关的情报互换,如跨国公司背景资料、各种商品的价格资料等。(3)继续改善宏观经济环境。治理转让定价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减弱转移利润的动机。在国际经济持续下滑的背景中,我国政治稳定开明,经济一枝独秀,外资大量涌入,人民币汇率稳定且稳中有升,外汇汇率风险相对较低,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软环境大大改善。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的规范和治理,竞争环境将日趋公平。(4)实行全面的国民待遇。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合理取向是税收等同国民待遇。内外资企业税负水平的差异,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间公平竞争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可行的办法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与发达国家的税率也大致相当,符合减税的国际潮流,既可以保证财政收入不下降,又可以减少国际税收摩擦,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我国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不断的规范化,相信会有更多的新问题暴露出来,为了保证我国社会经济能够健康、稳定、持久、快速的发展,须不断致力于完善税收法制的研究与探索。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的主要形式,通过制定有关转让定价的管理办法并有效地予以实施,也就成了涉外税收管理中反避税的重点。从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化解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和东道国的经济收入的矛盾将成为一个永恒的课题。
  
  参考文献
  [1]王顺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刘永伟.转让定价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沈理平.转移定价税法控制的理论分析[J].中国税法网.2006
  [4]袁琳.转移价格的理论与实践问题[J].北京:会计研究.1996
  [5]刘剑文.国际税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079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