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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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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油气产业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油气资源丰富而炼油能力匮乏的资源国倾向于与外国石油公司开展上下游一体化的油气合作。作为国际化石油公司,研究一体化项目合作模式的内容、特点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践应用,能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为开展国际油气合作书写新的篇章。
  关键词 国际油气合作 一体化项目 经济评价
  
  国际石油工业经历近百年的发展,先后形成了矿费税收制、产品分成、技术服务、回购等不同类型的合作模式。随着油气合作业务的深入,部分油气资源丰富、炼油能力匮乏、成品油严重依赖进口的第三世界资源国,越来越倾向于采用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开发油田、建设炼厂及修建原油管道等配套设施,在资源国形成比较完整的石油工业产业链,实现既满足国内成品油供应,提高资源的经济附加值,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又能摆脱石油及其产品的对外依赖之目的。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体化项目的评价理念、评价方法及应用实践,以期更好地为我国油企开展国际油气合作提供借鉴。
  
  一、一体化项目合作模式介绍
  
  一体化合作模式的出现有其特殊的背景和自身孕育的土壤,通过对一体化项目总结来看,诸多油气资源丰富、石油工业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愿意采取一体化合作模式来开发本国油气资源。究其原因,资源国的初衷是将地下油气资源采出,加工产出成品油满足当地市场消费需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石油工业体系;通过发展本国石油工业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并摆脱对国际成品油市场的依赖。对于外国石油公司,一体化项目介入的核心内容是炼厂建设,这是资源国政府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的前提,外国石油公司参与此类项目,主要目的是实现以下游带动上游,获得与资源国合作开发油气资源的机会,使炼厂项目成为进入该地区油气合作的纽带,增加在资源国获得油气合作机会的可能性。
  该模式的特殊性在于其不仅包括上游油田、中游管道和下游炼厂三个部分,且这三个部分虽然作为一个投资、经营的整体,但往往是三个独立投资回报单元,一体化模式虽就具体项目有所区别,但其共同之处亦十分明显。
  首先,外国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合作开发油气资源。在勘探阶段,资源国政府不投资,外国石油公司完全承担地震、探井和评价井的投资义务。待有商业发现转开发期时,资源国政府选择性进入油田开发生产。通常情况下,上游油田合作采用产品分成模式,外国石油公司的收入来源一是从油气利润中回收油田开发所必须的勘探投资、开发投资及操作费用;二是在利润油气中与资源国共同进行利润分成,获得的收入一般免除所得税。
  其次,外国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组建合资公司共同负责对管道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其收入的实现为原油管输费用。由于管道是连接油田和炼厂或港口的桥梁,管道项目稳定运行是一体化项目效益实现的保证。管道合资公司在管道运营中按照所在国的财税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外国石油公司的收入和投资回收通过合资公司纳税后的利润分红。鉴于管道项目在一体化项目中的特殊地位,资源国一般会给予管道项目诸多优惠条件,如保证管道运营最低收益率水平,在管道建设过程中免除临时土地征用费和使用费等。
  最后,外国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组建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炼厂项目,原油供应主要来自上游油田。油价一般与国际市场油价挂钩,也可以采用双方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炼厂产出成品油在满足所在国当地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将剩余部分出口销售。炼厂项目需按所在国财税规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各项税费。一般情况下享受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
  
  二、一体化项目评价的理论方法
  
  一体化项目经济效益评估的基础方法采用折现净现金流法(DCF),即通过确定石油公司在油田、管道和炼厂三个主体合同期内的分年现金流,计算各评价角度、评价层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并为决策对象提供经济参考的方法。净现金流量的确定是项目经济效益评估的核心内容,其计算流程如下:首先,研究油田、管道和炼厂项目的合同模式;其次,分别编制外国石油公司在油田、管道和炼厂项目中的现金流量表,合并汇总外国石油公司一体化现金流量表;最后,核算外国石油公司相关经济效益指标。一体化项目整体净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外国石油公司整体净现金流=油田净现金流+管道净现金流+炼厂净现金流
  目前,评估油气项目经济性的核心指标通常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净现值和累计净现金流等四大类指标,这里不再进行论述。
  
  三、一体化项目合作模式评价方法的实践应用
  
  一体化合作模式将对未来海外油气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重大影响。一体化的评价思想更接近实际情况,其价值链的最终产品包括原油和成品油,直接针对不同的市场和用户,项目价值和效益的实现更加可靠和真实。通过对一体化项目的总结,笔者不但总结出一体化评价的方法,还总结出一体化评价的思想。因此,在开展海外油气项目评价时,须坚持一体化的评价思想,在评价项目时须弄清楚项目价值实现的机理,对项目最终产品价格的实现和税收的缴纳与实际情况越接近越好,只有这样项目评价出来的效益指标才更加准确,项目投资决策才更加科学。一体化项目在实践中需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一体化油价的确定
  油价是海外油气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的关键参数,合理确定油价标准是准确定位海外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国际油气项目经济评价应根据不同油源品质、不同用途、不同对象,以国际油价为基准对油价参数进行适当调整,科学配比价差比例,夯实投资效益。
  海外油气按不同销售对象可分为外销和内供两种渠道,外销包括对外销售和当地供应,内供主要是为满足资源国国内原油供应需求。原油对外销售价格应以国际原油离岸价与对应品质升贴水加总计价;供应资源国当地炼厂的原油价格应在国际原油到岸价基础上充分考虑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运输费、港口费、贸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如中方拥有当地供应炼厂的股份,为了达到炼厂项目的目标收益率,可通过测算达到下游炼厂目标收益的入厂价格,反算上游单桶原油出厂价格和管输费用,以保障上中下游中方效益最大化。输往资源国国内市场并满足资源国国内原油供应需求的原油,应按照资源国的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二)一体化管输费的确定
  根据海外管道的合作形式,可将海外管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配合油田建设的出口型管道,一种是独立运营的跨国管道。出口型管道一般作为油田建设的附属设施,纳入上游投资整体考

虑。因此在计算管输费的时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有的跟国际接轨,统一设定目标收益率反算管输费;有的直接纳入操作成本,忽略管输费。作为一体化考虑的国际油气项目出口型管道的管输费,应根据油气输送对象、不同油气品质等区别对待。即使作为油田地面工程的一部分,管道部分的管输费应独立测算,以做实项目投资真实效益。出口型管道如涉及承担给下游炼厂输油任务,可在保障炼厂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反算管输成本,以使上下游一体化综合效益最优。仅供出口的管道可在通过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反算管输成本,以使管道经济效益得以实现。但不论何种类型的出口型管道,还需承担独立运输任务的跨国管道,其维护费用和折耗应根据不同油品、不同管径、不同运距和运量有所区别,不能简单套用历史项目的经验,粗略估算其数值。如果管道项目的经营效益与现实情况失真,将直接影响上下游投资效益的科学衔接和持续经营的有效开展。
  
  (三)一体化税收的确定
  一体化项目中,税收存在于上中下游各业务单元的不同阶段,是关系海外投资效益成败与否的关键参数。作为独立运营的一体化项目,按照常理应在一体化项目整体应税基础上扣算项目的相关税费。但由于各业务单元存在不同合作模式、不同获利渠道、不同应纳税种,因此现有的一体化项目上中下游各业务单元都有独立的计税形式和特有的扣税流程。为了准确把握上中下游各独立核算板块的应税规模,应科学区分各业务单元的应税收入。为此,上游项目应正确划分勘探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应税收入,以及独立测算油田地面工程中管道部分的经济效益,准确测算其税基、应纳税收入。各业务单元独立计税的优点在于能理顺一体化效益形成过程中各板块效益的形成机制,避免一体化项目整体亏损而单项投资获利或者整体获利而单项投资亏损导致的计税误差。
  
  四、结论
  
  一体化项目从项目经济可行性出发,以效益为中心,配合战略需求,以“一体化”合同者的特殊身份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实现扩大国际油气规模、提高油气产储量水平,最大化海外油气收益的目的。熟悉一体化合作模式的内容和特点,掌握一体化效益评估的方法和步骤,实施以上游带动下游,以下游促进上游的发展模式,多渠道、多途径地选择性进入国际油气市场,能更好的提高石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获得更多的海外油气合作机遇,实现石油公司规模有效可持续发展,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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