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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改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阮进操 高世英 高越英

  [摘要]中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普遍存在内部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内部人控制、行政化干预、缺乏竞争等问题。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改革是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基础。文章从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两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2.105
  1引言
  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存在高度的相关性,良好的金融发展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健康稳步的发展。而在金融发展中,现代商业银行作为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的主体,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显得越发重要,商业银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日趋突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金融体制改革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而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商业银行作为中国目前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门,首当其冲。因为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治理结构的缺陷严重阻碍了商业银行发挥其应有的效率。因而,解决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问题,能为中国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中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2.1内部组织架构的效率不高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层―各级分行”的组织架构。但是,绝大多数银行的董事会内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决策效率评价体系,在一些决策的执行环节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职责划分不明晰,董事会人员的任免受到行政干预。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权责界定的边界模糊,不能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此外,独立董事的比例还不是很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往往受到约束。
  2.2股权结构配置不合理
  中国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业整体都表现出国有控股比重太高,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其主要控股股东都是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国资企业。国有控股占比太高,股权结构单一,导致了权利过于集中,这将不利于权利的监督,增加了决策的随意性,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会降低商业银行的决策效率,不利于商业银行健康稳步的发展。
  2.3“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所有权绝大多数是归于国家,虽然产权是明确的,而事实上不存在一个具体的所有者,即产生了所有者缺位,也就是产权虚置。因而在许多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实际上落到了部分高层管理人员与当地政府手上,内部人控制追求私利的行为必然会损害外部人的利益。因为全民委托的特殊性,代理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委托人,所以部分权利就完全无约束地被这些代理人行使,而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
  2.4行政化干预过多
  由于股权结构的单一与国情的特殊性,中国商业银行在行使其金融职能时受到了过多的行政干预。政府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中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瓶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大型国有企业施行优惠的贷款利率。在人事任免上,行政化干预更是明显,商业银行的一把手任免往往都是由中央等决策。过多的行政化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发展,降低了商业银行行使其金融职能的效率。
  2.5缺乏市场化竞争
  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开放。商业银行在国内的进入门槛过高,使得银行业存在着高度的垄断,缺乏竞争。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仍然靠传统的存贷利差来获取利润,中间业务占比仅为20%左右,而美国作为发达的金融市场国家,其银行的中间业务占比超过80%。缺乏竞争不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的长久发展,尤其是在金融脱媒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经营。
  3中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若干建议
  3.1内部治理结构
  3.1.1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董事会要充分行使好其决策职能,在风险可控、灵活审慎的框架下制定商业银行的重大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既要科学合理也不能损害到所有者的利益。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行过程中要明确界定好相关的责任,对于产生的决策失误等要把相关责任明确到个人。监事会要充分行使好其监督职能,和董事会要相互合作、相互制衡。对于独立董事的任免,要坚持科学用人的原则,选拔能够真正胜任独立董事这一工作的人选。
  3.1.2引进机构投资者,促进股权结构合理化
  机构投资者的引进在证券市场较为常见,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商业银行因为其股权过于单一不仅引发了道德风险,也蕴含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机构投资者因为其在信息、资金、规模、专业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优势,所以通过引进机构投资者入股商业银行,可以分散商业银行的股权,改善商业银行的股权配置。这些机构投资者因为其自身的优势,可以有效地代表中小投资者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
  3.1.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鼓励地方商业银行上市
  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资本市场具备的融资能力是传统的融资渠道所不能比拟的。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有效地降低了资金的成本,上市后的商业银行不仅能筹得扩展所需的资金,其资产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相关数据显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显著低于没有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因此应该加快对于地方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其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3.1.4促进银行业对内开放,降低行业壁垒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所以通过对国内民间资本的正确引导,可以有效地提高中国的资本配置效率。降低银行业的进入壁垒,有效地促进银行业的竞争,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竞争的市场会促使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产品,加快产品的创新,进而有利于打破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依靠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有利于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促进中国现代商业银行的整体转型。
  3.2外部治理结构
  3.2.1加快落实存款保险制度,试点商业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存款人利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发达国家已经成功运行多年。国务院于2015年才正式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是商业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必要前提。因此,中国应该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步伐,以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并促进银行的适度竞争,完善中国的间接金融体系。在市场化经济的今天,商业银行理应顺应市场的优胜劣汰的机制,在充分竞争中完善自身服务,从而促进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3.2.2完善监管机制,逐步推行分业经营混业化
  在目前“一行一会”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下,应该逐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监管层面的关注重点不能只停留在银行做的对不对,还要注重银行做的好不好。监管机构应该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并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列出,以保障施行。此外,可以尝试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适时改革中国当前坚持的分业经营原则,适度允许商业银行跨业经营,跨业经营可以节约不必要的外部成本,进行信息的共享,进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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