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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围城之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庄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快车道,城市建设亦步入蓬勃发展期。“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俨然是我国城市发展的缩影。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楼大厦、居民住宅、市政设施不断更新换代,数以亿吨计的建筑垃圾随之产生,建筑垃圾围城问题凸显。
  何为建筑垃圾?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所指,“建筑垃圾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直面:建筑垃圾成围城之势
  2015年12月,深圳光明新区的建筑垃圾发生大面积滑坡,堆积如山的垃圾吞噬了70多条鲜活的生命;2016年1月,有人在京广铁路跨黄河铁路大桥附近往黄河里大量倾倒建筑垃圾;2016年7月,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的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周边发现大面积偷倒的建筑垃圾,事发区域相关垃圾总量超过2万吨;2016年10月,上海关于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投诉日渐增多,垃圾中转站的滞留垃圾爆棚,站外排队的垃圾运送车排起长龙……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已成为破坏生态环境、困扰人民生活的严重问题。
  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达24亿吨左右,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同时,我国城镇化进程维持较快速度,拆、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快速增加,建筑垃圾排放量保持高位。据估计,我国在未来10年平均每年仍将产生20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所以一旦对建筑垃圾处置不当,建筑垃圾必将围城!
  探究:建筑垃圾围城的归因
  在国外,建筑垃圾是你争我抢的香饽饽,系重要的再生资源。而建筑垃圾当前在我国却面临着围城的窘境,甚至被视为食人之猛兽。
  瓶颈一:前端处理以手工分拣为主
  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垃圾运送车运输建筑垃圾至垃圾中转站,中转站对其进行分拣,再根据分拣情况进行后端处置。因此,对建筑垃圾分拣的效率决定了对其处置的快慢。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废砖瓦、废砂石等可直接利用的材料;二是废塑料、废钢材等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三是利用价值较低的废弃物,如毛垃圾。进一步分类建筑垃圾是前端分拣的主要目的。但我国前端分拣以人工分拣为主,效率低,造成垃圾在中转站的积压,进而导致垃圾回收处置缓慢。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建筑垃圾中转站为例。中转站负责手工分拣的工人有15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8点至下午5点。分拣一块5吨左右的建筑垃圾,最快也需20分钟。每天可以分拣500至600吨的建筑垃圾。根据规定,上一车的垃圾未分拣结束,下一车不能进站卸货。这样的分拣效率显然无法满足三林建筑垃圾中转站每日过千吨的卸货现状,站内外建筑垃圾积压问题屡见不鲜。这正是我国建筑垃圾分拣的普遍现象。
  瓶颈二:建筑垃圾再生产成本高、产品不好卖
  诚如中华联保联合会秘书长谢书红所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一些机构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技术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譬如由上海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等单位组成的“建筑建材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的封闭模块组合式建筑垃圾处理再生骨料回收系统。又比如河北省邯郸市动用人民币1.6亿元资金形成了六条制砖生产线、一座再生混凝土搅拌站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达100余万吨……据此,我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然而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低于5%。建筑垃圾再生产产品存在成本高、不好卖的情况。一方面,中转站加工处理建筑垃圾前,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运输、分拣垃圾,由此产生的扬尘也依托中转站进行后续处理。这大大增加了中转站的处理成本。另一方面,相比天然建材,再生产品存在研发成本高的先天缺陷,价格难以亲民,消费者亦担心其质量问题,因此绿色再生建材并不好卖。此外,从前端分拣出的毛垃圾目前只能依靠垃圾中转站打包,申请运往填埋场。但在获批之前,毛垃圾只能滞留在中转站内。这也进一步加重了垃圾在中转站积压的困境。
  瓶颈三:缺乏操作性强的衔接细则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相继出台不少宏观政策。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4月14日印发的《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市场化运作;2016年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3条提出要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至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自2015年4月吉林等省份相继被住建部确定为“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后,全国各地政府部门陆续出台政策,力图促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项目落地。
  固然,从中央至地方,大量利好的行业政策为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带来了春风。但如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张健所言,“现在建筑垃圾的成分较复杂,很多具体工作仍缺乏细化的指导意见,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上述对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的政策停留在方向性指导的层面,执行难度较大。同时,地方政策与监管环节存在多重制约,总体进程缓慢,如何为资源化进行松绑正处于一个艰难的探索时期。
  突围:整治建筑垃圾的路在何方
  从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考量,我国建筑垃圾的回收与利用是必须直面的紧迫课题。加快建筑垃圾分拣速度,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势在必行。
  立法开道:强有力的系统法治与激励扶持政策
  国外发达国家均通过系统立法倒逼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将回收、生产、消费、监督等各环节囊括其中,令产业发展的每个环节有法可依。比如德国制定《废物处理法》《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垃圾生产链条中的每一个责任主体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减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在强有力的系统立法的背景下,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达78%。再比如美国制定《超级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在生产中导致建筑垃圾的企业须自行妥善出力,不得擅自随意倾卸,从源头上严控建筑垃圾的处置。目前,美国城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3亿多吨,经过分拣、加工进行转化,再生利用的约占70%。   相比而言,我国针对建筑垃圾利用的法律法规仍未健全,至今尚无一部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出台。现有法规、政策、措施仅是原则性标书,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归属不明确,导致实务中责任主体相互推诿情况频出,良好的政策初衷难以落地。据此,需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回收及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之名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明确各个政府部门在建筑垃圾处理中的职责,倒逼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
  另一方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仍处于无利或者微利时期。正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刘思慧所言,“应尽快在土地优惠、资金补助、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电力优先等层面出台更多可操作的扶持方案,促成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成投产,最终形成产能”。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企业更是如此。只有加大对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企业的激励扶持力度,鼓励全社会使用再生产品,才能从利润的本源为资源化开辟一条向上发展的通路。
  技术护航:机械化分拣与资源化利用
  如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张健所言,“在前端处理中,急需引进机械化分拣设施,提高分拣效率”。诚然,引进机械化分拣设施的前期成本的确昂贵,但从长远角度考虑,对建筑垃圾,甚至对垃圾的前端处理,具有提高分拣效率和降低人力成本的双重优势。由此,中转站对建筑垃圾的流转速度会大幅加快,利于尽快解决建筑垃圾的积压难题。
  另一方面,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主要包括堆放、填埋、回填及资源化处置。诚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院院长张益所言,“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比较粗放、原始。多数通过外运方式消纳。但从长远角度看,在无害化、减量化的基础上,应效仿国外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这样才能最终解决建筑垃圾由废变宝的难题”。比如日本向来重视建筑垃圾的重新开发利用,对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量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从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就启动了建筑垃圾的管理项目,并着手制定系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后出台《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筑垃圾的再资源化率达96%,其中混凝土再资源化率高达99.3%。
  如今,在国外发达国家的观念里,建筑垃圾作为可以循环再利用的材料,其经济效益日趋显著。例如在德国,有200家左右的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营业额可达20亿欧元。因此,加快分拣中转效率仅仅是第一步,尽快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真正将建筑垃圾吃干榨净,打造“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利用模式,才能最终破解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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