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的调查与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潘平 史白莲

  摘 要:民以食为天,食品流通是食品链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与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息息相关,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食品流通领域监管相对生产领域来说制度不够健全,监管部门相对薄弱。本文以宜城工商分局为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能力进行了调中国中国移中查,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流通环节 食品 监管能力 调查建议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近期,宜兴工商局宜城分局对辖区进行了专题调查,掌握了监管体制、机制和实际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1.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分局辖区共有食品经营户1309户,其中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48户,乳制品经营户89户。在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整顿活动中,全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9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47场次,取缔食品无照经营28户,查处并销毁劣质食品122余公斤;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5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1.1以加强行政指导为前提,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
  加强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告知经营者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得食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为目标,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食品安全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将食品批发商供货凭证、食品零售商进货凭证和工商部门的信息采集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三为一,关联使用,积极推广食品安全“一票通”制度建立“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机制,做到票随货走,一票到底,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去向可查,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1.2以规范市场巡查为抓手,积极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强化分局的组织督导责任和各巡查组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责任集束式、功能模块化的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动态化的区域监管,将分局辖区划分为5个监管片区,将具体的监管责任分解到片、到人,对每户食品经营户,最长每3个月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开展一次市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入监管档案,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实行全方位监管。
  1.3以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专项整治的措施“重典治乱”
  今年以来,分局在市局的领导组织下,开展了包括春节元旦、五一节假日市场、双月集中执法活动、明胶、对不合格食品清查、白酒葡萄酒、茶叶市场、卤菜熟食制品、散装白酒、乳制品、杭州蜜饯等11次专项检查。并加大抽检力度,对辖区内卤菜、蜜饯等经营户进行了法定监测,查处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案件。
  2.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基层人员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仍然不高
  食品经营者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监管力量主要依靠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但是调查发现部分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识存在误区,没有充分认识到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是当前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观念上没有真正适应当前职能调整后的需要,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存在侥幸心理,对存在的风险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识。
  2.2日常巡查管理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
  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对农村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大集、农村小型食杂店、小超市的巡查不到位,巡查中还仅仅限于看外观、看标识等低层次的监督检查,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缺乏监测手段,对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无法有效识别,存在盲区。普遍存在目标任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记录不认真不仔细等问题,巡而不查、查而不细,使巡查流于形式,不能确保巡查的工作质量。
  农村小型食杂店、小超市销售的食品问题较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出售的食品来源不明,进销货台账资料不健全,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现象,食品存储条件差,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差,卫生条件差,对食品安全监管认知程度低。
  2.3监管人员年龄偏高,人员素质不足
  目前,工商队伍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平均年龄偏高。以宜城分局为例,分局一共14人,40岁以下仅2人,55岁以上达8人,严重缺乏年轻力量,导致监管能力下降
  2.4工作问责不到位,惩戒力度不足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奖惩不严,问责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网格化监管工作往往仅仅停留在公示栏、文件和汇报上,工作人为阻隔,各自为政,造成工作标准不统一,无法提高整体监管水平,分局对干部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停留在看文件、看档案、看资料,缺乏对实际工作的客观反应。工作没有做到奖勤罚懒,难以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监管工作的建议
  3.1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和监管效能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增强基层执法人员责任感和主动性,保证把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投入足够的人力、精力。针对基层执法人员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做好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识别能力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3.2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
  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积极争取监测经费,区别情况,加大对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食品的抽样监测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商标侵权、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流通安全。
  3.3完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监管模式
  切实防止日常监管形式化、表面化的现象,把日常监管工作做实。根据突出问题,以乡(村)镇、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及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和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3.4严格规范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
  高度重视媒体舆情的信息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布,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地基础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树立大局观念,在履行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对工作中涉及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餐饮消费环节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实现信息共享,消除“各管一段”带来的弊端,压缩食品违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3475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