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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监管实质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翔宇

  [摘 要]2011年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历时七年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同时,也再一次的引起公众对文化市场监管的关注。本文旨在从理论角度对文化市场监管实质做一个简要探讨。
  [关键词]文化市场监管 文化变迁 相对集中处罚
  一、文化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文化的发展对文化的传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口耳相传的文化传承方式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受人类自身记忆的影响无法承载更大的信息量,导致许多重要的资料无法保存下来。相比之下,把信息记录在客观事物上是比较稳妥的途径。因此,绳结这种最原始的信息记录方式出现了,这也是文化物化的文化最初表现。“物化”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是指凝结或体现在物体上的抽象物质,如物化劳动。物化的物品虽然不是文化的实质载体,但它承载寓意深刻的文化,也构成了了文化传承的一种主要方式——媒介传播(物化的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也是媒介传播的一种表现)。进而实现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功能——文化变迁。
  文化变迁就是指文化模式的改变。文化模式是构成一种特质文化稳定的要素和结构关系。但是,一种文化模式不论多么稳定,也总是要发生变化的,局部的微小的变化不会引起模式的变化,但更加强大的异质文化的冲击则可能打破一种文化模式。变迁的文化,必定是对于原有文化来说是新的文化,而新文化的实质即高文明的文化。社会文明朝向高境界的趋向,成为人们放弃原来文化模式追求高级文明的先决条件。所以,文化变迁的基本要求是新质文化的介入。
  新质文化对旧文化的冲击构成文化变迁的主要原因。新文化对旧文化冲击必然带来一定的震荡。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改变,那么对于生活其中的个体来讲,就是价值伦理道德观等精神层面的改变甚至是反转,如五四运动中新文化对儒家传统道德价值的颠覆。若新文化的冲击会危及到统治政权的稳定,则既有政权必然加入到对新质文化的阻抗中。如清末革命思想的传播遭到当局的暴力压制。若是现存政权不能容忍社会文化的一点震荡,异质文化也会遭到压制。作为统治者,以限制文化的传播的方式来抑制文化的变迁是比较有效的手段,因此,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受到不同时代不同政权的共同重视。
  但在我国,社会主义下的文化市场监管是不同于其它任何时代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是以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江泽民同志把党要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忠实代表”作为党的性质及先进性提了出来,强调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因此,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是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二、文化市场监管的有效制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质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质就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运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指将若干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
  从法理学角度来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是效率与公正结合的结果。行政执法中的效率原则要求行政过程在程序上简易、及时、灵活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最少的行政投入获得最大的行政效益,但这就可能影响到行政行为的民主与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执法过程应当遵循严密的程序,尽一切力量保证个案的公平,则行政行为效率就可能因此大打折扣。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从法理意义上说就是在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上寻求二者最佳平衡点。从行政法理论角度来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权力的分离与制衡理论在行政法中的实践。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仍然是集强制权、许可权、征收权、审批权、处罚权等多项权力于一身。行政机关集中了如此多的权力,必然为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创造了可乘之机。因此,从权力分离的角度看,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强制权、许可权、审批权等权力分离开来,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显然很有必要。
  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认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2002年国务院在以上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指出:“需要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地其他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也可以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这项工作。”这一规定使我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即由试点推行到全面推行,由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到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
  参考文献:
  [1]刘敏中:文化传播论.《求是学刊》.1991年第1期.
  [2]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张玉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探析.《政府法制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作者简介:周翔宇(1988- ),男,河南扶沟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2010级研究生,主要从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研究。
  指导教师: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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