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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凤辉

  根据浙江省人大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数据,温州市399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今年已停产企业达到140家。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比2008年至2009年全球危机期间的更大、更持久。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是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调整需求结构,在继续保持适度投资增长和稳定外需的同时,必须提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不断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通过扩大开放,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市场积极因素,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推动中小企业升级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的信用体系为企业提供了产品转型升级的动力
  产品结构升级转型的主体是企业,其中中小企业是转型的重点。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目前在册企业有85.5万户,其中99%以上属于中小企业,且基本上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税收占全省税收份额的60%以上,生产总值占全省份额的70%以上,外贸出口占全省份额的80%以上。在这些企业中,很大部分是家族式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低、产量低、附加值低,并占领着浙江省大部分市场。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准入门槛低,投入少,市场大,在产品匮乏和收入水平较低的时代,消费者首先考虑产品的价格和数量,而并不苛求产品的品质,因此这些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产品的品质和服务,消费结构转向品牌化、国际化。消费结构改变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的生产和消费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从生产者角度看,由于缺乏信用体系的监管,即使产品质量有瑕疵,只要在市场上还能够销售出去,经营者缺少提升产品质量的动力;从消费者角度看,由于消费者和生产者信息不对称,在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选择品牌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风险,所以即使两个产品质量相同,消费者仍将选择价格较贵的品牌产品。这其中的差价实际上就是信用的成本。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就可以大大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成本,提高消费者选择产品的能力。而消费者的选择是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转变产品结构的最终动力,那些诚信度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企业转型升级也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完善的信用体系可以优化市场交易环境,降低交易成本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上升,内需拉动乏力,除了区域保护主义影响之外,缺乏信用体系的支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部分中小企业选择出口贸易,不仅由于我国对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还在于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已经建立了成熟的信用体系,企业的交易行为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违约风险较低,因而降低了整体的交易成本。反观国内贸易,由于缺少基于全国的信用体系,交易双方的信用情况不清,拖欠货款的案例时有发生,履行协议的风险较大,企业需要将这部分风险费用考虑在价格中,因此出现了在国内生产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销售价格反而高于国外价格的怪现象。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就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交易违约成本,从而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辟国内市场。
  此外,随着我国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这些新的业态对资金周转、支付安全、交易效率和交易规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产业在其转型升级过程中,也在不断与这些新流通方式和新业态融合,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推进企业的转型升级。而成熟的信用体系,是其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通过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加快新的经营模式、支付模式、管理模式的发展,为企业的专型升级提供全新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的信用体系有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实现多元化经营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件。法律只能规范很少一部分商业活动,更多大量的日常商业活动是靠信用体系规范的。在基于信用体系的市场体系中,品牌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对企业市场价值影响很大。在成熟的信用体系中,企业通过诚信建设,把诚信理念贯彻到从供应到销售、从研发到生产、从管理到经营的各个环节,就可以在企业与客户、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共赢的良好关系,从而为拓展市场、塑造产品品牌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一旦品牌确立起来,企业可以利用品牌的优势进行多元化经营,有效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推动企业的产品、经营的转型升级。例如浙江省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通过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克服了环境和资源的制约因素,走出了一条多元化发展的道路。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法律法规制定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需要
  信用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规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环境。欧美等信用建设较为发国家的建设经验,在法律法规上对于信用有详尽的内容,例如美国有公平报告法等14部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促进了信用体系的建设。而当前我国的信用法律法规缺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大的制约环节,致使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信用违约惩戒工作难以开展。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基本法规,并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同时就地区而言,可在信用立法方面率先推动。例如深圳市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管理办法》为深圳市的征信机构在个人信用数据采集、披露、评估、使用、保护以及监督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运作规范。
  (二)信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尚不成熟
  缺乏信用数据技术支撑是我国信用体系发展落后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没有有效、完善的信息披露、使用机制,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难以获取,信用使用成本过高、质量较低,因此信息体系难以发展。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因此一方面要加快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促进信用数据库的建设,使信息采集、使用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结合;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推动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三)信用意识淡漠,信用管理教育亟待加强
  由于缺少法律的强制性约束,人们把信用只是作为一种道德的约束,没有将信用看作是一种制度环境和商品,因而也就很难真正认识其价值和重要意义。在信用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缺乏对信用违约的惩戒机制,失信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成本,进而造成整个社会信用缺失。因此,在不断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信用道德理念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和公民素质抓起,唤起全民的信用管理和消费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风尚,弘扬诚实守信的高尚品德,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价值观。
  三、强化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府在信息建设中应发挥引领作用
  信用信息具备准公共物品特性。在市场信用体系发展基础仍很薄弱的情况下,必须借助政府行政的力量来推进。通过把握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需求、信息资源、制度保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配套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信用体系建设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通过构建政府机构行业管理的数据系统,建立政府信用公示机制与公示系统,打造基于政府部门基础信用数据的公共信用数据平台,并推动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
  (二)政府在信息建设中应发挥示范作用
  政府信用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强化政府各级领导和干部的信用意识,树立信用观念,增强行政公信力,自觉维护政府的形象,取信于民,积极组织、引导、推动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府决策听证系统,并率先在政府的各项工作中使用信用产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部门诚信监督和制约机制,严厉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不断提高政府自身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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