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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幸福问题的哲学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叶红霞

  作者简介:叶红霞,(1985-),女,汉族,广东茂名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伦理。
  摘要:幸福是个体对客观现实反映的一种心理状态,时代不同,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不尽相同。针对当代人幸福感普遍缺失的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角度出发,探讨幸福所包含的真善美,激励人们努力追求幸福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为心灵减压,从而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关键词:幸福;内涵;成因;途径
  幸福,是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尤其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面对着焦虑、空虚、孤独,乃至骄奢淫逸、荒诞堕落、暴力色情等一系列幸福感缺失问题,幸福常常被遗忘。因此,关注心灵建设已刻不容缓。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角度出发,探讨幸福内涵,为人们寻求安身立命之本和最高的支撑点。
  一、幸福的内涵
  幸福是对客观现实生活的一种心理的愉悦状态,是一种精神上的快乐,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它必须存在于主体的认识范围之内,并被主体所反映,是主体的一种主观评价,其本质上是指人感知自己生活状态趋向和谐,自己的理想、愿望和人生目的等欲求达到实现而在内心产生的对生活的满意感、和谐感、充实感和丰盈感等美好感受,是人类的终极价值追求。
  二、幸福感缺失的原因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然而部分人的精神生活却处于贫乏的状态,对生活无法产生满意感、和谐感和充实感。幸福感的缺失,主要受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
  1、巨大的生存压力让人产生心理焦虑
  从存在论角度看,伴随着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深入,社会改革所带来的快节奏、多风险和强竞争使每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原有的心灵平静被打破。收入赶不上物价增加的速度,教育经费开支过大,房贷压力负担过重,工作挑战过大,人际交往矛盾恶化,这些问题让人们背上了沉重的心灵负担,无法对生活产生满意感、和谐感和丰盈感。
  2、人们模棱了幸福的内涵
  从认识论角度看,个体总是放大了别人的幸福,缩小了自己的快乐。人越来越倾向于“右脑”的思维模式,而右脑掌管个体、权力、地位等,而幸福感来自于左脑的感受,对于幸福的感受度为零。很多人片面地认为只有拥有金钱、权力、地位才是幸福,不惜牺牲亲情、友情、爱情,甚至个人的良心来换取物欲上、权力上的满足,然而得到的却是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罚。
  3、对幸福形成了错误的价值判断
  从价值论角度来看,人的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很多人不知道人生的目标与追求到底是什么,无法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难以产生持久的幸福感。当欲望充斥心灵,幸福也就远离了。美国哈佛大学曾做过一项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经常乐于帮助别人的人能让自己感到更快乐。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不满足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受更大的利益驱动:拥有金钱的人认为拥有了权力才幸福,拥有了小权力的人却认为拥有绝对权力才幸福,拥有了绝对权力的人却认为要名利双收才幸福……各种价值判断失误,使人们与幸福失之交臂。
  三、实现幸福的途径
  每个人都渴求幸福,然而幸福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个人、家庭和国家的综合努力才可以实现幸福。
  1、从个人方面来说,积极进行劳动创造是幸福的主旋律
  幸福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劳动创造。积极进行劳动创造是实现幸福的主旋律。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认为:“人生所有的欢乐是创造的欢乐:爱情、天才、行动——全靠创造这一团烈火迸射出来的。”由此可见,幸福不是机遇、金钱、权力的代名词,它是在劳动创造的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是自身幸福的建筑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中指出劳动创造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过程,既是个人社会本质的实现过程,又是个体生命的表现和个性特点的发挥过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本质力量,使自身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得到体现,这种幸福比生活中任何一种幸福来得更深刻、更充分、更持久。
  2、从家庭方面来说,亲人的关爱能为幸福保驾护航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温暖的亲情及甜蜜的爱情更能让人获得持久的幸福,若父母得不到赡养,子女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亲子关系持续紧张,人们就无法安心从事其他工作,久而久之,就会影响身体健康,因此,必须营造安定、舒适、自在的家庭环境。但是很多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背井离乡,长年漂泊在外,亲人之间聚少离多,子女无法安心工作,父母也常年担忧。为了减轻这种亲情焦虑,亲子之间应该保持联系和沟通,多点给予对方关爱,常回家看看,让幸福常在。
  3、从国家方面来说,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
  要实现公民的幸福是一个伟大而又艰巨的过程,国家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保障等方面综合考虑:一是政治上要做到要权为民有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各方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二是经济上要努力增加公民的经济收入,完善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合理调整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降低公民的生存压力;三是社会保障方面要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就业、失业、医疗保障标准,完善各种社会救助体系;四是要让公平正义之花绽放,要做到决策公正,权利分配公平,机会均等,使公民在社会创造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让自己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从而增加幸福感。
  四、结论
  幸福是人类不竭的生存动力,劳动创造是实现幸福的主旋律,安定舒适的家庭环境能够为个人的幸福保驾护航,完善的国家管理制度能够为公民实现幸福提供制度保障。要实现公民的幸福感,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孙正聿.简明哲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谭培文,陈新夏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编与导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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