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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问题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长胜

  [摘 要] 为了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按照中央与江苏省委关于稳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精神,在2006年,盐城市开展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程,经过了6年多的运营,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经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分析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 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0.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7- 0044- 02
  为了帮助农民家庭投资创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其增收增富,按照中央与江苏省委关于稳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精神,盐城市在2006年于亭湖区便仓镇开展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程,经过了6年多的运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已经发展至138家,总计吸收20万农户。自开展试点工程以来,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总计为农民发放贷款120亿元,引导增加三农投入超过了300亿元,这已经成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的有效补充之一。但是,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虽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依然处于试点阶段,规模总体较小,带动力不足、管理水平偏低,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办社宗旨不突出
  少数互助合作社在试点过程中盲目的追求利润,直接或者间接提高互助金的利息,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办成“商业银行”;同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本的分红相对较高,少数合作社的回报率已经接近了10%,这就违背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资本报酬有限”的原则;此外,给予农民的互惠政策并不突出,很多入社农民未能享受到二次盈余分配,即使能够分配到少数的红利,也没有达到《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返还比例。
  1.2 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现有的138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运行的不到90%,约有10余家互助合作社的运行并不规范。这表现在未对发起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批、未将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落实两个方面。虽然盐城市已经制定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办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还有少数的合作社未按照章程办事,重大的经营方针依然由少数人决定,没有充分突出社员的主体地位。
  1.3 税收问题尚未解决
  就现阶段来看,盐城市138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均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是,相关条例中明文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禁止从事与赢利经营有关的活动,这并不符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定位,也不利于其良性发展。在2010年实施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规定,“符合相关法规及本条例条件者,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但是不得将其作为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登记”。实际上,条例中尚未将工商部门登记的前置条件进行全面落实,加上报税环节繁琐,这就导致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障碍。
  2 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现有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政府方面要加强对互助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互助合作社的发展,政府必须为其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明确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上级监管部门,对合作社进行正确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为符合条件的互助合作社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同时,要加强对合作社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植力度,将农业扶贫资金与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起来,以国家公共形式投入互助合作社之中,改善其资本构成、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全面实现扶农、支农和强农的最终目的,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机遇。
  2.2 加强对互助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教育
  虽然试点的时间还不长,但是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就说明盐城地区的农民有着合作的需求和基础,但是在试点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除了政策方面的影响,还有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很多管理岗位都是由以往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信用社会计岗位工作过的人来担任,虽然他们有丰富的经验,但是缺乏资金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常常会出现贷款不规范、处理方式不科学等行为。为了促进互助合作社的良性发展,各个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互助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2.3 探索新型的风险防控方式,促进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一种典型的弱势群体求存方式,其风险既包括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内部的经营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外部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盐城市鼓励农民成立资金互助组织,在税收方面也予以了极大的优惠,这就为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市场风险主要指利率风险,目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利率是固定的,一旦遇到利率上调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出现基础股的退股情况,这就会给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互助合作社的借贷利率应该参照市场利率来制定。
  除了外部风险外,内部风险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主要指员工道德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与运行机制风险。为了应对内部风险的发生,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实施本地社员管理制,加强对社员身份的稽查,全面降低运行机制的风险。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借贷保险制度,以贷款业务作为切入点,利用互助合作社的渠道,为客户提供保障,此外,还可以探索多种信用工具,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货币化,作为担保和抵押的工具,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全面的资金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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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夏蕾,官桂生.探索农村民间金融新模式——安徽明光市兴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个案研究[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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