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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型公用事业PPP模式应用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袁竞峰 贾若愚 刘丽

  摘要:文章指出将PPP模式应用于网络型公用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特点,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分别针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激励机制设计。
  关键词:PPP模式;网络型公用事业;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激励机制
  一、 引言
  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政府和私营方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和私营方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在项目中的核心目标不同,签约前,政府的目标是选择最能胜任项目的开发和运营的私营企业,而私营企业的目标则是获得中标;在签约后,政府更关心社会总福利的提高,而私营方的核心利益是企业效益。在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由于难以了解真实的企业信息及项目开发、运营中的情况,处于信息劣势,由此带来信息的不对称。这就引发了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在招标阶段的“逆向选择”问题与签约后的“道德风险”问题。
  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措施,为政府合理规制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的私营方行为提供指导,促进PPP模式在网络型公用事业中的成功应用。
  二、 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特征分析
  网络型公用事业的特征主要表现如下:
  (1)资本密集性。网络型公用事业需要建设四通八达的各类管网,所以一般投资巨大且具有高度的资产专用性、沉淀性。也就是说网络型公用事业的管网具有投入大、成本高、回收期长等特点,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加适合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
  (2)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指当一种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随着其他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时,就说这种产品具用网络外部性。明显地,网络型公用事业存在网络外部性,即用户更倾向于选择已有用户较多的网络为自己提供服务。因此若在相同地域网络型公用事业的网络中引入多家管网运营商,网络的外部性就会导致市场失灵,带来网络互联程度不高,无法实现有效的网络扩张等问题,由此,单一垄断网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高于竞争条件下产生的效益。
  (3)成本次可加性。该性质常见于自然垄断行业,如果某行业中某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成本小于若干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则该行业的成本就是次可加的。明显地,网络型公用事业的管网业务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会避免低效率的重复建设,存在着显著的成本次可加性的特点。
  上述三个特点决定了网络型公用事业由一家企业经营的效率要高于竞争市场,因此,要将PPP模式有效地引入网络型公用事业的网络中,需给管网运营商以特许经营权。然而,这也同时使得网络型公用事业的市场失去了自由竞争市场的优点,政府在引进私营企业时需要格外小心,并且需对引进的私营企业加强制度约束和监管。
  引入PPP模式之后,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还具有PPP项目的自身特征。
  (1)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目标多元化。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核心利益相关方中,政府公共部门的主要目标在于引入私营资本,减轻自身财政负担,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经济进步,即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私营企业的主要目标则是通过参与到PPP项目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回报。
  (2)一般有特许期限。PPP项目往往设定了特许期限,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若特许期限设计合理,则可以极大的激励私营企业,促进项目的运作效率。特许期设置过短,私营企业会担心在特许期限内无法完全收回投资,就会尽量减少投资,特别到特许期满时将更加节省投资,甚至可能采用掠夺式经营的方式。无疑,这将不利于PPP项目的长远发展。并且频繁拍卖特许经营权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过由此带来的竞争效益。而特许期过长,又会减少私营企业的竞争压力,降低其对高效率的追求。因此,在设置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期时需要谨慎考虑。
  (3)风险分配和转移合理化。PPP模式下,政府将网络型公用事业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了私营企业。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一般商业风险由私营部门来承担,而政治风险及利率变动则由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还有一部分双方都不能够承担的风险则转移给保险公司。可见,PPP模式下的风险分配方式使得风险分担得更加合理,并使得公私双方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匹配,由此使得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抗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三、 逆向选择问题分析
  逆向选择问题一般是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逆向选择问题容易发生在私营企业的准入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政府并不全面了解私营企业的信息,如私营企业的资本状况,能否胜任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一些不能胜任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私营企业为追求利润,就有可能隐藏其经济状况的真实信息,伪装成为实力足够的投资运营者,参与投标,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误导政府作出错误的决策,引发“优汰劣胜”的逆向选择问题。关于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逆向选择问题的详细分析见表1。
  一旦逆向选择问题发生,意味着之后PPP项目将难以维持正常的建设和运营,而为追求利润,私营企业就极有可能会采取一些机会主义的手段,故需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及制定相应的准入政策,避免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
  四、 道德风险问题分析
  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政府作为广大用户利益的代表,最关心的是用户满意度,而用户满意度主要体现在产品的物美价廉。故在签订PPP项目合约后的监管内容中,政府最关注的就是质量和价格。本文将主要对质量和价格方面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关于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道德风险问题的详细分析见表2。
  网络型公用事业型PPP项目质量方面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可以由政府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加强质量监控来解决。而价格方面的道德风险问题则需要激励机制设计,政府通过设置合理的定价和转移支付激励企业报告真实的平均成本并主动降低成本。   五、 激励机制设计
  根据上文分析,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1. 应对逆向选择的激励机制设计。
  (1)激励机制的目的。避免“优汰劣胜”的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即避免不合格经营者利用事前信息的不对称性,伪装成合格经营者进入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
  (2)激励机制的原则。
  ①参与原则:保障合格经营者有进入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的积极性;
  ②激励相容原则:保障不合格经营者伪装成合格经营者进入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比其不做伪装的收益还差。
  (3)激励机制模型构建。
  ①委托人分析。
  政府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则政府的最优规划问题为:
  max(WHpH+WLpL)(1)
  其中,pH为政府选择合格经营者的概率,WH为此时政府收益为;pL为政府选择不合格经营者的概率,WL为此时政府收益。
  ②代理人分析。
  a.参与约束。要求合格经营者接受合同时的期望效用大于其不接受合同时的保留效用,这样就可以保障合格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即:
  (IR)uH-C(RH)(2)
  其中,uH为合格代理人进入项目后的期望收益,C(RH)为使得项目正常运营,私营企业最低的投融资总成本。
  b.激励相容约束。要求不合格经营者伪装成合格经营者的期望收益小于其不伪装的期望收益,即,
  (IC)uL-C(RH)<0(3)
  其中,uL为不合格代理人进入项目后的期望收益。
  (4)激励机制分析。
  ①如果uL-C(RH)?叟0,在准入过程中就容易逆向选择问题,不合格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可能伪装成合格经营者进入到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来。
  ②私营企业对进入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期望收益uk越大,越容易发生逆向选择。
  ③准入条件的设置要与项目的各项规范和标准要求相匹配,否则,准入条件设置过高,可能会“无人问津”;准入条件设置过低,则易引发逆向选择。
  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应对逆向选择的激励机制设计的关键是使合格的私营企业有利可图,具有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同时使不合格的私营企业即使中标也没有预期收益。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准入条件、加大对不合格企业虚报信息的处罚力度、适当提高融资门槛等。
  另外,考虑到信息公开是公平、公正性的体现,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将PPP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地批露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为各竞争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信息环境,使其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平等竞争。
  2. 应对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设计。
  (1)激励机制的目的。避免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私营企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人(即“政府”)观察不到的内生变量,在此主要指私营企业的平均成本c。通过激励机制设计,政府通过设置最优化价格P及补贴t,诱使私营企业选择报告其真实的平均成本。
  (2)激励机制的原则。
  ①参与原则:保障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私营企业有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②激励相容原则:保障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中私营企业选择报告真实的平均成本比虚报成本时的利润大。
  (3)激励机制模型构建。
  ①委托人分析。政府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最优规划为:
  Max As-t+?琢v(4)
  其中,As代表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的消费者剩余,t代表政府对项目的转移支付,v代表私营方效益,这些参数都与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产品的价格(P)、需求量(Q)、成本(c)以及质量(e)等参数相关。另外,α代表为政府确定的私人公司的利润在社会福利中的权重,政府代表群众的利益,故私营方的利润在社会福利中的权重一般不大于1,即0<α≤1。
  ②代理人分析。
  A.参与约束。参与约束要求,私营企业在报告真实平均成本时,要有非负的利润,即:
  (IR) v(c)?叟0(5)
  其中,v(c)代表私营企业报告期真实平均成本时获得的利润。
  B.激励相容约束。要求私营企业报告真实平均成本时所获得的利润最大,即:
  (IC) v(c)?叟v(c,ci)(6)
  其中,v(c,ci)代表私营企业报告平均成本为ci时所获得的利润。
  (4)激励机制分析。
  ①如果v(c)?叟v(c,ci),则私营企业不会报告真实的平均成本c,而会选择能够使得v(c,ci)达到最大时的ci报告为平均成本,此时政府或消费者的利益会受损。
  ②销售收入和政府转移支付共同构成了企业收入,政府应通过产品定价和转移支付合理规制私营企业行为,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
  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应对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设计的关键是设置合适的价格函数和政府转移支付函数,使私营企业能够获得合理利润,并且只有向政府报告真实平均成本时所获利润达到最大值。从而激励私营企业报告真实的平均成本并积极降低成本。
  为此,政府需建立动态的价格调整机制。在政府定价的实施过程中,要“因时制宜”,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对定价政策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建立起网络型公用事业PPP项目定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
  六、 结论
  网络型公用事业由于其自身特点,在引入PPP模式后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问题是招标阶段不合格的企业通过隐瞒真实信息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为了应对逆向选择问题,政府需设计激励机制,使不合格的企业无利可图。道德风险问题包括质量方面的道德风险和价格方面的道德风险两个方面,质量方面的道德风险是指私营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偷工减料或虚报产品质量,为应对质量方面的道德风险,政府需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加强质量监;价格方面的道德风险是指私营企业利益信息不对称虚报成本,获取超额利润,为了应对价格方面的道德风险,政府需设计激励机制,激励私营企业报告真实平均成本并积极降低成本,除此之外,政府还需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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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袁竞峰,东南大学工学博士,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副教授;贾若愚,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博士生;刘丽,江苏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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