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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对银行金融业监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石楠

  银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银行监管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因此,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金融业高速发展的今天不断提高银行业监管效能对于银行业的发展尤为重要。
  近些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它们在产品创新、营销理念、制度构建、用户服务等多个方面不断的深入发展。这些方面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银行业监管的难度的增加。因此,银行业监管机构要不断的深入研究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来不断的提高其监管效能,才能不断的满足进一步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要求,才能促进银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一、银行金融业监管的概述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起重要的作用,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其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鉴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其行业具有特殊的性质,世界上各国都相距成立了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进行适当的政府干预和监督管理工作。在中国,1984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等方面的监管。2003年,中国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承担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各省市设置派出机构,承担对当地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银行金融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采用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其中一行指的是人民银行,三会指的是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人民银行的具体负责对货币政策方面的调控。三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从监管的布局形式来看,现有的监管体制对银行业监管已经基本完善。但随着国际金融业市场的风云变化,原有的监管体制中的弊端不断地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监管主体独立平级,协调沟通能力较差。由于人民银行、三会是平级的主体,相互之间没有固有的隶属关系。尽管在法律上各自机构权责明确,但是在实际监管操作的过程中仍然各自为政,缺乏相互沟通协作能力。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已经使各种金融机构跨越了各自的界限,业务关系交叉不断。各自监管机构在执行监管的过程中职能的区分度越来越模糊,难以保证监管的有效开展。一旦遇到经济危机等大的金融危机事件,监管过程中权责不明确,沟通不顺畅的弊病便会明显的显现出来,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监管法制不完善。近些年来,我国银行业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不断的完善。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出台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汇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如果探究梳理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仍然能发现监管法制存在一定的漏洞。首先,监管法律原则性过强,内容也相对简单,不利于实际操作。其次,较多的规章制度往往局限在金融银行业具体的业务中,无法本着监管质量的角度实施效率监管的理念。再次,各个监管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协作和沟通,所指定的法律规章制度重复建设,甚至相互冲突,协调性差,操作实际过程中会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责任追究不明确等现象的出现。
  银行金融业内部监管较为薄弱。中国的银行金融业除了受中国银行、三会监管以外,其自身也有行业内部监督管理,这样可以使行业机构能自查自纠。但是尽管如此,由于一些银行金融业内部监管较为薄弱,仍存在银行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不顾自身的风险的事件发生。
  三、如何有效的对银行金融业监管
  进行银行金融业的监管就是为了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的良性发展,规范银行金融业的经营行为,降低其金融风险,保证公众对银行业的信息。因此,如何有效的对银行金融业进行监管对于保证银行金融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管理的统一。在我国,各地银监派驻机构经常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定期对所辖的银行金融业进行指导检查。一方面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能为当地银行金融业的有序经营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非现场管理也要不断的应用到监管管理过程中。定期让其所辖银行金融业上报金融报表。采取定量分析的方式,对相关金融行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两种手段相辅相承、相互补充。既能从宏观的角度把握银行金融业的经营状况,更能从微观的角度利用数据分析得到确切的运营状况。
  其次,促进行业自律,推进外部管理向内部管理的转变。银行金融业的监管单位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对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但是由于现在银行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相关监管机构在人力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短缺,而且现代银行金融业经营多种多样,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存在在某一领域对相关经营活动不了解不熟悉的现象,无法有效的指导和监管行业健康运行。因此,监管机构除了及时加大自身队伍建设,还应引导银行金融业做到有效的内部自查,内部管理。提高它们的内审水平。通过举办学习班,交流会等方式鼓励它们提高内审队伍。在目前银行金融业广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代,银行金融业内部应更加重视健全其内部经营管理,加大内部风险预控和内部审计,这样才能使整个行业朝着有序健康的环境发展。
  再次,完善银行金融监管法制。依照法律对银行业进行监管,是我国银行金融业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我国银行法律类体系存在较为混乱的缺陷,因此一方面
  对现有的500多项银行业监管法规文件进行了分类整理,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全面开展法规清理,以此保证中国银行业监管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注重监管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制定科学的立法规划,加大监管法规更新、完善力度,同时及时总结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出台后对银行金融业监管的影响及相关经验教训,吸收借鉴国际银行金融业先进的做法,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情又适应国际监管潮流的监管法规体系。
  银行金融业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有关机构对银行金融业的监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资产安全,保持金融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实现金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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