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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电子商务发展对黑龙江省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雪瑾

  [摘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普及率高于我国。其法律法规健全,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完善,为企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电子商务服务,扩大了企业网上交易业务;以能力为本技能培训模式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借鉴澳大利亚发展电子商务的经验,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中澳企业电子商务对接平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建议,以促进黑龙江省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数字经济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1-00-02
  一、 澳大利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刊载的研究报告显示,澳大利亚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竞争力在全球排名优于挪威、瑞典、爱尔兰及以色列,仅次于美国,电子商务的普及率远远高于中国。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95―2000年的初始阶段,主要以技术为导向;二是传统大企业唱主角阶段,主要以商务模式为引领;三是社交网络阶段,以电子商务与社交网络融合为标志。
  作者简介:郑雪瑾(1958-),哈尔滨人,黑龙江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处长
  澳大利亚有2200万人,其中手机用户有2900万,互联网用户有1900万。49.3%的澳大利亚人使用Facebbook,全国有79%的家庭上网,77%的家庭每天都在用互联网。在上网人群中有92%采用宽带上网,68%的互联网用户使用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的主要动机为:价格优惠(节省50%--70%);选择范围广;有专家建议做参考。
  澳大利亚有91%的企业上网,43%的企业拥有网页。中小企业中51%的企业在网上下订单,大型企业中81%有网上交易;24%的中小企业,38%的大企业在网上接订单,并实现与内部系统的一体化连接。
  2011年,澳大利亚电子商务规模达到330亿美元,人均在线销费2010美元。据国际著名的eMarketer预测,2012年该两项指标将达到371亿美元和2108美元,增速分别为12.5%和4.9%。
  中澳两国经贸领域交流频繁,以《中澳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和《中澳信息产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基础,开展了长期的电子商务领域合作。而澳大利亚对价值在1031美元以下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这增加了澳市场的吸引力。
  二、 澳大利亚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澳大利亚政府于1997年9月成立信息经济国家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澳大利亚政府采用了公共密钥技术(PKI),并制定了联邦政府通用的 PKI标准,以确保数字身份认证和网上交易的安全。
  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国家经济战略计划,计划到2020年成为数字经济国家,建立数字中心供市民免费使用,实现经济环境智能化管理。在家庭、商家、教育、远程办公、政府服务等全面实现信息化。其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则:一是政府尽量少干预,鼓励按市场规律发展电子商务。二是要重点促进企业之间电子商务的发展,让企业真正意识到采用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好处。
  (一)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2007年成立专门的部门,计划利用8年时间建设国家宽带网,全部上网宽口带宽达到100M/s。利用光纤网络、卫星、固定线路,形成多种宽带接入方式。从2009年起,宽带接入价格每月仅为24澳元。93%的人可以连接到光纤网络上,350万个家庭可使用光纤网络,7%的边远地区可使用卫星接入方式。网速可实现45秒钟下载一部电影。
  (二)提升电子商务创新能力
  澳大利亚政府把提升创新能力作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驱动力。一是与企业联合成立联邦电子商务创新中心,加大扶持力度,其中谷歌的原始雏形就诞生于悉尼大学,WIFI的专利也是在悉尼发明并注册。二是成立联邦商业化中心,推动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活动;三是加快电子政务的发展,目前澳大利亚的电子政务已经发展到第二代,基本实现政府服务的全过程网络化。据澳联邦政府调查结果显示,澳大利亚在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及提供网上服务项目方面与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国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三)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
  在制定电子商务法规时,澳大利亚政府注重消除那些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必要障碍,同时使内容合乎公共利益的需要。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管理体系,以树立企业和消费者对网上交易的信心,为电子商务按市场规律发展提供良好、宽松的法律环境。
  1999年颁布了《电子交易法》,允许个人通过电子方式与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交易,并明确了个人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电子交易法》规定需在电子表格中提供书面信息、个人签名、所提交文件以及记录或保留信息等;在应用技术方面,《电子交易法》坚持了公平中立的原则不能偏重于使用一种电子签名技术。同时,还规定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在交易中具有同样的效力。《电子商务消费者政策保护框架》在商务信息、支付、补偿、权限以及隐私权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另外还有《电子商务争端解决》《电子交易法案》《广播服务法》《交互赌博法案》《垃圾邮件法》等法规。澳大利亚议会分别对攻击性、非法和多余的网络内容,以及网络赌博服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防止儿童接触到某些不适宜的网络内容。《垃圾邮件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没有得到明确同意或默许的情况下,禁止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的电子邮件;对寄发垃圾邮件的不合法行为进行相应的民事制裁;要求所有的电子邮件都应该含有发件人准确的详细信息。
  (四)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
  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由私人部门推动,这给国家经济和普通民众带来了明显的好处。1999年1月澳联邦政府发布了《信息经济战略框架》,确定了澳大利亚发展信息经济的基本战略目标,提出了十个重点发展的领域。其中有二个是针对发展电子商务的。   一是促进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出要依靠和发挥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中的主导作用,这是政府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在建立一个明确统一的法规框架的同时,促进企业电子商务自律规范的发展;政府要率先使用电子商务,确保政府部门提供的网上服务符合世界一流标准,为企业树立样板;特别要推动重点产业以及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二是政府鼓励私人和公共部门采用认证技术,为电子商务在澳全境内的应用提供便利。澳大利亚正在积极推广电子签名的应用,并将其视为完善公共密钥基础设施建设的解决方案,这与APEC提出的“实现公共密钥基础设施(PKI)互通”的目标是一致的。
  (五)发挥协会社团的中介作用
  墨尔本雇主工商总会(VECCI)始建于1851年,为16000家企业雇主提供服务。2012年8月由维多利亚州州长带队,该协会带领400家企业到中国进行商贸对接,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的线下洽谈合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政府资助寻求适合企业,为企业贸易提供包括工作签证等项目的帮助,该协会在澳企业中有很大影响力。类似的机构在澳大利亚还有很多,政府开展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这些机构来引导和推动的。
  (六)规范电子商务的技能培训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培训(CBET)。CBET的特点是依赖职业能力分析的结果,在国家培训框架(NTF)的统一指导下,澳大利亚职业技能培训是将行业技能需求和职业培训的目标相结合,即将能力标准与技能资格相结合,并规定学生达到能力标准所需的最低考核要求,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能力标准划分相当详细,共分为四类认证资格,每类资格都定义不同的能力单元标准,除了模拟公司教学外,每学期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机构还安排学生到商务公司实习。以能力为本、规范的技能培训模式,促进了澳大利亚电子商务职业教育的成功发展。
  (七)注重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988年颁布的《隐私法》是关于在联邦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中保护个人信息的主要法规。该法规针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以及信息的性质和安全性的判定制定了具体的标准,还对有关人员查阅、更改个人信息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澳大利亚政府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政策框架》法规中,提出在澳大利亚建立世界级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环境。《澳大利亚电子商务最优方法模型》简称BPM ,是澳大利亚政府为在电子商务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的一项行为标准。
  澳大利亚政府组建了11人专家组,该专家组主要职能为: 及时解决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消费者保护问题 ;制定帮助政府维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的政策 ;为进一步实现政府“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政策框架和澳大利亚电子商务最佳实践模式”制订战略规划 ;对消费者进行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提建议,并对有关建议做出评价 。
  澳大利亚政府发展电子商务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开展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如由联邦政府资助、各州参与建立了“澳大利亚电子商务网络”,其主要工作就是鼓励澳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该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使用培训、企业管理改善培训以及基于互联网的网上服务等。在 “网上澳大利亚”活动中,每月推出一个主题,通过一系列全国性的活动,如大会、贸易展览、演示、出版物、讲座等鼓励企业和政府部门参与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讨论。实施“网络信息技术”计划是为企业采用电子商务所开展的合作研究活动提供匹配种子经费,并在某些试点企业中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
  二是改善基础条件,清除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如建立了网上支付系统,目前正在实施银行支付系统,澳大利亚的大多数银行均有Internet Banking功能,顾客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账和支付账单。在运输行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和电子数据交换标准。
  三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为此,政府在贸易数据统计、医疗管理、商品连锁经营管理等领域试验电子商务业务。如政府上网工程,企业通过政府网站不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信息服务,还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有关税务业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等活动。
  三、电子商务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澳大利亚婴儿洗护产品MEIMEI进入中国市场已达七年,在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下,MEIMEI品牌受邀参加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澳大利亚国家馆的展出,但MEIMEI在中国市场份额仍落后于其它欧美品牌。自2011年开始,MEIMEI品牌完善在华的销售网络,并通过成功的电子商务运营,在中国市场迅速发展。短短三个月,MEIMEI官方旗舰店就位列2011年全年新开母婴类旗舰店排名第一。
  澳大利亚邮政拥有750多个企业和政府机构客户。通过收购使澳大利亚邮政可以通过企业和政府客户的网站及其自有品牌为网上支付服务,该服务与澳大利亚邮政现有的网上支付渠道post billpay互为补充。2012年4月,开通了新的电子服务业务,开发了新的集团网络,为iPhone及Windows Phone 7手机用户开发新的移动应用程序并扩展了“一触即发”货运业务。
  Orica 公司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尼最大的基本化学药品供货商,要将产品和全球其它200个生产商的产品,分配给超过5000个客户。在IBM 商业伙伴--Synergy Plus(在澳大利亚专门负责为传统商业网络化)的协助下,仅在七个月内就实现了 B2B 解决方案。 建立了在电子商务服务竞争方面的优势。客户可以通过 Orica 药品网站浏览目录、分类排序以及由 Web Sphere 商务系列提供的其它功能。
  四、 澳大利亚电子商务发展对黑龙江省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已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黑龙江省是传统的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对俄贸易、旅游等产业具有相当的实力。哈电集团、龙煤物流等企业开展的B2B电子商务具有很强的实力,仅龙煤物流年网上供应链交易额就达50亿元,一些中小企业也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哈尔滨市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开展的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之一。要实现黑龙江省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可借鉴澳大利亚的先进经验,并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动黑龙江省企业与澳大利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中澳两国在世贸协议框架下,签署了电子商务合作的多种协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澳大利亚的市场与产品与黑龙江省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我国商品尤其是轻工产品、农业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占据很大的份额。在装修材料市场,绝大部分的商品为中国制造。澳大利亚还有8%的亚裔人口,对中国商品的需求有一定的依赖性。但由于地域、信誉、语言文化等因素,黑龙江省商品在澳大利亚一直没有好的表现。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为减少这些不利因素的创造了条件。
  可以尝试利用与澳大利亚各州(领地)政府、商会等机构的沟通平台与机制,建立起中澳企业的对接,增强彼此的信任感,快速对接需求,快速达成互补产品的流动。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既可以使黑龙江省优质产品与澳当地企业对接完成供货;也可以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在澳大利亚电子商务平台(如eBAY等)自行开展交易;还可以把澳大利亚企业与黑龙江省大型企业供应链对接,扩大采购范围。在合作中不断学习澳大利亚先进的电子商务经验,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
  (二)建设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以点带面是目前黑龙江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佳方式。黑龙江省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建设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平台。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有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配套支持。促进这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做好政策扶持力度,并在全省推广,带动其他更多中小企业“触网”,引导大企业管理经营上水平,上台阶。目前,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不断创新,冲破老的条框,以适应数字经济的新变化。
  (三)整合社会资源打造良好基础设施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通信技术、包含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在内的现代信息技术。同时也离不开企业诚信认证、产品溯源库等基本的电子商务要素,更离不开支付、物流等要素型设施。这些资源、能力分散在社会的各个领域,由政府牵头,整合汇聚这些资源,才能为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一站式基础资源,解除其后顾之忧。在国家级哈尔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建设中,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运营商及银联等企业之间的合作,完善了黑龙江省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要努力把这种联合做大做强。
  (四)推进电子商务地方法规的出台
  我国电子商务法规的缺失对行业规范发展会产生显著影响。黑龙江省发展电子商务,也面临着地方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如网上诚信的规范、对产品交易欺诈的处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帮扶、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定位等问题,都需要向全社会公开。这一过程的运行,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形成专家提出、群众论证、政府审核的机制,尽快推动地方法规的出台,进而规范黑龙江省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生态环境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不仅要有技术支持、还有要有政策和资金扶持;不仅涉及到卖家,还涉及到买家。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发展产业联盟,汇聚产业力量。并与其他省份的电子商务基地互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二是扩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使用电子商务,关注电子商务的氛围;三是扩大帮扶的力度,如专项配套资金、奖励机制等;四是开展多项专题活动,不断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尽快形成黑龙江省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链条和产业配套体系。
  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发展,为黑龙江省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只要结合国情与省情,才能落地有声。要不断发现、不断甄别、不断调整、不断创新,才能有所收获。在当前形势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资源,形成生态链,才是唯一出路。
  (责任编辑:刘润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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