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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丹

  【摘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是财政绩效工作的核心和归宿。评价结果的应用在合理配置预算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建立绩效问责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上存在公开性差,约束力不强,绩效信息权威信不高以及缺乏制度保障等突出问题。本文结合国外成功经验提出有效利用绩效评价结果的建议。
  【关键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 结果应用
  一、引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支出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的评价,包括财政支出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绩效评价工作最终输出的绩效信息又被称为绩效评价结果。评价本身并不是目的,通过评价促使支出单位更高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才是评价的根本目的,因此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必然延伸和目的所在。世界各国在财政支出中的广泛应用绩效管理活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我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目前来看,长期形成的“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问效”的思想尚未改变,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还未达到奖罚分明,问责到位,并真正影响预算资源配置的目的。因此优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有助于为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国际经验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以寻求解决政府管理危机,财政危机。各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绩效预算和绩效管理制度,并在绩效评价结果利用与管理方面积累一定的成功经验。
  (一)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联系,充分发挥绩效预算的激励和约束功能
  在国外,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制定和修改已经成为政府绩效评价的一个重要目的。例如,在新西兰,审计署的评价结果直接反馈到国会,供其在审核下一年预算拨款时参考。在加拿大,财政部门利用支出和结果信息进行竞争性预算资源分配。具体做法是,绩效评分处于最低5%以内的项目将面临资金压缩或取消的危险。内阁有权决定将处在“危险”中的资金重新分配给其他项目或部门,或开展新的项目。在韩国,被认定为“无效”项目的次年预算拨款将最少削减10%。
  (二)对财政支出绩效结果问责,改进部门和项目管理
  绩效预算改革比较成功的国家,绩效责任都非常明确。一方面通过签订绩效协议来规范部门产出和效果目标,以明确绩效目标而不是详细的过程控制为导向,赋予管理者更多“责任制”下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依托绩效目标建立起合理的因果链,通过评价信息搜集、绩效结果的科学评定,并据此实行奖惩,促使其改进管理。新西兰是开展绩效问责典型国家之一。在新西兰,政府通过签订一系列绩效协议构建公共服务责任体系。中央各部门均设立一名首席执行官,通过绩效协议和事后绩效评价的方式向部长负责,部长再向国会负责。在这一“公司化”管理模式下,部长负责“结果”,而部门执行官负责“产出”。部长通过与执行官签订个人绩效合同,将其收入、任期与核心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以确保对管理者的问责。
  (三)将评价结果用于组织优化
  英美等主要西方国家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推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实现组织优化的重要依据。如美国政府上级部门可依据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对该部门放松控制,下放权利。这样的做法是在重新审视绩效评价中凸显问题的基础上,据此简化冗余的政府机构及部门人员,限制并削弱官僚机构的权力,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向改变只对规则负责的旧体制,建立对产出和结果负责的责任制,优化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方法迈进。
  (四)评价和修改政府制定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政策
  通过经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发现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中的薄弱环节以及与原先制定政策的执行效果的差距,从而督促政府不断改进相关政策或者加强有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实现本地区的持续发展。
  三、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国中央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开展绩效评价的实践与探索,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不同程度地予以应用。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性差,透明度低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评价结果往往只作为内部材料向上反馈,由上级部门及部门领导保管,即使本部门一般成员也难以知道评价结果的具体内容,公众及其代表就更难以知悉了。这实际上没有真正弄清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这不仅违反了公众的知情权的要求,而且极大影响了评价结果在优化预算,对政府问责及改进政府内部管理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另外,我国政府绩效评价结果所公开的内容极其有限,除了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对“公众评议政府”的结果有披露外,对于财政支出成本和效率信息,不同年度和地区的可比绩效信息几乎从未公开过。即便是一些公开的评价结果,也多是简单的技校排名。财政支出评价对一般公众而言仍然是一个“黑箱”。
  (二)评价结果应用意识淡薄,运用形式单一、力度不足
  在我国,业务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甚至将绩效评价当作一项任务,评完了事。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目前主要局限于对官员进行奖惩,至于其他用途基本上都未涉及,尤其是没能将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预算为例,由于我长期以来国实施的是基数加增长的预算模式,绩效评价结果并未与公共部门预算支出挂钩,这使得通过提高绩效节省预算支出的部门并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奖励,反而导致其下一年度的预算额度受到消减,这无疑大大影响了政府部门提高绩效的动力。即便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官员进行奖惩,期执行范围和力度也相当欠缺。除少数地区,如南京,我国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将绩效评价街果与官员的职位升降联系起来,采用通报表扬和批评的奖惩方式更是较少。   (三)评价结果的质量影响了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绩效结果的充分应用是以一个完善的评价机制和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前提的。对于评价部门和支出部门而言,只有所生产的评价结果是对绩效的真实反映,对评价结果的应用才有价值。从实践看,由于产出与效果难以量化、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对数据采集的合理性缺乏有效的检验和对管理方面的评价主观性较强等因素,使绩效评价的结论具有一定的弹性。另外,由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大多数参与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机构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评价经验,缺乏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发能力,导致评价结果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在一些地区还存在以项目单位“自评价”为主的做法,而且在指标数据的采集过程中社会参与度不高,多以个别部门和资金使用者的意见为主,影响了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四)结果应用缺乏制度保障
  我国尚未从法律层面对绩效评价进行规范,结果应用的机制也不健全。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较多是停留在反映情况、找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缺乏信息公开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等,尚未真正与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衔接,更说不上把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联系起来。因此,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评价结果应用的规章制度,也没有规范的管理办法,结果应用还处在探索阶段,缺乏制度保障。
  四、有效利用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政策建议
  在总结国外成功经验基础上,再针对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具体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街果的应用。
  (一)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范围,并进行反馈
  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是实现财政资金公众监督的重要环节,是建设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及顺利推行绩效评价的重要条件。政府部门支出的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审计机构绩效审计结果,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必须在不违反保密法的前提下,尽量性社会公众和立法机关及时、充分、准确的公布。政府及其部门应定期将自评价结果提交给人大,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向公众免费公开。通过上述措施逐步推进绩效评价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反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制约。这不仅能有效引导评价结果的应用,还能促进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及有效率的完成部门的责任又能增强政府行为的自主性和规范性,积极对最终结果负责。
  (二)在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基础上,加强行政问责
  要增强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观念意识,必须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问责。可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系统内部薪酬奖励、职位调整或项目安排顺序的重要参考因素。奖优惩劣,并切实保证各项奖励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支出部门应用评价结果、提高项目绩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部门内部引入竞争,树立典范,激励和促进各部门形成绩效的持续动力。
  (三)提高评价能力,保证评价结果的质量
  进一步采集、编制能有效、全面体现项目特性的专业指标以及测量项目基本绩效情况的共性指标,完善指标库,提高指标的效率和操作性。进一步推进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明确项目的语气绩效目标,整合组织战略计划与绩效目标,有助于部门的工作计划更加结果到兴,同时还能为设置评价指标和完善评价标准提供依据,有助于对于其绩效目标和实际结果进行比较,逐步建立一套系统公正合理的评价标准,逐步提高评价结果的质量。
  (四)通过规范途径将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
  作为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机关,人大是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支持者和监督者。为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对一些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可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全程参与;每个项目评价之后,政府部门应当通过规范途径和程序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与指导。这样不仅增强了评价工作的透明度,也加大了人大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通过深化对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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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赵丹(1990-),女,安徽六安人,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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