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收汇风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佳偶

  摘要:近年来国家在财政上给予信用保险相当程度的支持,并且为出口信用保险设置专门的准备资金,使得出口信用保险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出现的出口收汇风险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和资金支持。但是在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市场竞争相当激励的客观背景下,国际贸易中的各种风险也随之而来,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出口收汇风险,因此,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出口收汇风险成为出口贸易中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出口收回风险;风险防范
  引言
  任何国家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规避贸易中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就是被普遍运用的一种手段。出口信用保险在经济领域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其重要性突出表现在能够有效的规避和防范经济贸易中出现的问题上。尽管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但是不可忽视它在降低出口汇率风险上的作用。因此,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和优势作用,达到规避出口汇率风险的作用,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概述
  1.1出口信用保险
  所谓信用保险就是权利人对担保人要求信用担保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中的权利人就是信用关系中的投保人一方,投保人投保他人的应用。
  出口信用保险就是按照信贷条件对出口商出口商品,在买方出现不能按期付款的情况时,对买方承担赔付贷款金额的一种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和政府为了鼓励积极的出口贸易而实行的出口信贷担保政策,以此保障贷款降低或者避免损失的一种补偿政策。
  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或者买方失信不按时付款;由于政治原因或者非经济原因导致的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例如政治战争、政策变更等。因此,对于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出口方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进行投保,承保机构就可以在其能够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损失,通常是赔偿原本货款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之间。
  出口信用保险是为了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经济的发展,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承保方在企业出口业务中,对遭受贸易风险收到的额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特殊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所承担的责任按照风险分类分为商业风险即买家风险,政治风险另称为国家风险。
  1.2出口收汇风险
  出口收汇风险指的是在出口贸易的结算中出现的不能按时收汇的风险。贸易出口中,出口厂商要经过洽谈、签订合同、准备出口货物、对商品进行包装和检验、商品的托运等部分的内容,因此,出口贸易联系到不同的地区和国家中的多个当事人, 因此,增加了在出口贸易中的各种的潜在风险。
  出口收汇中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出货日期、规格和合同规定不相符合造成的出口收汇风险。出口货物的一方无法按照签订的合同和信用政策规定交货主要是因为企业在货物上产上的延误、采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要求的货物、交易价格较低,用质量低下,成本低下的货物冒充顶替。二是由于单证的质量不过关造成的收回风险。尽管对货物的结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信用证的方式结汇,保证出货的时间和货物的质量,但是在出货后,交易单据不能与信用证做到完全符合。三是业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出口收汇风险。贸易出口关系到各个方面,导致其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业务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就会致使局面失控,成为官司失败的一方。
  2.出口信用保险的优点和问题
  2.1出口信用保险的优点
  首先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的结算方式上,为企业提供了灵活多变的结算方式,为企业拓宽业务,开拓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次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的出口贸易中的风险起到了很好的防范风险和保障经济利益的方式手段,并且完善了企业中的损失赔偿和风险防范机制,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巩固企业竞争地位,未定企业发展的作用。如果企业经营出现损失,出口型用保险的机构就要对其进行经济上的赔偿,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同时也维护银行的利益,保证企业和银行的良好运行。其三,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的水平。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了解到更多的买家的信息,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最后,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进行融资,并且使得收汇安全获得保障。
  2.2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收汇风险时存在的问题
  首先,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私人商业机构涉及到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政策时,有可能会出现对双方不好的现象。既不利于政企分开,又不利于国家关于商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银行体系的业务范围不够广,服务内容不全面,因此导致出口贸易的业务难以广泛的使用。主要的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是进出口银行和人民保险公司。这两种机构在信用保险上出现竞争,导致在出口贸易中的风险难以控制,国家对信用保险支持的资金额度不够,同时也与其他国家的政策不相符合。
  其次,承保方式不合理,并且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用过高。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出口企业在一定的投保时期和市场中,不能只投保业务中的一部分或者部分时间内的业务,要求对整个的业务进行一次性的投保,这就导致了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上的投资成本增加,同时降低了投保的积极性,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再次,投保意识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出口信用保险的出现往往伴随着政策性,而企业在投保过过程中会忽视这一特点。企业重视投保费用的高低,这回忽略出口信用保险在防范风险上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实际作用。出口企业在出口理念上是传统的,不开放的,对出口信用保险不信任其所能发挥的作用。
  最后,法律制度不健全。缺少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使得出口企业和保险机构在出口贸易的保护中缺少法律保障。
  3.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而为了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对出口企业中的收汇安全进行保障而制定的由国家提供财政保险资金的一项非盈利性质的政策上的保险制度。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出现买方出于所签订合同中的原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或者不能支付全额货款的情况时,卖方提供给信用保险公司相应的违约证明,在保险公司核实违约合同的具体内容之后就可以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支付赔偿金额,与此同时将卖方的求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不论是政治风险还是经济风险都能很好的起到规范的作用,它在根本上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收汇安全。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利益安全进行保障,支持和帮助企业在出口贸易中规避风险的损失。通过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进行投保,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覆盖,借助这样的网络,企业可以在保障收汇安全,有效的管理财务账款,防范收汇上的风险,降低经济损失,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上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优势作用。因此,通过这样的客观条件,企业在货款收账上的拖欠率和坏死率大大的减少。
  出口信用保险承担了商品进口方的商业风险和进口方所处的客观环境的政治风险,如果进口方拒绝支付货款、拒绝接收货物和企业破产倒闭,以上情况的出现和发生会对企业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对此情况进行防范和规避。在对国际上的财务账款进行追收时,由于国家的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为其提供后备基础,与此同时,利用伯尔尼协会的行动规则,因此,在追讨货物账款过程中,出口信用保险所发挥的震慑威慑能力尤其强,所以它对乙方的约束力也特别强,由此可以看出出口信用保险提供了简单容易的追讨账务的方式。也可以从中看出,出口信用保险减少了企业出口坏账和拖账所造成的损失,对企业的收汇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4.结语
  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进行出口贸易的活动后越来越频繁,在出口贸易中随之而来的是更重贸易风险的发生,降低出口收汇风险就是其中关键的部分。对出口收汇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就必须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有效的运用,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优势作用,不断加强对出口收汇风险的规避,更好的推动出口贸易环境的优化。(作者单位:江汉油田盐化工总厂)
  参考文献:
  [1]孙旭.出口企业收汇风险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11.
  [2]李小龙.出口信用保险在规避外贸企业风险中的运用研究[D].安徽大学,2014.
  [3]刘洪福.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研究[D].天津大学,2007.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68119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