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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龚桂锦

  摘要:营改增被外界视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流转税制度最重要、最猛烈的一次变革,它有助于消除现行税制中的重复征税弊端,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对于营改增对整个市场的深远意义。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冲击非常大,可能会促使建筑业进行一轮重新洗牌。建筑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把它作为近几年的一项大事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税收筹划,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税务管理水平,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拥有一席之地。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关键时期,现行税制结构由于重复征税、妨碍服务业发展等原因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了。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而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大幕。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的有关改革方案,建筑行业的“营改增”很可能在2015年底之前进行实施,施工企业很快就会迎来税制的重大变化。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发票收集认证难度大
  基于建筑企业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在其施工中会出现跨区域施工,部分项目会在较为偏远的地区进行工作,在购买原材料时会从当地经营商或民众中购买,但是当地的供应商或民众并没有正式发票,或是所开具的发票不是专用的增值税发票。从当前的建筑行业来讲,工程材料或是机械设备在购买时,所开具的发票得不到认证的情况非常普遍,主要原因是,此发票的开具是经由建设单位,不能归纳到建筑企业进项税额中,无法对其加以抵扣。
  2.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1)“营改增”后对建筑业现金流的影响。营改增改变了税款的缴纳模式,致使建筑企业增加了资金的压力。通常情况下,企业在收到工程款时才会缴纳营业税款,但增值税中,只要取得了销售额就将其认定收入,所以要在下月申报中缴纳增值税。现阶段的建筑行业确保相关的规范准则,大部分工程存在着工程施工中进度款付款低、拖欠工程款严重及在施工前要交保证金等问题,伴随着增值税缴纳时的税金点的改变,使建筑企业在没有受到工程款时也要正常缴纳税款,进而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2)营改增后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获取,在实行营改增后,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建筑业不能全完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总利润额。
  (3)资产负债率上升,资产总额下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在施工中购买的辅助材料及原材料等机械设备及存货成本等固定资产入账价中并不包括进项税额,在采购价格固定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资产总额会稍许下降,在企业原有负债数额一定的条件下,会提升资产负债率。
  3.会计核算变得复杂
  营业税会计核算相对比较简单,按照收入乘以3%的税率就可以计算出营业税,会计分录设置也只有应交税费-营业税及附加税种。增值税的核算相对比较复杂,会计分录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明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会大幅增加。
  三、建筑业的应对策略
  1.清理未交税款,及时开具发票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的确认依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按照收入计提税金。《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纳税时间是收到款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收取款项时缴纳营业税,对于按照施工进度还未缴纳的税款,应该及时缴纳,以免营改增后按照高税率缴纳税金。建筑企业一般是收款时开具发票,对于发票未开或者未开够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进行统计清理,保证已缴纳税款的发票足额开具,以免营改增后发票无法开具。
  2.加强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
  (1)“营改增”后对建筑业现金流的对策。为了缓解建筑企业的资金困难,要加强与业主之间的结算。通过与业主交流,在合同内容中增加工程款不按时支付的强制性条款和违约条件;减少施工单位在垫付工程款的时候还要缴纳付税款;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的形式,按照发票的税款额或是提升预付款比例先拨付税款。对供应商或分包商结算时,采取“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为了确保进项税发票及时取得,要在合同中进行条件约定。
  (2)建筑企业对筹划方案加以完整的编制。一个是进项税的筹划,一个是销项税的筹划。严格把关固定资产的投资环节及销售合同的签约环节等。并且在合同中要注明发票的种类、固定资产投资数量、抵扣的税率、发票开具或取得的时间及投资时间等,都要依据真实情况对其进行计划安排。
  (3)加强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营改增制度实施后之前的纳税筹划系统与当前的发展现状已经不相适应。这一改革为企业提供了调整纳税筹划的空间。现阶段使用最为频繁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臭氧化的方法为:固定资产的引进及原材料的购买等。在建筑企业加强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持续学习心得政策与制度,并将企业的管理新模式及新信息加以整合,使纳税筹划的方法不断的被探索出。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财务人员的税法政策培训工作,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此外,建筑企业对于造价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培训便至关重要。
  4.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
  建筑企业还可以建设信息系统,这样能够从本质上广泛运用防伪税控系统,提升抵扣环节、发票认证环节以及发票开具环节的质量和准确性。建筑企业还可利用信息化技术,准确核算会计信息,在最大程度上通过运用现有政策来获得税收的成果。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政策是国家税收改革计划的关键一步,政策的有效推行能够解决建筑业双重税收的负担,缓解税负压力。但是政策推行之处,理论上的测算与现实情况往往存在差距,建筑类企业需要适应新政策的规定与要求,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以期在新政策推行之后,能够真正实现税收负担减轻的目的,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殷蜀敏,李亚娟,张亚峰等.“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商业时代,2014(31):84-86.
  [2]徐蓓蓓.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6):56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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