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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科学构建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军

  广东粮食消费人口超过1亿,六成以上粮食需要从省外购入,是全国最大的粮食主销区。为保障广东粮食安全,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出台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开展粮食安全立法,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大力建设“珠江粮食走廊”,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形成。
  
  
  一、主要做法
  
  我省主要围绕“一个中心、两项保障、三大支撑”,全面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科学构建了富有主销区特色的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一)“一个中心”,就是以坚持和完善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为中心,全面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从2004年起,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每届均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包括粮食行政管理体制、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粮食流通管理、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管理、粮食供求平衡、粮食应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市场监测、粮食产业发展等八项内容。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与所辖县(市、区)政府均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促进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逐级落实。2008年2月,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每届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实行届中和届满前考核,由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施;将《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书》规定的8项内容细分为24个项目,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职责,粮食工作存在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辖区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的,追究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两项保障”,就是构建粮食储备体系和应急体系两项保障,确保政府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粮食市场外向依存度较高,要确保粮食供应万无一失,必须大力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在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方面,我省于199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最近,根据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决定,我省将再次增加粮食储备规模,应对人口增长和粮食产需缺口扩大的挑战。2008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关于实施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推进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与企业粮食储备相结合的粮食储备体系。同时,从2004年起,推行政府储备粮市场化运作,省直属储备粮库全部通过市场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收储轮换,省级储备粮代储实行承储招标。在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方面,我省针对粮食生产和供应易受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特点,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第一个粮食应急预案。目前全省各级粮食应急预案总数达114个,已落实粮食应急加工联系点372个、运输联系点222个、供应联系点774个,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网络基本形成。
  (三)“三大支撑”,就是构建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以及粮食法规规章体系三大支撑。一是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提供重要载体支撑。在解决“三老”等历史遗留问题基础上,全省国有粮食企业重组工作顺利完成。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成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二是大力建设粮食基础设施,为政府粮食调控提供支撑。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以省直属粮库为核心、以市县粮库为骨干、以国家粮食储备库为后盾,与国内东北、长江和西南粮食走廊相衔接,辐射华南、调控全省的现代化粮库网络。纳入统计范围粮食仓储企业519家,有效仓容846万吨。同时,初步形成以广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以省内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市县粮食批发市场为基础的粮食市场体系,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超过150个,粮油零售网点遍布城乡各地。三是积极推进粮食法制建设,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支撑。《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读审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省级储备粮管理、地方储备粮库存检查、粮食系统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已出台实施。近两年省级储备粮质量综合合格率和宜存率均为100%。
  
  二、主要成效
  
  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和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的初步形成,使我省粮食工作实现了“供需平衡、应急有效、价格稳定”三大目标。
  ――“供需平衡”。体现在粮食自给率不足40%的情况下,通过发展粮食生产、保持粮食顺畅流通、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等,有效解决了缺口粮源,实现了供需平衡。
  ――“应急有效”。体现为粮食工作成功经受了多起突发事件的考验,包括2003年“非典”引起的粮食抢购风波、2003年底和2004年初市场粮价快速上涨、2005年超百年一遇洪涝灾害、2006年严重洪涝灾害、2008年初雨雪冰冻灾害以及9月份强热带风暴“黑格比”的袭击等。在多次突发事件中,粮食供应始终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实现了受灾地区“路断桥断粮不断”,为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价格稳定”。体现在近十年来全省粮食价格指数上涨幅度除2004年和2007年以外都在2%以内,有的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是相对稳定的。2007年,全省粮食价格指数上涨4.4%,低于全国6.6%的涨幅。
  
  三、主要体会
  
  我省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构建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体会是:
  (一)注重以人为本,是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内涵。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粮食消费需求。实行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应该体现政府对民生的关怀和保障民生的责任,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粮食工作的方方面面。实践证明,根据保障民生需求实施的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经受了实践的考验,提升了政府的形象。
  (二)注重解放思想,是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精髓。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意味着政府为自身设置责任。以内部规范和法律规范形式将政府自身的责任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的力度和气魄。此外,粮食安全责任制度制订没有先例可循,是结合国家和省的要求以及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大胆探索,科学总结而提出的。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条件下,有关制度设计要抛弃过去那种包管到底的模式,使政府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在为粮食市场运作提供良好环境的基础上,必要时对其加以调控,确保市场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注重科学规划,是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关键。我省粮食市场外向依存度较高,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使粮食流通受阻时,粮食供应将受影响。因此,我们率先于全国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率先出台粮食应急预案,大力建设“珠江粮食走廊”,不断增强夯实政府粮食市场调控的基础。实践证明,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这些规划和投入,比任何其他投入都更为重要。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构建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方面,政府要有超前眼光,科学谋划,加大投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的粮食应急需要。
  (四)注重统筹兼顾,是落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要求。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作用的同时,更必须加强宏观调控。有钱不一定买到粮,不能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推给市场。必须一手抓市场机制的完善,一手抓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统筹兼顾“放开”和“调控”。我省粮食自给率较低,粮食生产绝不能放松。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和粮食消费大省,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有责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粮食生产和供应基本平衡承担义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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