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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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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经济社会高速的发展背景下,对于社会各种资源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森林资源保护成为了重中之重。为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进一步增加林农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加凸显出起重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不仅使林农的经济效益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而且也促进了规范化的林业经营,对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探讨和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并详细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完善措施,旨在对林业的快速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措施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飞快,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在调动利农主观能动性,增加林农收入,同时对保解放林区生产力,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背景下,农村改革也在不断进行,与此同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在此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提升,对林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该制度遵循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在林农手中进行林权下放,并对林地所有权进行依法享有,充分保证了林农的利益。为了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要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利用家庭联产承包手段,对林农林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体现林农作为林区承包经营权人的关键地位。其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范林业管理及健全林业服务,逐渐形成良好的发展趋势,有效的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林农经济增收及林地资源增长的目标。此外,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断改革,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效益,保护林区资源,为农村林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林地资源与权属问题亟待解决
  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区域实施林改比较仓促,对山林进行权属划分时存在很多问题,如林地权属证明不明确,违法转让、操作不符合标准等,导致林农与集体、林农与林农之前产生纠纷,目前产生涉林纠纷的大多都是因为产权引起的。
  2.林地流转过程不规范,导致流转过程没有得到行之有效的監管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尚处于初级阶段,由于没有完善的林权管理制度及资产评估体系,信息流转渠道比较少,而且不流畅,导致很多信息在流转过程中出现倒卖现象。因为大多林农的经济条件有限,对林区的实际价值认识不足,出现很多不是林农的人员自行购买林权,导致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出现大量的林权流转,然后哄抬价格在其中获得高额利益。
  3.林业生产力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通过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最终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林农能够通过抵押林木的手段来获得相应的贷款。然而由于林区经济发展滞后,经营手段不高,相应的投资较少,给林区经济发展也形成很大阻碍,在资源价值评估过程中,由于林区资源比较差,无法提升林农的贷款额度,严重限制林区经济的发展。
  4.林木资源保护水平较低,林业生产技术推广较慢
  现阶段,由于林区乱砍乱伐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林区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经济效益比较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由于存在经营比较分散、单一,林区投入资金不足,粗放式管理,林区宣传力度不足或者保护经费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果。
  三、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措施
  1.发展林业龙头企业以及林户之间的贸易信贷。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就是连锁反应的源头,由于现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受资金限制,可以根据林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扩展市场,引进先进的技术及手段在林区发展过程中实施,使林区向信息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然而,为了有效的实现该目标,应该以市场发展为基础,以提高林区经济效益为主体,使用科学的技术及手段,并且借助当地资源力量,大力促进林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
  另外,为了保证企业的快速运行,应该选择合理的林木采购方向,最大限度的节约经营成本,加强林区在发展过程中预防风险的能力,保证林区贸易信贷的实现,最后通过将产品贸易和信贷贸易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的实现林区投融资创新的目标。
  2.发展农村区域的林业组织。随着现阶段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断改革,为林区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但是要想促进整个农村区域林地的快速发展,仅仅依靠单独的林户是不可能实现的。组织林区农村发展,实现集体林业的发展目标。通过实施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经营方式,解决林业小农化问题,全面实施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及集约化。再者,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筹集林区发展的资金,有效的解决资金阻碍问题,为林区投融资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的条件,促进现阶段林业市场的快速发展。
  3.进一步加强建设林权市场,对相关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建设,对林权市场进行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对林权管理评估体系进行完善,以此保证林业市场的快速发展及不断改革。同时,还应该建立中介、政府及其他服务体系。如建立比较健全的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对林农进行有效的培训与培养,促进其技术能力不断提升。并且对林权流转组织进行建立与完善,如针对林区的资源评估以及规划设计机构等,加强对林农林产品评估,更好的确定林产品的价值。在者进行相关林权纠纷以及仲裁机构的建立,对林区的各种纠纷问题进行积极解决,最后还应当对抵押贷款机构进行完善,有效控制林农经营阶段存在的风险,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4.采取限额采伐、长效补偿机制。在林区发展过程中应该实施采伐机制,对林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以现阶段林区资源为基础,引进适合林区发展的生产经营方案,并且按照林区的实际情况控制采伐。同时,还应该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实施“谁砍伐、谁种植”,承包方砍伐之后应该根据砍伐情况,进行同等价值林木的种植,促进林木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农村林业发展问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着很大影响,其中,林业资金有限是限制林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增进林区经济与社会效益,必须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对林区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完善,加强林农与林业龙头企业贸易信贷,进一步加强建设林权市场,推动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提升,对林区的各种发展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更好的促进林业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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