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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熙的汉语构词法研究及其贡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银新

  收稿日期: 20100718;修回日期: 20110620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2009JJD740003)
  作者简介: 孙银新(1968),男,安徽芜湖人,博士,副教授,日本京都外国语大学教授。
  ①本文曾在2010年4月10-11日中国北京 “黎锦熙先生诞辰120周年纪念暨学术思想研讨会”上宣读。
  
  关键词: 汉语构词法;词素;词素意义
  摘要: 分析阐述了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研究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体系,揭示并评述了黎锦熙在汉语构词法研究上的建树,肯定了其理论观点对现代汉语词汇研究的贡献和价值。
  中图分类号: H03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1)06072406
  Study of Li Jinxi’s Chinese Word-formation and His Contribution
  SUN Yinxin (1.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2. Kyoto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615-8558 Japan)
  Key words: Chinese word-formation; morpheme; meaning of morpheme
  Abstract: Analyze the fundamental contents and theoretical system of Li Jinxi's research results in the aspect of Chinese wordingformation and comment on his contributions to the field of Chinese wordformation studies, and affirm its significance and values.
  第6期孙银新: 黎锦熙的汉语构词法研究及其贡献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9卷黎锦熙是20世纪中国语言学大家之一,从事语文教学与研究近70年,研究的领域相当广博,在汉语语音学、音韵学、语法学、修辞学、汉语史、词典编纂、文字改革、普通话推广及语文教育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和丰富的著述。[1]1他作为语法学家、词典编纂家、国语运动的先驱、文字改革家、教育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已有许多介绍和研究,但其汉语构词法理论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没有充分地发掘和利用。
  
  一、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理论体系的形成及其基本架构
  
  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他的《复合词构成方式简谱》《汉语构词法和词表研究》和《中国语法中的“词法”研讨》等论文之中。著作如《汉语语法初步教程》《汉语语法教材》和《中国语法教材》也都有相关的论述。此外还留下了未刊书稿《构词法》。[2]671[3]521
  《复合词构成方式简谱》从起草到定稿经过四次修订,在编入《中国语法教材》附编时又作第五次修订。[2]629[3]483前后历时40年,可见他对于构词法研究的重视和不断探索的精神。《汉语构词法和词表研究》也有三次修订,最终编入他与刘世儒合作编写的《汉语语法教材》第二编,改名为《汉语构词法――多音词(复合词)表》。[2]619[3]473474《中国语法中的“词法”研讨》初刊于《中国语文》1953年第9期,主要就词法(词的形态,词的分类)重申了作者的观点,同时就汉语的“单音词”和“复合词”(=复音词),复合词(复音词)构成的方式和类型进行了阐述。
  《汉语语法初步教程》对于汉语构词法也多有涉及。比如第一章第一节就字和词的定义问题,字和词的关系问题,复合词三种和单字四类都有明确的交待。[3]8390
  《汉语语法教材》,除《汉语构词法和词表研究》等内容外,还就汉语词的形态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证。指出“词汇・语法范畴”是汉语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所谓“词汇”意义,是指概括了的词义说的。所谓“语法范畴”,在汉语有四级形态:最狭义、狭义的、广义的和最广义的形态。四级形态的划分,尤其是最狭义的形态和狭义的形态的论述,对于探讨汉语词的构形法有重要价值。[3]205215
  从上述成果及其形成背景来看,黎锦熙汉语构词理论有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时间跨度也比较大。也正因此,黎锦熙构词法理论体系也就前后有了两个不同的表述系统。
  黎锦熙关于汉语构词研究的前一个阶段的理论体系主要反映在《复合词构成方式简谱》中,基本观点是:复合词就构成方式而言,分为三大类15小类。三大类就是合体的复合词(内含3小类),并行的复合词(内含3小类),相属的复合词(内含9小类)。所谓合体的复合词,就是析之则其义“亡”,以其本为双节,非单音故。包括双声(如“仿佛”)、叠韵(如:“依稀”)、其他(如“甚么”)3小类。所谓并行的复合词,就是析之则其义“别”,以其和合为一,非两存故。包括同义(或同类)的,对待的,重叠的3小类。每个小类下再根据词内两个成分的词性进一步分类如双名、双动、双形,重名、重动、重形等次类。所谓相属的复合词,析之则其义“混”,以其相缀成义,有限定故。此类最为复杂,先根据词内两个构成成分的词性下分9小类:两名相属,动名相属,形名相属,两动相属,动副相属,两形相属,形副相属,两副相属,带词尾(或词头)。然后又从两个成分的从属地位上再将这9小类依次分出相应的次类。所得的次类从0到6类不等。其中两形相属的无,带词尾(或词头)的分6个次类,两动相属的分3个次类,其余的几个小类大体都再分出2个次类。
  从上面的分类情况看,黎锦熙的构词类型表现为两个层级:
  第一个层级,分类主要植根于用作词形的汉字的意义,分出现在所谓的单纯词和合成词两大系统。
  第二个层级,分类则植根于词内各个构成成分的语法属性,主要从名、动、形、副,词干、词头、词尾等不同语法性质的结构成分之间可能存在的组合关系和语序关系上进行再分类描写,以便进一步确定复合词的内部结构。
  所以,从分析程序上看,黎锦熙对构词法这两个层级的系统的描写是先考虑意义,以意义为纲;然后再分析语法结构关系和语法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早期在构词法研究中将语法形式与意义结合起来研究的一种有开创意义的尝试。20多年后,这种方法在语法研究中终于得到了普遍的运用。这也说明黎锦熙本来用于构词研究的方法具有多能性和实用性。
  黎锦熙汉语构词体系及其表述系统的后一个阶段集中反映在《汉语构词法和词表研究》中。黎锦熙构建了一个汉语构词法的基本系统,该系统包括三类六型(型即格)。三类是指句法构词法,形态构词法,语音构词法。句法构词法就是成分结构,构出来的是合成词,包括四式:联合式(并立格)、附加式(偏正格)、支配式(动宾格)、述说式(主谓格)。其中偏正格又分为三大型:形名型、副动型、副形型。故为六型或六格。形态构词法就是形态结构,用这种方法构造出来的是派生词。派生词大部分只粘附后置成分(或前置成分)、镶嵌或重叠一些“构形”成分。这种构形成分常见的如:动尾“着”、“了”,形尾“的”,副尾“地”。需要注意的是,黎锦熙的“形态构词法”既包括了现代汉语构词法里的添加词缀法构成的派生词,如:“桌子”、“老虎”、“阿Q”、“跟头”等,也包括了现代语言学上的通过添加词尾法产生的词的各种不同的“构形”形式,如:“人们”、“人人”、“学着”、“变了”、“马马虎虎”。因而,黎锦熙的“形态构词法”应该理解为广义的。其实,词的构形形式不是词汇中的成员,只能看作通行的词的变体形式,与通行的词隶属于同一个词位,通常情况下,词的这类构形形式词典一般都不予收录。语音构词法分析的对象是汉语单纯词的语音结构,包括双声式、叠韵式、联绵式、衍音式、叠音式、标音式等类型。

  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研究的独特之处是,通过对一定范围内选定的语料进行结构分析,再分门别类,总结出汉语词的结构类型。因而能够较大限度地保证这种构词法体系建立在比较坚实的语料基础之上。同时,由于他研制多音词(复合词)表的目标是在讲明词形结构,即从字构成词的角度动态地观察词的语法性质,找出字与字所构成的词在语法性质上的一致和不一致。在具体的操作程序上,不论是作为词根的单字或已组成的复合词,在判定它的词类时都是照着它现代通行的词义和用法来讲的。他坚持把意义分析和形式验证结合起来研究汉语复合词的内部结构,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
  黎锦熙对于汉语构词研究如此着力,主要原因在于,他认为汉语构词法可以为“汉语词汇学”的创立奠定基础。在他所处的时代,语法研究是主流,语法学家深为学界推崇,而词汇研究却不受重视。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黎锦熙提出:“词汇学”包括了汉语拼音的词儿定型化、词典编纂法和“训诂学”在内,当然也包括构词法在内。说明了构词法和词汇学、词典学、训诂学的关系,确认只有研究构词法,确定了汉语合成词的构词理据,才能够更容易理解词义。他把构词法的应用前景及其在词汇学中的独特地位展现出来,意在引起学界对词汇研究的重视和关注,显示了他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深厚的学术根基。
  
  二、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理论体系对现代汉语词汇研究的贡献
  
  自1956年孙常叙的《汉语词汇》问世以来,现代汉语词汇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但黎锦熙的汉语构词法理论的一些观点并未过时,反而能更多地引发后人深思,并影响到现代汉语构词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黎锦熙强调汉语构词法研究应该立足于汉语自身的特点,创造出适应汉语的特殊的构词法体系,严格区分西洋屈折语的构词法和构形法体系。黎锦熙将屈折语的构词法和构形法比喻为“说文解字”(“文”比词根,“字”比形态变化和词干结合),而将汉语的构词法看作是“说字解词”(“字”就是单个儿的汉字,也就是词的构成成分词素,“词”就是双音节为主的复合词),以此比喻两种不同类型语言构词法在本质上的不同和差异,因而得出结论:汉语构词法理论和方法也不应该与屈折语的构词法理论和方法完全一样。他从一开始就主张从汉语自身的特点出发研究汉语构词法的观点,不仅顺应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语言研究的客观要求和历史发展规律,对于当代汉语研究也有理论指导意义。
  1.首先提出单纯词也有构词法的问题,也是构词法的研究对象
  关于现代汉语构词法的研究,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完全不考虑单纯词的内部构造,包括多音节单纯词的内部构造;而只考虑复合词内部的构造关系类型,并据以分类。长期以来,语法学界关于现代汉语构词法的研究都一直是这条路子。另一种思路则既考虑单纯词的构造,尤其是复音单纯词的语音构造特点;同时也考虑现代汉语复合词的各种结构关系及其类型。事实证明,现代汉语构词体系也已经越来越倾向于将单纯词同样纳入其体系中,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如葛本仪的《汉语词汇研究》[4]65-72和《现代汉语词汇学》[5]107114关于汉语构词法的理论体系。前一种构词研究可以视为狭义的,而后一种则可以理解为广义的。从狭义研究到广义研究,这也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语言理论不断丰富完善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在50多年前,黎锦熙的构词法体系中就已经有了这样明确的认识,提出了其他学者不曾有过的见解。
  跟现在的构词法有很大不同的一点是,黎锦熙在其构词法体系中,认为语音构词法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语音构词法分析的对象是汉语单纯词的语音结构,包括五种类型:双声式、叠韵式、联绵式、衍音式、叠音式、标音式(外语译音、一般特有名词、其他)。并给以如下解释:理论上,既不是“合成词”,就不必列入构词法;但在汉语可不能这么说,尤其是在现阶段还在使用汉字书写词形的时候,尽管它只是个双音节的单纯词(不是两个词素),究竟是用两个汉字写成的,不是一个汉字读成两个音节;汉语构词法中既能包括构形法,又怎么不能包括“构音法”呢?
  当然,把复音的单纯词称作“复合词”,与可以拆开的合成词统称为合成词。黎锦熙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就汉字说明构词法的方便。这样,除单音词外都是多音词,都是复叠汉字,合为一义的,所以可笼统地叫复合词,这是广义的复合词,就等于多音词。而“多音词”再分为单纯词(包含复音的,跟单音词同义性质)和合成词(即狭义的复合词)。
  现代汉语构词法研究证明,黎锦熙的研究思路正逐渐被现在的学者所接受,开创意义自然不言而喻。
  2.汉语构词法研究,不仅力求理论体系科学化,而且更加注重对语言事实的发掘
  汉语的构词研究怎样选择使用一些规范化的术语,比如用“词素”还是用“语素”,用“词缀”还是“语缀”,要不要用“准词缀”和“类词缀”,“语根”和“词根”该用哪个好。对这类问题,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有比较具体的介绍。[6]4042后来的学者对此也有较多的研究和探讨,拙著《现代汉语词素研究》也有全面的分析论述。[7]4456上述研究过程本身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在黎锦熙看来,构词法研究需要的概念术语必须交代清楚。他在词表中直接用到了“词素”这一概念,并将它分为五种类型:词根、词缀和词尾、词头、词嵌。接下来又区分了词根和根词,划分了实词素和虚词素,比较了字与词素,明确了多音词与复合词、复音词等的不同及相互联系。这样多层次、有区别地选择不同类型的一系列术语,使语言单位分类具体详明,有助于清晰地显示纷繁多样的词的内部构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虽然其中也有个别术语(比如“词嵌”)不太符合汉语词的特点,现在已经不用,但从中仍然足以证明黎锦熙的汉语构词法研究注重理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颇有深度。黎锦熙不仅理论阐述远远早于国内其他学者,而且他对这一研究领域可能产生问题的预见和判断也非常精准。
  黎锦熙关于汉语构词法中复合词构造关系的类型,在对具体词的结构分析方面,有不少创建。
  长期以来,学界一般倾向于把复合词的构造理解为句法构词法,也就是主谓、偏正、述宾、述补、并列等若干种。这些类型的存在,后来也都得到词汇学界和语法学界较多的认同。比如,张永言《词汇学简论》就有这样的表述:“一种语言造词的方法(构词法)往往也就是这种语言构成词的语法形式的方法(构形法)或者把词组成词组或句子的方法(造句法)。”并由此强调,“所以在研究构词法的时候,词汇学和语法学是需要合作的。”[8]16朱德熙总结了汉语句子的构造规则跟词组的构造规则基本上是一致,还由此证明这是汉语语法的一个重要特点。[9]4由此,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大学《现代汉语》教材都指出:现代汉语语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词法句法结构基本一致”;[10]11“短语结构跟句子结构以及词的结构基本一致”。[11]169“在现代汉语里,词的结构方式、短语的结构方式、句子的结构方式大致相同。词、短语、句子都有主谓、动宾、偏正、补充、联合等五种基本结构方式”。[12]243
  近年来,现代汉语构词法研究中又有学者揭示出连谓和兼语等新的结构类型,句法构词法理论也由此进一步得到确认。
  然而无论是否偶然,这些都与黎锦熙早期的句法构词法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我们看到,在黎锦熙的句法构词分析中,他确认了汉语的并立的双动简短复合词,同时还发现了这类复合词成分之间在意义上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构成关系,除了“平列”的联合关系外,还有“选择”“承接”“转折”等等的意义联合关系。在黎锦熙看来,这些都是可以体会到的,只是不需要再琐细地分排。如:“学习”“感动”“挖补”“耕种”“聚歼”等,可以看作两动连续,就是“承接”关系,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连谓”。并且,黎锦熙进一步发现了“变成”(变而成)、“叫做”(被叫而做)、“持有”等,也是两动连续,只是上重下轻,失去平衡,其间的关系比两动承接更紧密些。所以特列为一组。这样看来,黎锦熙从意义出发,通过对语料的细致分析,对复合词内构词关系给出新的类型和理论解释,实际上在当时就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遗憾的是当时并未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

  当然,黎锦熙也承认句法构词法的“句法”与实际造句法的“句法”是有本质区别的。造句法的“句法”是指包括句子和短语(即“词组”)在结构关系上的各种“成分”而言的,不可局限地解为一般单式句或复式句的造句法。句法构词法所构成的词叫合成词,通称复合词。这种复合词,在语源的分析上,它当然是通过句法成分构成的。但在词法的理论上,语言里纯粹的“结构学”(即句法)构词法是不存在的,因为在词的复合(“词干”的复合)里,我们谈的并不是存在于句中的词的组合,而是词的“词干”的组合。汉语的合成词虽不避免跟句法打通来进行分析,但纯粹的句法构词法也是不存在的。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本表主要的是讨论复合词的词素跟词素之间的句法关系。尽管造句和构词完全是两回事,但词素和词素之间的结合关系,不利用句法成分来说明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本表第一类合成词也叫句法构词法。[2]319320在印欧语,还可从形式方面来看词组和复合词之间的差别:词组中的每一个词都是单个的具有形式的词,而在复合词中的各个“词干”是合而为一的整体。[2]324可见,黎锦熙还在句法的造句与词法的构词之间作了比较,阐明了二者的区别。后来有学者如刘叔新认为,复合词的结构属性与句法的属性并不一样,都无句法性质,也无词法现象,而只是词汇性的。复合词乃至各种词的结构方式以及构造新词的各种方法,都是词汇学的研究对象。构词法只是其派生词结构和派生法能由语法学去研究。刘先生将复合词的结构与句法结构完全分离开,应该说这与黎锦熙的早期构词法理论观点具有一定程度的逻辑联系,从学术传承来看,多少有些受黎锦熙句法构词法理论的影响。[13]
  3.对现代汉语词的识别问题的探讨
  黎锦熙试图通过对汉语构词法的研究,意在揭示一些规律,以利于识别汉语的词,为词的形式规范服务。他虽然没有对“是词不是词”这个麻烦的问题作出抽象的硬性的规定,但是他尝试就着语言发展的具体的客观的标准,先就哪些可以肯定是词的类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初步的描写与揭示,以便为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的走拼音化道路实行“词的连写”服务。虽然现在不再提汉语走拼音化道路了,但是词的识别和确定至今仍然是词汇学的研究重点和难点,也是现阶段中文信息处理中“词处理”的一个关键。“所谓词处理,就是指让计算机面对真实文本自动进行词的切分和词性标注。其中词的切分这一项,是字处理突破后中文信息处理所必须突破的又一个核心技术,是必须要闯过的第二道难关。”[14]275“中文信息处理中的词的切分(或者说分词),跟现代汉语语法本体研究中的词的切分,基本上是一致的。”[14]276而语法研究中的词的切分和词汇研究中的词的识别与判定又都是一致的。因此,黎锦熙的构词法研究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抓住了词汇研究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不仅对词汇研究的核心定位准确,同时他还付诸实施,并力求有所突破。这显示了他的学术素养和大师风范。
  4.在构词法研究中注重将意义和形式相结合作为研究分析的方法论原则
  注重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有机结合和相互验证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而在词汇研究尤其是构词法研究中,结合意义考虑语法形式,虽有学者一定程度上坚持了这条基本原则,但是真正将这一原则明确提出并且运用于具体研究的,黎锦熙是较早的一位。他的做法是:在分析词的构成成分的性质和整个复合词的性质时,都是照着它现代通行的词义和用法来讲,如无必要,不根据已经废弃的旧义。词素中的旧义完全消失、只存在音节的,字下加圈为记。这是用共时的方法,以意义为根据,分析复合词的内部结构和词性,从而将词的结构形式与意义一致对应起来。比如:“分清”“分开”的“分”,是“分别”的意思,因而是“动副(补)型”;可是,“分明”的“分”,已经由“分别”转成了“分晓”的意义,才跟“明”(明白)组合,所以是双形的并列格。但是,如果认为“分明”的“分”仍然是“分别”的意思,就是说没有发生动转形的转类变化,那么,“分明”就是“分得明白”的意思,也就跟“分清”“分开”同属于一个结构类型“动副(补)”了。这不仅说明了共时平面上词素意义对于判定词的结构关系的作用,同时也提到了词素在复合词中的转类的可能性,并且也暗示出这样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对于词素意义的理解不同,词的内部结构类型也就会有不同的分析结果。
  将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研究构词法,同样体现在黎锦熙对于一部分词中词素意义的变化及与词义词性的异同关系的比较上。黎锦熙对于词素意义的变化重在考察语法意义和词汇意义,对于色彩意义的分析相对不足。这既与黎锦熙提出的构词法上的类型区分标准也可以看作“语法・词汇范畴”有直接关系,也与他认为的构词法的作用表现在词汇上的认识有关。[2]316下面看看黎锦熙分析过的几个例词。
  生气:“生”字内动转形;若“生”字作外动,则“生气”属“动宾”型,“气”字重读,词义不同,也不做名用。可以看到,黎锦熙此处对“生气”结构的分析,主要考虑了词的语法意义,也兼顾了词的词汇意义。现代汉语的“生气”有两种意义,两种结构。每一种意义都对应不同的结构关系。前一种“生气”的意思是“生命力;活力”。是名词,偏正式。其中的“生”指“生命”。后一种“生气”意思是“因不合心意而不愉快”。是动词,动宾式离合词。比如可以说成“生谁的气”,“生什么气”。其中的“生”是“产生”义。
  刽子手:“刽”砍断义;“子”词嵌;“手”字借代人,主名,未成词尾。黎锦熙对“刽子手”的分析主要结合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把“子”作为词嵌看,也很独特。“手”没有看成词尾,也很正确。不难看出,黎锦熙在这几个词素的语法意义的分析中,暗含着将“刽子手”看成偏正式名词的意思。
  护士:“士”字指人,是人的好称呼,主名,未成词尾。这里,黎锦熙通过分析“士”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暗含了倾向于将“护士”分析为偏正式合成词的主张。
  以上词例中的词素义的解释性内容,对后来学者动态地考察词素意义在复合词里的变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作用。
  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的重视。黎锦熙把“手”“士”等词素,确定为未成词尾。能提出这样的见解,即使是现代也很难得,更不用说50多年前了。至今还有人倾向于将“手”“士”等看成是“词缀”或“类词缀”、“准词缀”。若结合汉语史的发展历程来看,实际上这是违背汉语词素的历史发展规律的。比较而言,黎锦熙对于词素性质的论断还是慎重严谨的,至今仍基本符合语言的实际情况。
  5.重视并肯定了同族词中同词素的功能和作用
  同族词是指依照同一个构词词素相互联系而形成的一系列词的聚合体。黎锦熙认为,不同的复合词中,只要有一个相同的词根,那么就会有意义上的联系,这种意义上的联系对于辨认同义词和近义词大有关系。如能再搞清必要的语源,就有可能搞清复合词的转义和引申义。只有这样,对现尚通行的古汉语和文言词,才能如实地理会,不致臆测曲解。黎锦熙的这种看法,在后来学者研究词汇系统时得到了较多的重视。比如,现在一般认为汉语词汇的词义类聚系统中,除了一般的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上下位词,亲属词之外,含有相同词素的同族词也被看成是词汇系统的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当今一些学者都逐渐自觉地从同族词的内部关联的角度来论证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比如:符淮青的《现代汉语词汇》所谈的“词的构词成分上的联系”,[15]78刘叔新的《汉语描写词汇学》所谈的“同语素词语族”等,[16]359361都是利用同族词来证明汉语词汇的有体系性的特点。
  
  以上我们从五个方面评述了黎锦熙汉语构词法研究的理论体系,主要是肯定他对现代汉语词汇研究的积极意义和影响,同时也便于回顾和总结汉语词汇研究尤其在构词法研究中还存在那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尽管由于历史条件和所处时代的限制,黎锦熙构词法理论中的个别观点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或者不被现在的学者接受,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现代汉语词汇学的理论建树,更不会动摇他在中国现代语言学史上一代名家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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