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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生态:民国年间山东平原区的耕作制度变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保宁 李星洲 郭俊

  摘要:清末至民国,山东平原区出现固定的小麦――黄豆复种组合。光绪之后,胶东半岛东部的玉米排挤高粱和粟成为主要春播作物,与麦豆等作物组成新的种植制度,鲁西北的农民采用间作、混作等方式种植玉米,很好地利用了生态系统的能量转换规律,却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豆类作物。随着粮食贸易市场的繁荣,山东农民重新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安排符合他们利益的耕作制度,这是他们综合考量市场与生态的结果。
  关键词:市场;生态;耕作制度;粗粮换细粮
  1、问题的提出
  耕作制度是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的作物种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养地制度的综合技术体系,作物种植制度是其核心,包括作物布局、熟制、种植方式、连作与轮作四个部分。1耕作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可以融合“点、线、面”,既能从中发现历史发展的脉络,又能显示一定时间段内某一特定结构的内在运作机制。
  民国年间,花生成为山东低山丘陵区的主要经济作物,形成集中产区。在高利润刺激下,低山丘陵区的农民通过种植花生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受制于作物属性、粮食短缺和肥料不足,在种植花生的同时,这些地区的农民也大规模种植番薯,将两者结合形成新的耕作制度。2 那么,同时期山东平原区的农民如何安排耕作制度?
  徐秀丽以作物熟制为线索,讨论了近代华北平原的轮作复种类型,并总结了该地区轮作复种的特点,认为两年三熟制是最主要的形式,这种的办法具有利用自然资源、合理配置劳动力以及保持土地肥力等益处。3 这一研究将华北作为一个整体,忽视了农业的区域性。
  
  与徐文不同的是,王建革注重从生态角度入手,分析水肥条件等因素对熟制的影响。除此之外,王文亦分析了农户规模与作物选择之间的关系。4这一研究揭示了各种影响因子的不同作用,但也忽视了各区域之间的差别。
  事实上,作物布局是耕作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为其他几部分的基础。如果只关注作物熟制的类型,则会导致其他研究的缺失,不能完整揭示耕作制度的变迁过程。
  民国时期,山东省农业生产面临人多地少、自然灾害频发、水利设施落后和肥料短缺的形势。随着通商口岸的开放和胶济铁路的建成,商业化成为这一时期的最主要特点。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农民如何安排耕作制度.以此观察人与自然的互动机制。
  
  2、小麦、黄豆组合
  2.1小麦的分布
  
  乾隆之后,随着胶州港、金口港的繁荣,山东与沿海各省的海上贸易增多,成为全国市场的一部分。近代以来,烟台、青岛、龙口与威海等近代通商口岸的开放和胶济铁路全线贯通,扩展了山东的对外贸易范围,将山东农民卷入世界市场。商业化成为山东农业的典型特征。
  民国年间,随着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小麦的商品性提高。虽然农民大量种植小麦,但并没有将其当做主要粮食。对于小麦的珍贵,杨懋春描写道:
  按食物消费情况,可把台头村人大致分为四等,最低一等以甘薯为主要食粮,往上一等是甘薯和小米结合,第三等主要吃小米和小麦,最高一等主要吃小麦……由于小麦粉是深受人们喜爱的食物,许多社会习俗都以此为中心……一些穷村民谈起基督教牧师、学校教师和集镇上的商人时,就会说‘他是一年四季吃小麦粉的人,他的脸怎么会不光滑呢!’当一个人好运不断时,他的村民朋友就会说:‘正如肉和小麦花卷(馒头)一起端上来一样。 1
  在民国年间编修的地方志中,小麦均被列为最重要的商品作物,但其在每个县的种植规模却不一样。遗憾的是,地方志的材料无法反映小麦的分布。1949年后,山东省统计局调查了小麦种植情况,本文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的数据,将山东省1936年的小麦分布制成图1。
  由图1可见,环绕泰山山脉,由鲁西南、鲁西北和鲁北山麓冲积区组成一个环状的小麦主产区。在胶东半岛西部,亦有小部分小麦主产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区均以平原地貌为主。由此可见,当时的小麦主要种植于平原地区。
  
  民国年间胶东半岛和泰山山脉的大部分地区属于花生和番薯集中产区。2 对照这些不同作物可以发现,花生、番薯和小麦呈现垂直分布。不仅全省这样,一个地区亦如此。以胶东半岛为例,本地区的东部海拔较高,其小麦种植比例低于30%,而在海拔较低的西部,小麦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大部分在30%以上,局部地区如黄县、蓬莱等地甚至超过50%的种植规模。花生和番薯则与之相反。
  即使是在一个县内,平原区与低山丘陵区的小麦种植规模亦呈垂直分布。1930年代,小麦是牟平县平原地区的主要作物,而在低山丘陵区却成为次要作物。3 乳山县的情况亦如此。根据《山东省1952年农村经济调查资料》,黄埠崖村位于乳山县中部,属平原地貌,其中山岭地占35.6%,平原地占64.4%,该村的农作物以小麦、大豆等为主体。4 该县的鲁家夼村则是平原少、山地多,因而花生、番薯成为主要农作物,小麦的播种面积较小。5
  2.2黄豆的分布
  明末清初,为了解决肥料问题,农民利用麦后复种绿豆等作物的办法补充地力。从当时的地方志记载看,虽然鲁西南的局部地区存在麦后复种大豆的情况1,但就全省而言,黄豆并不是麦后复种的主要作物。2
  清中叶之后,胶东半岛的胶州、金口和女姑等港口相继成为山东对外贸易的重镇,带来了榨油业和豆饼业的兴盛。作为当时山东的最大海港,金口港的出口货物主要是豆饼和豆油。3 胶州、女姑等港口的主要输出货物亦是豆油和豆饼。4 清末,近代通商口岸的开放又促进了油饼业的兴盛。民国《福山县志稿》云:
  
  道光之末,本埠犹未通商,其进口货物不过粮食与粗杂货而已,间有营油饼业者,然亦寥寥。同治元年设立海关后,于是油饼之业日增。5
  烟台港开放带来了榨油业的兴盛。随着豆油和豆饼的出口量增加,黄豆也由粮食作物转变为商品作物,播种时间亦发生变化。招远县的例子就很具有代表性。清初,黄豆主要是春播作物,可用来“煮食、作腐、造酱,间亦以之榨油”。6 民国年间,黄豆是该县的主要油料作物之一,于每年六月下旬至七月中旬播种,九月下旬至十月上旬收获。7
  胶莱平原的高密县亦是如此。民国年间,高密县每年输出豆油300万斤,总值36万元。8 榨油业的兴盛推动了黄豆的种植,当时的高密县“以黄豆为普通,青豆次之,缘黄豆油汁较旺,用以榨油,为出口货要品,故选种黄豆一项为农民所公认”。9 与高密相邻的胶州亦是“大豆对出售与家庭消费同样重要,所有家庭都大量种植”。10
  莱芜县则可代表鲁中地区的情况,该县 “刈麦之后,不待整地,即行播种”。11当地所产黄豆亦是制成豆饼和豆油“销本地及邻境”。12榨油业的兴盛带动了黄豆的种植,并导致黄豆代替绿豆成为麦后复种的主要作物。关于豆类及其制成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民国时期的地方志和《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中多有记载,因所记内容大致相同,本文不逐一罗列。
  黄豆不仅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还有与绿豆相同的固氮作用。与黄豆相比,绿豆的产量低且不能用以榨油。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会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用黄豆取代绿豆。就全省而言,麦后复种黄豆的规模确实很大,但如果详细分析各地之状况,则会发现每个地方的麦后复种黄豆比例亦有所差别。将1936年山东省麦后复种黄豆情况制成图2。
  
  由图2可见,在山东内陆地区,麦后复种黄豆比例较大的地区与小麦主产区的分布基本重合,亦是围绕泰山山脉形成环状,只有鲁中南和胶东半岛是例外。在鲁中南,小麦的种植比例同麦后复种黄豆的比例并不成正比,小麦种植比例较小,但是麦后复种黄豆比

  率却较高。在胶东半岛,小麦种植规模与麦后复种黄豆的比例基本呈负相关,即小麦越少,黄豆越多。根据1952年山东各县土壤的调查 13,相对于那些土壤比较肥沃的地方,这些麦后复种黄豆比例较大的地方的土壤较为贫瘠。
  在大部分平原区,小麦由粮食作物转变为最主要的商品作物,成为作物种植制度的核心。在此种背景下,农民更关注如何提高小麦的单位面积产量。在那些肥沃地区,麦后复种黄豆可以为第二年的茬口提供养分,但其效果却不如直接施肥好。这些地方的农民会采取小麦交换豆饼的办法维持地力的平衡。本文第五节将会进一步分析此问题。
  
  3、粟与高粱的种植
  3.1作物布局
  宋元之际,高粱在华北得到初步推广。1李令福认为,明末清初,山东高粱播种面积扩大,并在清末排挤了粟成为最主要的粗粮作物。2 李文主要采用举例子的办法估算当时的播种面积,这可能导致结果有所偏差。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的记载,1936年全省粟的播种面积为2234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7.8%,高粱的播种面积为2464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9.6%。3
  由此可见,1936年高粱的播种面积确实高于粟,但相差不甚大。如果按照高粱逐步排挤粟的思路,那么清末两者的播种面积应该相差无几。事实上,在清末和民国的地方志中,高粱和粟往往是不同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对比其相关记载,其中并无规律可言。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中的有关数据,制成图3和图4。
  由图3可见,粟的主产区基本呈长条状横贯于鲁东和鲁西之间。胶东半岛亦有个别县的比例超过20%。除此之外,大部分县的粟种植比例维持在10%-20%之间。就整个山东而言,只有胶东半岛东部、鲁中南和鲁西南个别县的种植比例较小。由此可见,粟依然是主要农作物。
  粟是鲁中山麓冲积区农民的主要粮食作物。在长山县,“谷为主要食粮”。4 在潍县“谷,为农民主要食品,亦名粟,去壳即为小米,农民几无日不食之”。5 在临朐县,“粟,北人通称曰谷,即小米也,民食以此为大宗,种类甚多,种者约占全农田十之五”。6在临淄县,“谷子,为食品之大宗”。7 淄川县的粟也是重要的秋收作物,“谷子占秋田亩数三分之二”。8 在鲁西北的齐河县“农产品以五谷为大宗,其中以谷之产量为最多”。9在商河县,“粟,北人日用不可缺者,春种秋收”。10 由此可见,虽然受到高粱的排挤,但是粟依然是非常重要的粮食作物。那么,高粱又会呈现何种分布?
  综合图3和图4,除鲁中山麓冲积区和鲁西北局部地区均大量种植两种作物外,高粱的主产区集中分布于粟的主产区两侧。在胶东半岛,高粱从未成为胶东半岛的最主要秋收作物。下文将会详述。
  粟和高粱的播种时间相同有关,两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1949年后在所有粟的播种地里,春播占96%,夏播占4%。1 高粱与粟相同,亦为春播作物,一般于当年4月份种植,8月份收获,因此其种植规模与粟基本负相关,高粱种植较多的地区,粟播种面积就较少。
  就一个县而言,由于生态系统的不同,高粱与粟的分布亦不相同。临淄县的情况就很有代表性,《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云:
  西北两部下等地,高粱最多,谷次之,麦豆种者甚少。东南两部中等地,麦豆、高粱、谷子产地平均。高粱、谷子为主要民食,俱不输出。2
  虽然高粱和粟均为农民的主要粮食作物,但由于各自的生态系统不同,两者的主要种植区域却不一样。当然,对于大部分地区的农民而言,在一个家庭内的土地上,农民会根据各种条件合理安排高粱和粟的布局。如在昌乐县,对于农民来说,粟和高粱均很重要,“以谷子、高粱为大宗”。3
  即使是在长山县等粟播种面积很大的地区,高粱也是居民的主要粮食之一,“谷为主要食粮,高粱次之,豆类杂粮为副食品”。4 在胶州,“谷及高粱为邑民主要食品”。5 文献中有关这一问题的记载颇多,这里不一一列出。总之,受制于生态的影响,粟与高粱的主产区分布格局亦不同,但两者均是主要粮食作物。
  3.2两年三熟制
  民国年间,山东平原区的农民以小麦与大豆组合为核心,通过轮作粟或高粱等秋收作物,组成以两年三熟制为主的作物种植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还存在其他杂粮作物,但这四种作物却构成了基本的作物布局。虽然这个制度在各地的组合方式有所差异,但是基本上是两年三熟制。
  在胶莱平原的潍县,“农产以小麦、大豆、高粱、谷为大宗,高粱与谷皆清明前播种,秋分后收获,接种小麦,于翌年芒种后收获,收获后种豆,豆之成熟最速,百余日至寒露即可登场,所谓二岁三熟者也”。6 《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中的记载与之基本相同,内云:
  农产耕种方式,系两年三季制,高粱、谷等初春播种。遇天气干燥,则用镇压法。及苗出矣,则铲草踩土,以助生长。秋八月中旬,则用镰刀收割,肩挑车运,直至登场为止。所遗之地,则种植小麦,自冬历春而夏,五月间二麦告熟,又届收获之期。嗣于原地,种植大豆,至秋九月方得收割。1
  邻县安丘县的情况与之类似:
  全县地亩完全二年三季。麦田刈麦后接种洋烟、豆类、甘薯、蔬菜及其他杂粮。秋收后歇地,以待明春种高粱、谷子及杂粮。秋收后接种麦。2
  1932年,安丘的黄豆播种面积为55万亩,是麦后复种的主要作物。3从安丘的材料可见,当时的主要种植制度是小麦―豆―高粱或粟,通过轮作两年内形成三熟。胶州也是两年三熟制:
  农期分春秋两季。春日播种者,为谷、高粱、甘薯、黍、花生之类。至秋季收获后,则种植小麦。豆类则于六月末七月初,麦收获后播种。总之,采取轮回方式,每田于两年间,收获及播种有三次。4
  在鲁中地区的莱芜县,两年三熟制亦是当地平原区的主要种植制度。表1列出了当时各种主要作物的种植时间和方式。
  由表1可见,莱芜县的主要粮食作物熟制也是以麦―豆―粟或高粱为主的两年三熟制。在这个制度中,小麦是最主要的作物,麦后复种大豆可以充分利用黄豆的固氮作用,同时获得很高的经济效益,而粟和高粱则是农家的主要粮食。
  民国年间,随着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如何增加小麦的单位面积产量是小麦产区农民关注的问题。为了补充小麦增产所消耗的肥料,维持土壤的生态平衡,农民通常于麦后复种豆类作物以补充氮素。清末民国,榨油业和豆饼业的兴起导致黄豆取代绿豆成为最主要的麦后复种作物。在小麦作为商品作物出售后,抗逆性强且产量较高的粟和高粱成为农民的主要粮食。这两种作物排挤了其他传统作物,与小麦和黄豆组成以两年三熟制为基本形式的作物种植制度。
  微观上讲,当时山东平原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熟制,但就整体上而言,两年三熟制始终是当时的主体,其他熟制均是在其基础上的发展。民国年间的作物布局和作物熟制是市场和生态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当然,在某些地方,农民也开始大规模种植玉米,并与其他作物形成了新的种植制度。
  
  4、玉米与新种植制度
  4.1玉米的分布
  清末,山东的玉米播种面积扩大,成为胶东半岛和鲁西北部分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在民国年间的地方志和调查资料中,有许多农民种植玉米的记载,但却均是描述性的,并不涉及具体的播种面积。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中的相关数据制成图5。
  由图5可见,胶东半岛东部和鲁西北地区的玉米种植规模均很大,形成集中产区。综合上文所述粟和高粱的种植规模,玉米是胶东半岛东部的最主要粗粮作物,而其他两类粗粮作物的播种面积均较小。与此同时,在鲁西北集中产区,玉米并没有排挤粟或高粱,三者的种植规模都很大,均为该区的主要粗粮作物。

  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与之相同。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中的数据,将1936年胶东半岛各县玉米同粟的播种面积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两者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显著度为1%,即玉米播种面积越大,粟播种面积越小;按照同样的方法对玉米和高粱的播种面积进行分析,两者也呈显著负相关,显著度为5%,即玉米的播种面积越大高粱的播种面积就越小。鲁西北的情况与胶东半岛不同,通过对1936年三种粗粮作物的相关性分析,发现三者之间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在同一省内的两个不同集中产区,为何会出现这种差异?
  4.2胶东半岛的玉米
  既然涉及到多种作物,那就先分析耕作制度。以胶东半岛的威海玉米集中产区为例。《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中记载了当地的作物种植制度,内云:
  至其耕种亩数之分配,春秋各半,春田玉蜀黍占十分之三,花生、甘薯及杂粮等占十分之二,秋田小麦占十分之五,割麦后则种植黄豆。1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材料中的种植制度主要指威海的平原地区,该市的低山丘陵区存在着另外一种作物种植制度。据上一章,花生和小麦组成了一年一熟制。民国年间,威海平原区的春播作物和秋播作物各占50%,玉米是最主要的春播作物,其播种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30%。这导致了粟和高粱的播种面积相对较少。
  据图2,民国年间胶东半岛的麦后复种黄豆比例极高。这很可能与玉米的广泛种植有关系。玉米的吸肥能力极强,对氮素的需求量更大,每生产100公斤玉米籽,需吸收2.4公斤氮素。2 与玉米相同,小麦亦为高耗氮素作物。威海的土质以棕壤土和棕壤性土为主,含氮素较低。在同时种植两种高耗氮素作物的情况下,麦后复种黄豆的种植方式既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又能充分利用黄豆的经济价值。
  这种作物种植制度综合了生态和市场的因素,适合胶东半岛的自然和经济条件。与威海相邻的牟平县亦是如此。《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云:
  大致分为春秋两季,春田玉蜀黍占30%,谷与高粱占15%,花生与甘薯占5%,秋田小麦占50%,割麦后种黄豆,此其大概情形也。3
  在春播作物中,玉米所占比例最高,粟和高粱的播种面积仅及玉米的一半。由此可见,与1816年之前相比,作物茬口替代的现象非常明显,玉米在排挤掉其他粗粮作物后,成为主要的春播作物,并与小麦和黄豆组成新的作物种植制度。由此可见,在胶东半岛集中产区,虽然玉米播种面积极大,但是仍以春播为主,极少夏播。《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也认为胶东半岛种植春玉米较多。4
  4.3鲁西北的玉米
  与胶东半岛不同的是,虽然鲁西北的玉米种植规模也很大,但却并没有影响粟和高粱的播种面积。对于农民而言,三者都是主要粗粮作物。这可能与玉米的种植方式有关系。陵县是鲁西北的农业大县,玉米的播种面积很大。民国《陵县续志》云:
  收麦之后,就麦地所种者,大概为玉蜀黍、绿豆、黄、黑、青、茶各豆及红薯、杂菜等,故所占地亦与麦同计。1
  在陵县,玉米和豆类作物是最主要的麦后复种作物,玉米的播种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10%,与黄豆的基本相同。2 不只是陵县如此,鲁西北大部分地区的玉米也以夏播为主,是麦后复种的主要作物。《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也报道鲁西北种麦茬玉米较多。3 在广泛种植麦后玉米的背景下,其种植方法又是怎样的?民国《东平县志》云:
  玉蜀黍,高阜平原种之皆宜,惟最怕水淹,不宜于洼下地。东北各乡多于收麦后与豆类、花耧隔种,易滋长养,其法颇良,亦为邑人食粮之一种。4
  由此可见,东平县农民采用与豆类作物间作的方式种植玉米,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玉米与豆类作物的空间互补效应,也可以发挥他们的固氮效应,从而提高玉米的单位面积产量。在人口日增而又缺乏肥料的情况下,这种间作的方式体现了当地的农业精耕细作化。馆陶县农民也采用这种办法,民国《馆陶县志》载:
  包谷,上等地亩产130斤,于此谷根际每带种绿豆,如施肥适量,收数亦相等。5
  馆陶县最肥沃土地的玉米亩产量可达130斤,但如果在较贫瘠的土地中适当施肥并采用混作绿豆的方式,玉米的亩产量也可以达到130斤。这种混作的方式利用了绿豆的固氮作用。莱芜县的玉米种植规模较小,但农民也采用间作的方式种植玉米,“玉蜀黍,有播种于春期者,有播种于刈麦后者,有点播及条播之别,点播多与他作相间,条播反是”。6
  地处鲁西北的临邑县苗坊乡就是使用间作种植方式的典型代表。该乡在本县辖区中农业条件较好,距县城八里,平原地区,土质较好。7 根据1952年的回溯调查,1936年,全乡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3534亩,其中小麦播种面积为4512亩,高粱为2677亩,粟为1628亩,玉米为2183亩,大豆为2293亩,番薯为237亩。8 关于当时的种植方法,调查员写道:
  还有的采用“间作”(群众称两门赢)、“混作”(群众称满天星)、“轮作”(群众称换茬)等办法以相互影响,发挥地力。这都是农民的实际经验,但我们的农村工作干部却忽视这些经验,还没有及时的总结与推广。9
  据此,小麦是苗坊乡的主要农作物,玉米与大豆的播种面积相仿。根据上文所述,高粱与粟均为春播作物,而鲁西北地区的玉米则是夏播作物,由此可以推断,该乡的农民主要使用间作和混作的方式种植大豆和玉米。
  4.4玉米和黄豆
  鲁西北地区的农民采用间作、混作等方式种植麦茬玉米,所以并没有减少高粱和粟的播种面积,却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黄豆的播种面积。从图2和图5可见,与胶东半岛相比,除个别县外,鲁西北大部分地区的大豆麦后复种比例较低。
  在胶东半岛,大部分地区的耕地比较贫瘠,加之该地区距离港口较近,农民种植黄豆可以获得生态和经济上的双重效应,因而麦后复种黄豆的比例较高。而鲁西北的土壤却相对更为肥沃,加之其距离港口较远,与胶东半岛相比,该地区的榨油业和豆饼业均稍微逊色,因而麦后复种黄豆效益较低。
  当然,两地之所以出现这种差别,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从清中叶开始,东北三省的农业日渐发达,可以向关内输出余粮。由于距离较近,到东北的粮食运费较为便宜,由此在两地之间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粮食市场。如文登县“农民生活,夙感艰难,普通食粮,以玉蜀黍为大宗,全县出产,不足自给,需仰东北输入,以资弥补”。1 福山县也是“山多地瘠,物产不丰,食粮不敷30%左右,向恃海运救济,均自烟台输入,以玉蜀黍为大宗,分运于八角、门楼、高疃,古现等市镇销售”。2 总之,胶东半岛的大部分缺粮县主要从东北进口粮食。
  鲁西北地区地处华北平原腹地,从外地调运粗粮的运费相对要高,因而该地区的粗粮贸易只能是在内部周转。但是整个鲁西北的人口密度均较大,除部分县有剩余粮食外,其余大部分县仅能自给。在这种条件下,农民在小麦生产的同时,也会考虑通过自己种植各种粗粮满足自己的需求,因而粟、高粱和玉米均成为农民的主要粗粮作物。在粟与高粱均为春播作物的条件下,农民也会将玉米安排在夏季播种。为了增加玉米亩产量,他们使用间作或者混作豆类作物的方式种植玉米,这也就减少了大豆的播种面积。
  在两年三熟制外,如果肥水条件均充足,有些地区的农民也会实行单作式的一年两熟制,即秋季收获玉米后,再行播种小麦。例如泰安县,《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云:
  水浇地年种二季。其种法麦田刈麦后接种玉蜀黍、晚谷,秋收接种麦。非水浇地亦极力向一年二季上用工夫,然必须雨水及时沾足,方可办到。否则,二年三季。3

  如果水肥条件合适,农民会放弃大豆而单独播种夏玉米。在这种作物种植制度下,玉米完全替代大豆成为主要复种作物。虽然这种作物种植制度在当时还较为少见,但却是1950年后玉米替代黄豆成为全省主要粗粮作物的滥觞。
  
  5、细粮和粗粮
  5.1人口压力与劳动力短缺
  作为最主要的商品粮食作物,小麦的亩产较低,价格较高。1936年,山东省小麦总产量为50.24亿斤4,如果按照1952年4791.8万人5 计算,则人均小麦占有量为105斤左右。1936年,山东省人均粮食占有量为447斤 6,如果扣除赋税和种子,实际口粮约为358斤,就全省平均而论,此数字只够温饱,无法维持一个家庭的正常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在那些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出售商品作物成为一种常态。由于具有区域性,山东省每个地区的商品作物也不同,花生是低山丘陵区的主要经济作物,棉花为局部棉产区的主要出售物,然而对于在更大范围的平原地区来说,小麦则成为农家可以出售的最主要农作物。
  如果按照人均粮食占有量来分析,当时山东农民的食物确实出现了粗粮化的趋势,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口压力凸显。但如果从劳动力的分配角度看,每到农忙季节,大部分地区又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卜凯在《中国土地利用》中写道:
  劳力虽多而贱,然当栽种收获农忙之日,所有劳力,犹感不敷,女工占田场工作百分之十三,童工占百分之七者,职此之田,男工占百分之八十,比例最高……田场劳力大都耗于耕种及收获等田场工作。凡此工作又皆在农忙期间,故节省劳力之法,诚属刻不容缓……在小麦区域,每届收获期间,所有之人,皆出而工作。1
  人均粮食占有量的持续减少与劳动力短缺是当时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劳动力短缺也限制了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扩大。在华北,农民必须在地面结霜之前的六个星期内,完成春播作物的收获和冬小麦的栽种,这个时间上的约束,限制了任何农场(无论大小)所能种植冬小麦的比例。即使肥料充足,土壤条件适宜,经营式或家庭式的农场都同样受到限制。2
  5.2细粮和粗粮的交换
  按照以上逻辑,如果一个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同时又能提供足够的劳动力,那么该地区的精耕细作化程度会更高,小麦的播种面积和单产亦会随之增高。这样,农民可能会在细粮与粗粮之间发展一种新的耕作制度,出售粮食的行为也更加频繁。这种耕作制度的前提是该地区的周边必须有能够提供粗粮的农业生产区。
  鲁中山麓冲积区土地肥沃,人口密集,是山东主要的农业产区。如桓台县,《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云:
  邑中地土膏腴,人烟极为稠密。,每平方公里平均144人,人口密度,在鲁省中实属罕见。3
  1932年桓台县的总人口约为29万,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9亩。4 在人口如此稠密的情况下,全县农民对于农作“全力赴之”,因而成为山东省最富裕的县之一。即使是这样,农民生活水平也还是不高:
  (民)习尚俭朴,以奢华为耻。主要食粮为高粱,佐以谷、豆、萝卜等粗菜。食粮带壳食之,去皮者则目为奢。其尤俭者且伴以糠秕。平常麦面不可常得,富有之家,亦一律粗食。习俗如此,未必贫困使之然。衣着一律布素,丝织品、毛织品,绝不易见。掺作极勤苦,无间男女,耘田、灌溉、汲水、肩挑、搬运,凡男子所能为者,女子无不为之。5
  当地以简朴著称,因而农民所食所用之物品都甚为简单。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员也认为这是当地的传统。事实上,如果将该县人口与农作物总产量另行计算的话,则未必是传统使然。1930年代初桓台县人均占有粮食619斤 6,扣除种子数量则为579斤。如果按照人均年消费量365斤计算的话,则剩余可支配数额为214斤。当时此县户均6人 7,以此推算,则每户年剩余粮食为1284斤。由以上计算可知,该县农民之所以崇尚简朴,并不单是习俗的原因,而是由于农产量仍然较低所迫。
  桓台县土地肥沃,紧靠胶济铁路,劳动力亦充足,小麦的亩产量较高,因而成为这里的主要商品作物。民国年间,在市场和人均粮食占有量低的影响下,该县以小麦为核心所形成的耕作制度亦趋向于精耕细作化。《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云:
  小麦在农产中最为重视,水浇地年种二季,即每年必种麦。农家一年之计全在小麦,以麦换高粱为食,换人粪黄豆为肥料。浇水施肥,不惜工资,种植得法,无不收成。麦收则无凶年。水浇地每亩收量,至少一百六七十斤,有收至四百斤者。视肥料之多寡,地土之高下而异。非水浇地每亩收量百余斤,兹按每亩二百斤计,总产量达七千三百余万斤。十分之八输于济南,计五千八百九十余万斤。 1
  虽然农民非常重视小麦生产,但是却并不以之为主食,而是用它换取高粱等食物和其他生产物资,以保证食物需求和小麦的再生产。在这种背景下,该县农民非常重视肥料的使用:
  水浇地种麦施肥二次,有三次者,高粱、谷子有施肥二次者。麦一亩普通用豆饼百斤,人粪百余斤至数百斤,更有较此加倍者。高粱、谷子用肥料较少。济南人粪以此邑为最大销场。豆饼及黄豆之输入,年达巨数。2
  由此可见,农民主要将肥料施在小麦上,而在高粱和粟等粗粮作物上的施肥量却较少。围绕这几种主要作物,该县出现了以小麦为核心,其他粗粮作物轮作的种植制度:
  播种与收获:井水浇灌地,年称二季,其种法麦将熟时就麦田中种晚谷、玉蜀黍、高粱、豆类。刈麦后施肥,秋收接种麦。麦后种晚谷者最多,种豆者最少……非井水灌溉地,二年三季,遇雨水沾足亦有种二季者,但不甚多。3
  在劳动力和肥料充裕的情况下,水利灌溉条件的好坏成为能否一年两熟的关键。在那些水分充足的地方,出现以小麦和夏播作物为主的一年两熟制。在这个制度中,小麦是最核心的农作物,农业生产的精耕细作主要围绕小麦展开。即使是在那些两年三熟的地方,农民亦是以小麦为核心作物,将其与夏播粟轮作。值得指出的是,该县麦后复种黄豆的比例很低。
  据上文,在商业化影响下,黄豆兼具了养地与创收双重功效,桓台县临近铁路,在市场需求下,榨油业应该比较发达,黄豆的播种面积也应该很大。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麦后复种黄豆主要是农民基于商业和肥料不足采取的一种种植方式。在桓台县,农民采用小麦换豆饼的方式补充地力,其效益高于麦后复种黄豆。
  桓台县的农业比较发达,该县农民主要围绕小麦开展农业生产,并采取细粮换粗粮的方式保证粮食需求。那么,桓台县的粗粮从何而来?在那些生产粗粮的地方,作物种植制度又是怎样的?高苑和博兴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些问题。
  高苑县位于小清河中游,锦秋湖西北,南以小清河故道界桓台,至桓台县城三十里。4 该县临近小清河,“地土硗漓,物产不丰,民生状况,至为艰苦。高粱为主要食粮,黄豆副之,食谷者即属富厚之家,麦面鱼肉,普通人民轻易不可得”。5 在这种自然环境下,高苑县的作物种植制度较为特殊:
  耕种全赖雨水,耕种季数视雨水多寡而异,倘能雨水及时沾足,大部分可二年三季,如无雨量,极为缺乏。麦后无雨,不能种豆,则待秋间种麦,秋又无雨,则待来春种高粱、谷子、玉蜀黍等,春再不雨,则待夏季种豆,因此十有九年一年只种植一季,能赶及二年种三季者,十年之中盖无一二。只县治之南小清河两岸之少数地亩土层稍厚,比较能含蓄水分,可赶及二年三季,然亦不能确定。6
  高苑县的作物熟制以一年一熟为主体,偶尔可以两年三熟。因为自然环境恶劣,小麦生产并无规律,因而小麦的播种面积极小。与此同时,那些抗逆性更强的粗粮作物成为该县的主要粮食作物:

  食粮高粱、玉蜀黍、谷子为大宗,因为雨水不时,黍子、杂粮颇不少。小麦极不一定,能赶及二年三熟时,种植亩数较多,否则每年种麦不过万余亩。通常食用麦面,俱由济南运来,高粱、玉蜀黍为主要食粮。高粱年有敷余,供给桓台,谷在此邑视为细粮,农忙时普通户食谷……黄豆,有余则销桓台。1
  在高苑县,市场和生态导致了另外一种作物种植制度的形成。在这个制度下,农民以高粱等为主要农作物,并将剩余粗粮销售给桓台县农民。与其相邻的博兴县也具有相似的情况,但其生态环境稍好一些,因而粮食产量较高,但仍以粗粮作物为主。《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记载:
  小清河以南地质较佳……大致两年种三季,与他县无甚差别。小清河以北,倘能雨水调和,亦可二年三季,否则一年只种一季,且不敢望其全得。例如秋后无雨不能种麦,则待来春种谷秫,春又不雨,则待立夏种豆,夏又不雨,则荒年矣。故秋后雨足则麦多,仲春雨足则谷秫多,夏初雨足则大豆多,雨水调和,极不易得(小清河以南以雨水调和为常,不调为变,小清河以北各县适相反)。2
  博兴县的种植制度大体分为两年三熟制和一年一熟制两种。在小清河以南土壤比较肥沃的地方,两年三熟制是主体,而在小清河以北,当地农民基本是依照天气情况种植不同作物。在这种生产条件下,高粱是最主要的农作物,每年播种面积约为20万亩,与此同时,小麦的播种面积约为10万亩。3 关于这一点,《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记载:
  高粱为主要产物,种植亩数最多,本县食之不尽,年有一部输于桓台。谷子约居高粱之半,大部分产于河南,河北非雨水沾足不能种麦。4
  在博兴县,高粱承担了部分商品粮食作物的功能,每年输出一部分至桓台。值得注意的是,受制于当时的生态环境,大豆在该县的种植制度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大豆产于河南者麦后种,产于河北者与高粱、谷子同时种,出产量颇大,以桓台之索镇为销场”。5 无论是麦后复种,亦或与其他作物间作,该县大豆的广泛种植均是市场和生态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桓台、高苑与博兴均位于小清河流域,由于生态环境的差异,农作物布局亦不相同。民国年间,农产品商业化扩大了这种差异,从而导致这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的耕作制度。在这种背景下,三个县之间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粮食市场,细粮和粗粮之间的交换成为一种常态。
  不只是上述三县如此,在其他地区也存在稳定的粮食市场。泰安县平原广袤、土壤肥沃,各种粮食无不大宗出产,耕种亦颇费资力,凿井灌溉,日见其多,农业殊为发达。6 即使是这样,该县的粮食作物总产量也不能供应全县的人口需求。
  1932年,该县人口数为90.5万,以当年粮食总产计算,人均占有粮食362斤。7 市场和人口压力促使农民更加重视小麦种植,将其作为经济作物出售并换回粗粮食用,其法与桓台的相同。8 该县的农业生产亦围绕小麦展开:
  小麦,在该县为最主要产品,水浇地每年必种一季小麦,即非水浇地亦极力设法种麦。能种麦则明年可得麦秋两季,秋后仍可种麦,循环不休,否则明年只得一季秋粮……以麦易粗粮为食。小麦由泰安、大汶口车站输出者年有巨数,销场沿津浦路天津、蚌埠之间,以济南为最多。9
  该县由此也出现了以小麦为核心的作物种植制度:
  水浇地年种二季。其种法麦田刈麦后接种玉蜀黍、晚谷,秋收接种麦。非水浇地亦极力向一年二季上用工夫,然必须雨水及时沾足,方可办到。否则,二年三季。 1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泰安县的麦后复种作物主要为玉米、粟等,因而出现“高粱、黄豆种植亩数俱少,不敷食用,加之酿酒肥田,需用颇巨,每年外粮输入甚多”的情况。2 由桓台和泰安的作物种植制度可见,在人口压力下,如果水肥充足,农民会着力提高小麦的单产,将其出售换回粗粮作物。与此同时,麦后复种黄豆的效益远低于复种粗粮作物,因而农民种植黄豆的规模不大。
  民国时期,不仅是上述几县存在着细粮和粗粮之间的交换,就整个山东省而言,这样的物资交流非常频繁,只不过各地区的情况有所差异,但基本都遵循了细粮和粗粮互相交换的原则。
  6、结论
  清末至民国年间,榨油业的兴起提高了黄豆的经济价值,使其由粮食作物变为经济作物,并成为麦后的最主要接茬作物,由此形成小麦―黄豆的复种组合。这个组合是市场和生态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虽然如此,有些地区的黄豆播种面积却并不大,这也是那部分地区农民综合市场与生态考量的结果。
  高粱、粟和玉米是主要的粗粮作物,他们的分布也因生态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光绪之后,在与其他作物的竞争中,玉米扩大了播种面积。在胶东半岛东部,玉米排挤了高粱和粟成为主要的春播作物,与麦豆等作物组成新的种植制度,在鲁西北,农民用间作、混作等方式种植玉米,很好地利用了生态系统的能量转换规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豆类作物。
  随着市场的繁荣,民国年间的粮食交换范围扩大。在以自耕农为主的体系中,农民根据市场和生态安排农作物布局,并且改革耕作制度。在这个自发的过程中,农民合理配置农业生产中的各要素,形成了既适应各自生产条件又顺应时代大背景的耕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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