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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文化视角下的九隆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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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九隆传说蕴含了哀牢部族早期经济、政治、婚姻、伦理、审美、思想意识等多重文化信息;在史学、民俗学、传播学等多维文化视角的观照下,九隆传说浓缩了哀牢氏族的整个社会发展历程,阐述了社会政治管理制度的进步,诠释了多层面的民俗文化信息,反映了中原文化在西南边地从文化休克到文化认同的传播过程。
  关键词:九隆传说;哀牢文化;多维文化视角;龙图腾;文化休克
  中图分类号:K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6-0100-04
  
  流传于云南西部地区关于哀牢氏族诞生的九隆传说,是西南最古老、最早见于汉语文献记录中的传说之一,其文化信息尤为丰富。在史学、民俗学、传播学等多维文化视角的观照下,九隆传说浓缩了哀牢氏族从对物的图腾到对人的崇拜的整个社会发展历程,阐述了国家制对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族制的取代,诠释了体现哀牢氏族民族个性和民族精神的多层面的民俗文化信息,同时也反映出了中原文化在西南边地从文化休克到文化认同的传播过程。一、九隆传说是哀牢氏族社会
  发展史的高度浓缩 1.母系制社会对物(沉木)的崇拜
  九隆传说中沙壹“触木成孕产子十男”是母系制社会初期“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生育观的真实写照。由于先民对人类起源、生育观念等认知水平极其有限,因为不了解受孕取决于两性交合,往往附会一些神秘的因素对人类起源进行解释,认为女始祖与某图腾接触而“感生”,而图腾的确定又往往是由母体第一次感到胎动时所遇物种而定。九隆传说中,沙壹不慎落水,惊慌中“触沉木”并动了胎气,便认为是沉木(龙)进入其身而受孕生十子。沙壹“触木”也能“成孕”说明哀牢氏族尚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初期阶段,先民们甚至还没有形成“人类”这一概念。
  2.以龙为图腾确定了哀牢氏族的“自我意识”
  九隆传说中“沉木化为龙”后,当九隆兄弟“渐相滋长”成为一个氏族时,沉木(龙)也便相应地成为其氏族图腾。人类认识自己正是从图腾崇拜开始的,尽管图腾阶段的哀牢氏族还不能按照真实的血缘关系去追溯本民族的祖先而借助于想象,但哀牢先民在图腾意识中把自身作为特殊的对象,从自然界区别出来,加以思考,确立起了其最原始、最幼稚的“自我意识”,并与其他氏族进行区分,从而推动了整个哀牢氏族向文明社会的缓慢进步。
  3.认“龙”为父是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化的显著特点
  九隆传说中的“龙”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父亲”的功能,九隆十兄弟“认龙为父”是祖先(父亲)崇拜的滥觞,也是父权制和英雄崇拜的开始(九隆为王证实了这一观点),此时图腾也开始向灵物崇拜和祖先崇拜分化,哀牢部族也非常明显地由母系制社会向父系制社会逐步过渡。
  4.“九隆为王”彻底确立起了父权制的统治地位
  九隆传说中“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是对祖先及英雄(九隆)崇拜的客观写照,“九隆为王”使哀牢氏族在信仰对象上把人与自然分开了,不再迂回曲折地把人的感知投射在某一自然物上,然后又再转过来崇拜这个自然物(比如“沉木”),而是直接把人(九隆)本身当做信仰崇拜的对象,突出了“人”的价值,实现了野蛮人向自觉人的转化,哀牢氏族的文明进程也由此发生了质的飞跃,为随后哀牢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九隆传说阐述了哀牢氏族社会
  政治制度的日臻成熟 随着哀牢部族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管理社会的政治制度也逐渐完善,最终,产生了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高度集权的奴隶制国家,取代了以血缘为基础的部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九隆传说中“诸兄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分置小王,往往邑聚,散在溪谷”反映出了哀牢氏族社会政治制度的逐步成熟。耿德铭先生在《哀牢国与哀牢文化》谈到,“哀牢最高权力机构是九隆世系王庭;中间层级有诸邑王军政官署;基层行政单位是氏族村落”,其对应的社会政治组织分别为血缘型社会组织、军政性社会组织和地缘型社会组织,它所体现的是哀牢氏族从血缘型家庭、氏族向地缘型的村落社会和规范化、制度化的军政制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
  1.共推九隆为王是血缘型社会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
  血缘型社会政治制度在血缘与姻缘的基础之上建立,是人类历史上出现最早、历史最悠久的社会管理制度,其最初的原始形态是家族、亲族、氏族。“诸兄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是哀牢民众形成氏族的有力证据,是典型的血缘型社会政治管理制度。此时的哀牢氏族已有自己相对稳定的生活区域和自己的名称,有着独特的仅为这个氏族所有的方言(“鸟语”),并可以通过相对民主的方式讨论公共事物,如推选出氏族的最高首领。所以九隆才经“诸兄”商议、讨论后“共推以为王”,成为这个血缘型社会组织的第一任氏族首领,承担起了对哀牢部族的公共管理的责任。
  2.“小子承位”是哀牢部族“贵小”王位继承制政治制度的体现
  九隆传说中,诸兄共推九隆为王,是哀牢部族特定时期“贵小”王位继承制政治制度的体现。“贵小”王位继承制可追溯到《水经注·若水》:“黄帝长子昌意,德劣,不足绍承大位,降居斯水为诸侯焉。”“小子承位”是人类社会普娜路亚婚(族外群婚)向对偶婚过渡时的特殊政治制度,因为普娜路亚婚配偶的不稳定性导致长子往往被视为“血缘”不纯,所以王位通常是由幼子来继承。“九隆为父所舐”也说明了九隆认识到统治权的重要性,将君权神授与天赋亲权有机结合在一起,借力于龙图腾和血缘崇拜等使自己的世俗权力合法化,以便治理整个哀牢氏族。
  3.“分置小王,往往邑聚”是哀牢部族带有血缘分封性质的军政性社会组织制度
  氏族军政性社会组织通常是指军事组织和政治制度,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氏族迁徙和战争中为了保护本族利益的需要而逐步形成的。九隆传说中“分置小王”所反映的就是哀牢氏族带有血缘分封性质的军政性社会组织。据耿德铭先生考证:“哀牢首领中的‘王’,史书具体载明的有三批:一是由九隆到类牢的国王、‘总王’有10世之名,二是鹿茤之战所死6王,三是随柳貌内附的‘邑王’77人,三批合计93王。”加上失于记载的“渠帅皆曰王”等,哀牢除了“世世相继”的10世“总王”以外,“小王”仍不下于百。九隆世系王和这些“分置”的“小王”构成了哀牢氏族强大的、相对稳定的军政性社会组织,为哀牢氏族“东西三千里,南北四千六百里”的生存空间及民族利益不受外族侵犯提供了强有力的军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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