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杜诗研究与当代学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伯伟

  摘要:本文以《明末清初杜诗学研究》为引绪,围绕杜诗研究与当代学术的三个问题展开:其一是如何认识传世文本中的“异文”,以及如何评价古人对文学文本的校勘;其二是应该重视传统文学批评中有关“技法”的讨论;其三是倡导在诠释活动中对“意法”的辩证认识。最后,文章强调了中国传统治学的门径和方法,是值得当今学者继承光大的。
  关键词:杜诗;异文;技法;诠释;规范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2)06-0148-005
  刘重喜博士完成其著作《明末清初杜诗学研究》,付梓在即,嘱我撰序。我素来不好为人作序,但当重喜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我没有太多迟疑就答应了。可以轻易地为之寻找出很多理由,比如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是他的任课老师并指导了他的毕业论文,留校工作后因为我的一番话他开始每天阅读杜诗,后来又边工作边攻读硕士继而博士学位,论文亦围绕杜诗,依然由我忝任其导师,现在这部以博士论文增订而成的著作将要出版,又适值杜甫诞辰一千三百年,慨诺此序似乎是必然的,而且很可以从“私谊”的角度渲染成文。但为了避免写成一篇应酬性的文字,我想还是站在学术立场上谈论这部著作,重点在由本书引发而来的与当代学术相关的问题,以就正于读者。
  “杜诗学”之名由元好问提出,“杜诗学”之实则出现在此前。千年以来,“杜诗学”有两个高峰,一在宋代,一在清代。前者是起始,后者是集成,而明末清初则是一大转折。这是对“杜诗学”史稍有关心者都了解的现象。学术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精神文化的探讨,有两个时期最值得重视,一个是其开创期,另一个是转型期。所以,这两个时期吸引学者的高度注意也是理所当然的。以明末清初的“杜诗学”研究而言,只要参看一下本书附录二所汇辑的自1900年至2010年的研究论著目录(一定还有可补录者),就能用洋洋大观来形容。因此,选择这样一个课题,重要的思考就集中到如何研究上来。而对于“如何研究”的思考,一方面取决于自身的学术传统,另一方面则如禅家所说的“应病施药”,需要针对当代的学术状况及其“病症”。
  学术研究无疑是从熟悉基本史料开始,并且能够以“上穷碧落下黄泉”的精神,尽可能巨细靡遗地收集相关文献。其后是对文献作初步的整理和分析。再其后,则选择最重要的问题以及最有力的史料写成论文。常见的缺陷在于,或者根据不够丰富甚至是很少的材料作出宏大判断,或者大量堆砌资料而将观点淹没在文献的海洋之中。如果做个大致的区分,前者倾向于“思而不学”,而后者近乎“学而不思”。清代“杜诗学”文献相当丰富,其书目可考者达410种之多(不以专书面目出现的还不在其内),而且集中在雍正朝以前。(1)资料如此丰富,而本书需要考察的问题,又涉及杜诗的版本、校勘、编年、笺注、阐释和评论等,兼容了“杜诗学”的各个方面。本书作者并没有采用敷陈法将上述问题铺展开来,而是在广泛阅读文献的基础上,集中在三个论题,以上中下三编作深入探讨,从而有效摆脱了通常容易出现的弊端。
  上编是《钱注杜诗》研究,以此为核心,作者探讨了明末清初的杜诗版本、校勘、编年和笺注诸问题。《钱注杜诗》无疑是“杜诗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受到后人直至当代学人的高度推崇和重视。中国学者且不提,以“为读杜甫而生于人世”自命的日本汉学家吉川幸次郎为例,他曾在家里私下对另一位日本杜诗研究者黑川洋一说:“注释杜甫要有钱牧斋的学识和见识,今日可以注杜者舍我其谁。”(2)历代杜注在其心目中的对手仅为“钱注”。 研究《钱注杜诗》可以从许多不同方面切入,版本、校勘等问题属文献学范畴,这在中西传统中都算得上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中国的校雠学传统,由汉代刘向、歆父子发轫,他们每校一书,必广罗异本、去除重复、条别篇章、校其讹误、写定正本,是一项严肃的学术工作。而就杜诗来说,综罗众本,校其异同,最后形成定本,这样的工作也开始于宋代。因为有异本,就必然会产生重复或异同的问题,和最后的“定本”相比,也一定经过校勘者的更改,但其态度是审慎的。近年来,受到西方后现代史学对抄本及印刷文化研究的影响,一些汉学家往往采撷某些笔记、诗话中“资闲谈”、“录异事”的材料,或者根据编集者的丛残片语作“奇崛”解释,推广到校勘学的传统中,认为一部作品(至少在刻本时代以前)从最初写成到最终流传于世,经过了抄写者、编集者大量的、随意的“歪曲”。易言之,这些经过宋人整理而流传下来的六朝人、唐人的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据信的。这样的论述,与文学经典的研究结合在一起,更引申为文学史的“权力”。乍闻之耸人耳目,细察之似是而非。依我看来,文本的更改大致出于三类人:作家、批评家和校勘家。在对待文本的态度上,前两者追求的是“美”,而后者追求的是“真”。作家更改自己的文本,由于抄写时间不一,导致异文的流传,但都是属于该作者的作品。批评家更改他人的文本,常常以自己的审美眼光为去取标准,这在选本中尤其明显。所以,我们在遇到唐代或宋代选本的异文时,不能轻易地把这些异文认定为作品在唐宋时代的本来面目。但即便是这样的更改,也仍然是有限的。至于校勘家的更改,因为出于求“真”的目的,态度必然是审慎的,同时也会详列异文,以供读者参考抉择。以上三类人各有不同的取向,各种记载也分属于不同的文献性质,若不加分辨地混为一谈,就容易导致朱紫相夺。一个研究者,如果曾经从事过古代文本的校勘工作,就能够对工作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精神状态有所体会,而不至于在解读资料时,让想象的骏马无节制地奔驰,把“天际浮云”认作“地平线上的丛树”(3)。本书以《钱注杜诗》为核心,细致展开其校勘思想和方法,对于传统校雠学中的文学校勘活动,提供了一个具体生动的例证,足以代表中国文学文本编集的主流。因此,尽管这是一项属于传统文献学研究的内容,其研究思路和方法也平实无奇,但对于当代学术“闻诡而惊听”(借用《文心雕龙·知音》语)的“爱奇”之风却或多或少能起到针砭作用。
  明末清初的学者是以“章法”为中心探讨杜诗技巧的,故本书中编专列杜诗章法论,详细考察了这一时期“杜诗学”中的诗歌技法问题。“诗之为技”的观念,在钟嵘《诗品》中已明确提出,堪称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由来已久的传统,但文人颇不情愿把文章仅仅视为一“技”,总希望能够提升到“经国”、“载道”的高度,所以,即便在文学批评中有关于技法的讨论,也往往得不到重视。杜甫也曾言不由衷地说:“文章一小技,于道未为尊。”对于诗歌技法的讨论,从永明体强调“四声八病”到晚唐五代诗格,形成了一种“规范诗学”,涉及声律、对偶、句法、结构、语义等诸方面。其中心思想,就是要在“诗”与“非诗”之间划出一条界限。只有遵循规范的语言表达才堪称文学,否则便是“吼文”、“狗号”,“不名为诗”、“非复文章”,原因很简单,就是“与俗之言无异”。这些都是对创作者提出的要求,从宋代开始,批评者也往往运用这些技法观念作文本分析,重点在句法和语义。所有的技法都带有规范性,因此,琐屑机械是其基本特征。经过反复训练而谙熟于心,创作者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旧有的规范,使得技法表现更为丰富。明清“杜诗学”中有关技法的讨论,既有从杜诗中概括提炼者,也有根据批评史上的观念对作品加以分析者。这些资料在以往学者未曾注意,更谈不上重视了。我想要强调的是,第一,关于文学技法的讨论,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并不贫乏,中国人对于文学性或纯文学的认识,并不是在西洋学术进入后才得到启蒙。那种以“杂文学”或“大文学”来概括中国人的文学观念,以“载道”、“言志”、“美刺”、“褒贬”的“大判断”来概括中国文学批评的做法,如果不是无知,就只能说是偏见了。第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当然要讲究表达上的技法。将技法从文学中剔除,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消灭了文学。二十世纪新诗运动起来,强调语言是白话的,文字是通俗的,音节是自然的,用韵是自由的,文体是解放的,以为这样就可以使文学获得新生。但中国诗歌传统是既重视情志也决不轻视技法的,“押韵就好”的“薛蟠体”之所以成为嘲弄的对象,一方面是其表达情志的鄙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成文体”。中国文学批评不仅认为文学需要有形式,而且还拒绝平庸的形式。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学观念则异于此,中国的白话文学运动从新诗开始,苏汶(即杜衡)概括为“做诗通行狂叫,通行直说,以坦白奔放为目标”(4)。尽管后来有格律派、象征派的努力,但显然后继乏人。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重视形式,但将形式推到极致,也就把所有的文本都看成了文学,只要是“非实用地”或“诗性地”阅读,任何一种文字表达都可以被当作文学甚至是诗(5),实质上也就取消了形式的意义。至于结构主义者所说的“一旦把它按照诗的格式写下来,有关诗义产生的程式立刻就起作用了”(6),真是如此的话,歌诀口号岂不一律是诗(7)。以中国文学批评的标准衡量,这只能是炉边烹茶噉栗的笑谈而已。杜甫在中国文学史上之所以能够获得“集大成”、“诗圣”等美誉,除了作品中所自然流露出的仁爱忠义,与他在知识储备上的“读书破万卷”和艺术追求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在今天,强调对艺术作品作细致的文本解读,学习古典作家在技法上的千锤百炼,文学才能逐步摆脱媚俗和速成。而对于传统文学的研究者来说,加强文学技法的研究,不仅可以弥补以往学术版图之不足,也能够为当代作家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鉴。   文学诠释是一个古老而新鲜的命题。孟子提出“以意逆志”的说诗方法,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文学诠释。而西方在十九世纪兴起到二十世纪大盛的诠释学(Hermeneutics),更是影响到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本书下编杜诗诠释论所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作者敏锐地注意到,明末清初的杜诗学者对于作品中的“意法”有一个非常辩证的认识。这里,我想从本书中引用一则材料来加以说明,陈之壎《杜工部七言律诗注·注杜律凡例》云:“诗,意与法相为表里,得意可以合法,持法可以测意。故诗解不合意与法者,虽名公钜手沿袭千年,必为辨正。”记得最初看到这则议论,真有空谷跫音之喜。如果把“意”理解成作者意图,那么“法”就是作品的表现技法,两者的关系乃如胶似漆、互为表里。但在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学诠释中,意图被当成思想内容,技法则归为表现形式,处理这两者的通常方式,犹如旧小说中的话头,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我在三十年前写《李义山诗的心态》,开篇部分即指出:“写什么与怎样写,在有特色的诗人手中从来就是密不可分的。”(8)所以,该文选取了李商隐诗歌表现的若干方面,如取景角度、空间隔断、时间迟暮、自然描写、比况古人、词汇色彩、句法结构和“无端”二字等,努力迫近其心态,目的就在于想通过“怎样写”(“法”)来探讨“写什么”(“意”)。尽管文章显得稚嫩,但这一研究思路直到今天,我认为还是有价值的。当时只是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针对二十世纪以来文学诠释中的弊端,企图根据自己对于文学一知半解的认识,对那种状况有所改善或者仅仅是改变。但无可否认,三十年来,中国文学研究界在古典诠释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于这方面的探讨依然是寂寥的。因此,当我读到本书“杜诗意法论”一章时,既为古人孤明先发的真解妙论而兴奋,也为作者目机铢两的敏锐眼光而赞叹,更为自己读书不多、见闻弇陋而惭愧。古人的这一理论和实践,经过本书作者的阐发,应该得到学术界的响应,这是一条值得继续开拓、探索的文学诠释之途。
  以上论述的几个问题,都是从这部著作中引发而来,这些问题的题旨很丰富,涉及面也很广,并不是用这么简短的篇幅能够阐释清楚的,只能姑且作一个提纲挈领式的说明。另外,我论述的侧重面和立论与作者或不尽相同,但大体而言,这些异同都能够加强本书原有的论证。现在,我还想谈一个与学术论文表述相关的问题,并与作者共勉。
  “意”与“法”不仅在创作中相为表里,在学术论文中也不宜不加兼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有学者在访问欧美期间拟发表学术论文,结果发现我们的引述方式与欧美有很大差异,于是感叹中国不仅学术不如西方,连注释方式亦不如人。这些年强调与国际接轨,文章的引述也要“国际化”。但所谓的“国际化”,无非是技术上的、符号上的,并不能等同于学术规范。比如西方学者极为重视对他人(实际上多是欧美学人)研究论著的关注,几乎不下于对原始文献的重视。华人学术圈受其影响,在自己的论著中大段引述或详细罗列相关研究,以为不这样做就不符合学术规范,这在今天海峡两岸的学术论著中已司空见惯。对于针砭游谈无根的学风、忽视既有的研究基础,这一要求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学术规范并非舶来品,中国的读书人向来就有自身的学术法则,也更适合于国人治国学之用。如果说与西方有差异,充其量在技术层面,作为学术精神的“道”是通贯的。这里,我想介绍一篇十九世纪广东学人陈澧(东塾先生)的文章,钱穆《近百年来诸儒论读书》就是“自陈澧始”(9),不过这里介绍的《引书法》似乎少有人注意,尽管作者自己颇为重视。(10)陈澧云:“引书有引书之法,得其法则文辞雅驯,不愧为读书人手笔,且将来学问成就著述之事亦基于此矣。”兹节录数则如下:
  引书须识雅俗,须识时代先后。书之雅者当引,俗者不可引也;时代古者当先引,时代后者当后引,又或不必引也,在精不在多也。若引浅陋之书,则不足以登大雅之堂矣。
  引书必见本书而引之,若未见本书而从他书转引则恐有错误,且贻诮于稗贩矣。或其书难得不得不从他书转引,宜加自注云“未见此书,此从某书转引”,亦笃实之道也。
  前人之说有当辨驳者,必须斟酌语气……但当辨析,不可诋諆,即辨析亦须存尊敬之意……若其人不必尊敬,其说又乖谬足以误人,则当正言斥驳,仍不可加以谩骂,致有粗暴之病。至其人其书皆无足轻重,则更不必辨驳矣。(11)
  不能尽引也不更阐发,有兴趣的读者自可参看。我想强调的是,这里所指陈的“引书法”,就是中国人固有的学术规范之一。中国学术的引书要义即“在精不在多”五字,往昔钱穆致余英时书亦述及此义,节取如下:
  鄙意凡无价值者不必多引,亦不必多辨。论文价值在正面,不在反面……即附注亦然,断不以争多尚博为胜。(12)426-427
  不难看出,这与陈氏《引书法》的精神是一脉相贯的,“断不以争多尚博为胜”就是“在精不在多”。辩驳文字不但要斟酌语气,而且“不必多辨”。若专以斥驳为能事,必终生无所成。
  学人撰写论著,自当重视字句章节。此虽为细故,实不宜忽略。先师闲堂在世日,言及学术文写作,不时强调文字的清通雅洁。我虽然对此保持警惕,但自忖还是难以达到先师的要求。钱穆在致余英时书中,也曾说有意为之“下笔删去十之三四”,使“所欲表达者,可以全部保留,不受削减,并益见光采”(12)428。余先生当年的论文,在我们读来并不觉其繁冗,而钱先生尚有“点烦”之意,这可能与他早年熟读桐城派文章有关。相传陆机作文词藻繁富,张华对他说:“人之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从某种意义上看,“繁”也是才华学养太“富”的表现,所谓“思赡者善敷”。故《文心雕龙》特设《镕裁》一篇,期望去除意、词的“骈枝”和“疣赘”之弊,达到“字去而意留”、“辞殊而意显”的效果。道理不难明白,但临文之际的“情苦芟繁”,难以割爱,也是人之常情。从前张岱为王白岳(佐)书撰序,特发挥“廉”字义云:“他人记事,连篇累牍所不能尽者,先生以数语赅之;烦言覼缕所不能断者,先生以数字了之,故曰廉也。”(13)学者能于此处悟入,下笔自有轨辙。
  我与重喜共学共事近二十年,曾把酒论文,也曾品茗清谈,欣赏他的性情坦率,欣赏他的为人诚恳,欣赏他在学术上的奋进不已。杜诗研究在他来说或可告一段落,若问我继而再读何人诗,不知重喜能否猜出这个虚拟问题的答案?   注释:
  (1)参见孙微《清代杜诗学文献考》,凤凰出版社,2007年。
  (2)“私は杜甫を読むために生まれて来た。”“杜甫の注释には、钱牧斋の学识と见识とを必要とすゐ。それができゐのは今のところ私以外にはない。”见黑川洋一《杜甫と吉川先生と私》,《吉川幸次郎全集》第十二卷《月报》,筑摩书房,1968:6。
  (3)“mistake some clouds in the sky to be forests on the horizon”,这是一个非常生动而著名的比喻,原出傅斯年对美国著名汉学家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的当面微讽,杨联陞曾在1960年西雅图举行的中美学术合作会议的致词中使用,含蓄指出美国史学家富于想象力(imaginative)而不适当控制的后果,为萧公权激赏,在其治学漫忆《问学谏往录》中两次引用。语见余英时《中国文化的海外媒介》,《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三民书局,1991:182。
  (4)《〈望舒草〉序》,陈绍伟编《中国新诗集序跋选(1918—1949)》,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237。
  (下转第167页)
  (5)特瑞·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在评述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时曾经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我研究铁路时刻表不是为了换车,而是为了激起我对于现代生活的速度和复杂性的一般思考,那么可以说,我在把它当作文学阅读。”(If I pore over the railway timetable not to discover a train connection but to stimulate in myself general reflections on the speed and complexity of modern existence, then I might be said to reading it as literature.)Literary Theory;An Introduction. 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 Limited, 1983. P.9。
  (6) 这段话是针对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留给太太的一张便条而言:“是这么回事,我吃了放在冰箱里的李子,它们很可能是你留作早餐的。请原谅,它们真可口;那么甜,又那么凉。”乔纳森·卡勒(Jonathan Culler)著,盛宁译《结构主义诗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页262。
  (7)这一点,在今人的一代总集的编纂工作中,似乎尤其需要有所注意。
  (8)此文与曹虹合作,已收入张伯伟《中国诗学研究》,辽海出版社,2000年版,页132。
  (9)收入钱穆《学籥》,自印本,1969年版,页81。就读书治学而言,钱氏对此书甚为重视,他曾对余英时说:“拙著《近三百年学术史》盼细看,又《学籥》诸篇,虽篇幅不多,亦须精读。为学门径与读书方法,穆之所知,已尽此两书中。”《素书楼余渖》,《钱宾四先生全集》本,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版,页431—432。
  (10)陈澧《与菊坡精舍门人论学》云:“《引书法》十条,《字体》百馀字,必要看。”《东塾集外文》卷一,黄国声主编《陈澧集》,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页317。
  (11)《陈澧集》,第陆册,页232—233。
  (12)《素书楼余渖》,《钱宾四先生全集》本。
  (13)《廉书小序》,《琅嬛文集》卷一,岳麓书社,1985年版,页55。
  (责任编辑 岳毅平)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37195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