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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印象到观念的推断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柯玉华 李小芳

  【摘 要】休谟对“印象到观念的推断过程”的论述在其著作《人性论》上册的第一卷“论知性”的第三章“论知识和概然推断”的第五节、第六节和第七节有详尽的论述。
  【关键词】因果关系;印象;观念;恒常结合
  从印象到形成观念是一个推断过程。要透彻的弄清楚这个过程,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几个概念:印象,观念和推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这种浅显的认知过程:事情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这种关系不难理解,比如肚子饿了吃饭,“肚子饿”是因,“吃饭”是果,或者说“肚子饿”是“吃饭”这个事物之所以发生的原因。这种关系存在自然社会和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只不过是人类社会中这种关系比自然社会中这种关系更复杂而已。休谟在此节的前面也详细的谈到了这些。他说:“我们可以把接近关系认为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因果关系的观念是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得来。”在时间上,因先于果。“因为,如果一个原因和他的结果是同时的,这个结果又和他的结果是同时的,这样一直推下去,那么显然不会有接续这样的现象,一切对象必然都是同时存在的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了解这种因果关系之后,我们来看看“印象”。关于因果关系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和产生印象的对象。(1)记忆印象和感官印象的区别:记忆印象和感官印象最大的差别就在于:记忆不是通过他的复合观念的秩序,也不是通过他的简单观念的本性被人认知,因此,记忆和感官印象的差别就在于强烈和活泼程度。一个记忆可以失去它的强力和活泼性,以至于被认为是想象观念,同样的,一个想象观念也可以获取那样一种强烈和活泼程度,被认作为是记忆观念。(2)产生印象的对象就相对来说简单多了,即观念产生的客体,如人、物体、事件、上层建筑、艺术形式、思想观念等。
  我们的认知水平和认知程度是不断的前进的,随着认知的慢慢推进,各种印象必须上升为观念,接下来的这个过程就是我们的推断过程。我们在研究这种关系时,通常不是单纯的从观察这些特定的对象得来,也不是由于我们洞察对象的本质,发现它们依赖关系而得来的。而是我们把各种观念和对象彼此独立,也可以彼此分离,用其他的任何观念来代替它。所以我们可以借助经验从一个对象的存在来推断另外一个对象的存在。现在,另外一个麻烦就随之即来了,经验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不同的人的经验肯定是不同的,这一点毋庸置疑,那么经验就不能成为研究这种推断的科学解释。
  在休谟的研究过程中,他在研究其他题目的时候,发现了因果关系之间的一个新的关系——恒常结合在任何一个既成事实的因果关系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两种关系必须同时存在,也就是休谟所说的接近和接续关系,相似的对象永远被置于相似的接近和接续关系中。其实,这两种同时必须存在的关系就是休谟这里所说的恒常结合,发现了任何对象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总是要由一个对象(即印象)推断出另一个对象(即观念)。这种推断的过程就是由印象到观念推移的本质。而这个必然的联系(恒常结合)依靠于推断,而不是推断依靠于推断。这种关系是引导我们超出我们记忆和感官的直接印象以外的对象间的唯一的联系,也是唯一的关系。因此,我们根据一个对象的存在通过恒常结合以及我们的经验而推断出他的通常伴随物的存在就是正确的。
  明白了这种关系以后,推断的过程就一目了然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了。那么接下来就该谈谈“观念”的事情了。
  我们习惯这样认为:理性是在认知过程中是至高无上的,甚至有人会把理性作为一切认知的首要原则,因为按照我们通常的思维,认为理性是保持认知过程不偏颇不混乱的砝码,只有理性可以使我们时时刻刻保持中立的客观的态度和思维清醒,从而能较之准确的认知事物。但是,从休谟在之前的论述中我们却清楚的发现,这种常态思维是不准确的,不但我们的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在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假设,但却不能证明我们经验过的对象必然类似于我们所未曾发现的对象。在休谟的论述中,我们基本就可以否定我们的理性之于经验下能客观地得出正确的观念这样的观点了。
  那么,观念的形成(休谟所说的观念结合)到底应该有怎样的结合原则呢?
  观念,毋庸置疑的是通过各种关系的恒常结合以后,在经验的作用下又由感官印象和记忆印象推断而形成的。任何对象的观念或是印象自然而然的引起与它相似、接近或者相关的其他对象的观念。至于此,我们也就能很肯定的得到观念结合的一般原则,那就是类似关系、接近关系和因果关系是结合各个观念的仅有的一般原则。在这里,休谟有一段逻辑十分严谨的举例论证,摘录如下:当任何一类对象中的每一个体在经验中被发现为与另一对象的一个个体经常的结合起来的时候,于是不论那类对象中任何一个新的个体的出现,自然就把思想转移到那个个体的通常的伴随物上。例如,由于那样的一个特定观念通常附着于那样的一个特定的词,所以只要一听到那个词,就足以产生出那个相应的观念;而且心灵即使以极大的努力也几乎无法阻止那种推移过程。在这种情形下,在听到那个特定的词的时候,并不绝对必须反省过去的经验,并且思考什么观念通常是和那个词音结合在一起的。想想本身就替代了这种反省,并且非常习惯于由词推到观念。因此,一听到词的时候就想起了观念,期间并无丝毫停顿。
  由此看来,因果关系是涵盖着接近、接续、恒常结合的一种哲学关系,并且当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并在我们观念之间产生结合的时候,我们才能对它进行推断,或者根据它推出任何结论。
  参考文献
  [1] 休谟.人性论上册(第一卷)“论知性”[M].商务印务馆,2005.
  [2] 休谟.人性论上册(第三卷)“论知性”[M].商务印务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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