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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何以能兼容道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符海平

  摘 要:马克思对待道德的态度是复杂而矛盾的,他一方面声称道德是一种应该被抛弃的意识形态的形式,而另一方面在其著作中充斥着大量的针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凯・尼尔森在驳斥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情境主义的道德解析模式,把马克思的道德理论视为其道德社会学和其本人道德价值立场的有机统一体,为我们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与道德”的主题提供了一种富有启发性的思考模式。这不仅为一种合理的、非意识形态的道德的可能性留出了空间,而且为我们构建一种与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道德形态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 马克思;道德;意识形态;道德公理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5-0053-06
  马克思对待道德的态度是复杂而矛盾的,他一方面声称道德是一种应该被抛弃的意识形态形式,它是一种意识形态工具,对以工人为代表的无产阶级来说,它会瓦解他们反抗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不人道状况的决心和意志。它起着蒙蔽被统治阶级、巩固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并使其合法化的作用。它与生产方式的特殊阶段相适应,并深受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制约。而另一方面在其著作中充斥着大量的针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正是诸如此类的道德批判使我们觉得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怀有一种既拒斥道德又深深诉诸道德的矛盾心态。马克思的理论作为一种科学是否具有某种道德观?社会主义作为科学和历史发展之必然与道德理想的关系是怎样的?在当代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派别中出现了观点对立的两种解析模式――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和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论。他们对马克思道德观分别作出了一种不同的解析,其中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的杰出代表人物凯・尼尔森的解读独具特色。凯・尼尔森在反驳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情境主义的道德解析模式,为我们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与道德、社会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与道德理想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富有启发性的思考模式。
  一、反道德论语境中的马克思道德观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都普遍了解,在马克思文本中充满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捍卫者的控诉。马克思本人的这些道德论述和他关于道德在社会结构中地位的观点,对我们的日常道德观念和部分马克思主义者的道德观产生了重要影响。作为马克思反道德论者的杰出代表之一,艾伦・伍德将马克思视为“一位道德批判者或反对者,他不仅批判或反对虚假的道德信念,而且批判或反对全部道德”。[1]在伍德看来,如果马克思理论是科学的、正确的,正义、权利这样的道德范畴不可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正统观念相兼容,它们没有跨越历史的合法性,道德不存在理性的阿基米德点而使我们能够评价各种社会。马克思的论述只是具有一种社会学意义和法权意义上的真实性,而不具有任何批判性的理论力量。对正义的衡量只是相对于生产关系而言,权利或正义观念是依赖于具体历史时期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概念。正义的东西就是有利于促进具体历史时期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那些东西,而人们所拥有的权利及其观念也是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服务的。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过程中,如果说工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工人受到了不正义的对待,那是一种言辞的蒙蔽。在道德信念的真实性取决于生产方式并不具有跨历史性的前提下,这种道德化的批判方式不具有解放力量。相反,无产阶级的理论家应该对他们的处境及其前景进行科学分析,这样才能使工人阶级成员知道他们的具体身份、处境、阶级利益及未来前景。“根据《德意志意识形态》,历史唯物主义对道德意识形态与物质的阶级利益之间联系的发现,已经对‘任何一种道德……宣判死刑’而无论道德的内容是什么”。[2]和上帝一样,道德也只是某种精致化的人类投影,它无法回应任何客观实在。人们对道德的信仰犹如对上帝的信仰一样,只是建立在幻象之上。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道德从道德化所产生的一切蒙蔽中剥离出来,逐步认清道德的本质,即,它是一种意识形态,在这种意识形态中,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借助蒙蔽的遮掩而巧妙地装扮成整个社会的利益。在这种意识形态的诱惑下,人们将自己的被统治地位视为自己应当接受的政治义务。
  在伍德看来,只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社会变迁的内在规律,那么道德的基础就遭到了瓦解。历史唯物主义要求道德应当是能自觉代表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这种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观念凭借统治阶级的霸权和歪曲而成为被统治阶级对其自身处境的理解。因此,道德不能作为政治行动和社会选择的适当基础。
  马克思果真如伍德所说的拒斥一切道德?道德在马克思理论中完全没有位置?如果确实如此,马克思理论就会陷入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基础就会被颠覆。
  二、凯・尼尔森对马克思道德意识观的分析
  面对反道德论者那种貌似有理的论述,尼尔森持有根本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这是对马克思经典文本进行断裂化解读所得出的结果。在马克思的理论创作和整个生活过程中,他对道德化的怀疑、对道德理论的敌视以及对道德意识形态本质的接纳与其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是同时并存的,而对于他本人的道德评价,却没有迹象表明他将其视为意识形态、阶级偏见或主观的东西。马克思的道德理论是马克思的道德社会学和其本人道德价值立场的有机统一体。前者是在事实和描述的层面上对道德学说进行解释,而后者是马克思基于其本人的价值立场进行道德判断并作出相关道德评论。只有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为何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怀有一种既拒斥道德又深深诉诸道德的矛盾心态。
  (一)马克思关于“道德就是意识形态”的论述是一种道德社会学的观点
  尼尔森认为,人们之所以误解“道德就是意识形态”这个断言,是由于他们把它当作一种认识论层面的看法或一种关于道德观念之逻辑地位的看法。而这种看法会使人把道德理念理解为缺乏任何理性根基而只是建立在阶级基础上的社会要求。道德的意识形态性质使其只是“为数众多的非理性阶级的偏见,它们扭曲了我们对自身真实处境的理解,遮蔽了我们在某个决定性的历史境遇中成为某个决定性的阶级成员的生活机会”。[3]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的观念和事实之间存在不一致。尼尔森认为,根据马克思对意识形态那种标准描述,意识形态可被描述为“一个关于观点、理论、信仰、态度、规法和社会实践的系统,(a)它是阶级社会的特征,或是阶级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特征,而且(b)它一般服务于某个阶级的利益,尤其是这类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而常常却把自己表现为是对社会全体利益的回应。”[4]根据该定义,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是为某个阶级的利益服务,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对于那些被社会化整合进该意识形态的人们来说,它会蒙蔽或扭曲他们对社会和关于他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理解,甚至会扭曲他们的自我想象和关于如何生活的观念。也就是说,由于人们受到意识形态的这种建构,他们的行为和观察自我的方式,将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强烈制约。然而,在尼尔森看来,扭曲性并不是意识形态的必需特征,尽管可能所有的意识形态在某个时期都会具有扭曲性,且对于那个意识形态为其利益服务的阶级来说,这是它的一项最重要的功能,但是从逻辑上讲,“意识形态的标志在于它服务或者回应了阶级利益,而不在于它的扭曲性或蒙蔽性(尽管它常常也会这么做)”。[3](149)对意识形态的这种描述,不仅使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更为明晰,而且给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可能性留出了空间。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将回应工人阶级的利益,既不会蒙蔽工人阶级或其他人,也不会扭曲社会现实。   既然如此,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对道德的意识形态作如此严厉地批判呢?在尼尔森看来,这不是马克思在认识论层面出了差错,而是因为马克思对道德对社会和心理发生作用的方式在阶级社会中所充当的功能主义角色的深刻认识。马克思真正想展现的是“在阶级社会里,有哪些实际的规则、道德实践和体制约束着我们的生活,以及道德化过程在这种社会中又是怎样地、标准地、普遍深入地发挥作用的”。[3](154)在马克思看来,在这种意义上,同法律和宗教一样,道德以一种具有欺骗性的蒙蔽方式履行着意识形态的职责并具有维护现存制度的保守功能。道德的意识形态通过不同的方式不断地使人们相信他们希望实现社会变革的理想只是一种内心的狂想、是危险的乌托邦,从而使人们屈从现实社会秩序、安然地接受现实的悲惨命运。道德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发挥着一种合法化的功能。如果工人阶级接受这种意义上的道德观念,那么,这就是在顺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所要求的让他们错误地相信的自身命运。资产阶级道德的核心功能就在于欺骗无产阶级,让他们接受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进而接受他们在该社会秩序中生而具有的阶级地位及其所产生的社会义务。“我们所谈论的是剥削社会中的意识形态,那些观念必定涵括剥削的事实并使不正义的事情显得正当合理。因此,意识形态通过把剥削社会歪曲为正义的方式而有助于维护它们”。[5]在此语境中,道德就是真正的道德意识形态。在尼尔森看来,马克思之所以谴责道德,甚至拒斥道德,是因为他认识到了道德意识形态的本质。在资产阶级社会里相信道德,就会让人们陷入道德意识形态的深渊之中。这时,人们将在“敬重道德法则”的神圣名义之下,把资产阶级的利益看成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资产阶级的阶级偏好和特权被遮蔽了,资产阶级的统治霸权得以合法化。凭借这种道德的意识形态的手段,资产阶级不用通过各种国家机器就可以获得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种关于道德的社会功能的论述,马克思完全是在社会学意义上进行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虽然表明“相信道德”可能将会导致道德欺骗,但这也无法充分表明“由于道德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所以真实的道德信念便完全不可能”。[3](155)意识形态无法完成在元伦理学层面上对“道德在本质上是什么”的一种理论建构。马克思的道德社会学充分展现了“阶级社会中大量的道德化因为基于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出现的扭曲功能,但如果恰当理解的话,它同样也表明,像这样关于道德的功能说明是一回事,而道德认识论或是针对道德断言的批判性考察则是另一回事”。[3](156)所以说,在阅读马克思的经典论著时,我们应该把社会学的主题和认识论的主题区别开来。尽管阶级社会中的大多数道德观念都是阶级意识形态,并以蒙蔽的方式服务于阶级利益,但依然存在一些可以获得合理辩护的不带有阶级意识形态的真正道德断言或信念。
  (二)道德信念并非全部具有意识形态性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观念中,道德必定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据此,人们倾向于断定,由于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都必然是意识形态,因而,道德也必定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在尼尔森看来,这种看法是对马克思观点的误解。道德领域自身内部区分为意识形态的信念和非意识形态的信念。并非所有意识形式都是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这只是意识形态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有的意识形态信念都是上层建筑,但并不是所有的上层建筑信念都是意识形态。”[3](44)
  1. 意识形态的信念是那些回应阶级利益的信念。在尼尔森看来,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信念和非意识形态信念。那种声称“所有的意识观念形式,包括所有的自我意识形式在内,都是意识形态的”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旦人们认同该观点,那么,马克思本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也将被视为意识形态的胡说。意识形态的信念一定是回应阶级利益的信念。在这些信念中,人们那些被公开表达的自我意识,才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在阶级社会中,最典型的意识形态就是那些关于我们自身的公共观念。这种公共观念是阶级社会中的人们得到公开支持的自我形象,它不仅歪曲我们对自己的理解,而且总是在回应统治阶级的利益。然而,在尼尔森看来,尽管有些回应统治阶级利益的信念既是道德的,又是意识形态的,但是我们并不能武断地宣称马克思把所有的自我形象、所有的自我意识形式都视为意识形态。尽管马克思把它们都归为上层建筑,但并不一定全属于意识形态。正如尼尔森所说:“没有理由认为,马克思把自己的自我意识、他自己的自我形象、他自己的道德信念,以及他最亲密最信任的同道者(包括恩格斯)在这些方面的看法都当成了意识形态的东西。”[3](151)而且,根据马克思理论的核心观点,尽管有些道德理念和道德理想伴随着意识形态,但它们不一定就是对社会关系进行集体性的理性化和蒙蔽化改造。把人与社会的一切信念都视为意识形态,这是人们的认知错误所导致的。“‘意识形态’并不是一个指称一切认知现象或情绪现象的术语。毋宁说,在典范意义上,意识形态只是阶级社会中关于自我意识的官方表达。”[3](152)所以,从人类本质观念看来,意识形态的这种特质常常使人们能够合理地把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事物视为缺乏正当性。
  2. 道德公理是中立性的非意识形态信念。在对道德公理的论述中,尼尔森采取了一种情境主义的阐述方式。在他看来,被情境主义所接受的那种进步的道德信念或道德常识要优先于哲学。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广泛存在着各种道德公理性的信念或价值判断,诸如“快乐是善” 、“健康是善” 、“自由是善” 、“奴役是恶” 、“自尊是善” 、“仁爱是善”等等,这类道德信念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不是意识形态。这类道德信念既不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也不为了服务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而遮蔽社会现实。它们既不表达虚假、错误的意识,也不依赖理性化。这类道德信念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鲜活的生命力,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中,人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持有它们。即使资本主义消亡了,在未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依然会持有这些道德信念。这些判断之所以被称为公理,是因为“它们就在平凡之中,只有沉迷于哲学思维或奇异的宗教虔诚才会使人怀疑它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公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并非普通的,尽管我们对它们总是脱口而出,所以觉得是在说些平常话语和无足轻重的东西” 。[3](14)   以上论述貌似会使人觉得尼尔森所论述的道德公理就是恩格斯曾经所猛烈抨击的永恒道德原则,或者是它的变体。然而,在尼尔森看来,它们两者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异,永恒道德原则并不能从道德公理中推导出来。正如他所说:“如果道德原则是永恒的,那么它们就必须适用于一切可能世界的一切可能社会,而无论人类的本性和人类的需求会变成怎样。而道德公理没有做出这种超验的、普世的断言,它仅仅声称适用于这个世界,适用于当前的人类。”[3](14)在一般意义上,道德公理也是一种普通的,是“我们深思熟虑判断中的暂时的确定点” ,而不是那种所谓的分析的或综合的先验真理,也不是不证自明的道德真理。“道德公理经得起针对有关我们自身和处境,以及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的事实的细致考察;只要我们处于冷静、信息充分或类似的状态下,道德公理就不会因为认知方面的精神治疗或持续稳定且毫不含糊的反思而消失。”[3](15)
  (三)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的相互兼容
  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述了一个精辟的观点: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马克思的这段精辟论述表明社会的真正基础是由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构成的社会经济结构。道德和其他意识形式不是独立性的形式,而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过程中随着现实生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正是基于马克思的这个主张,马克思主义反道德论者才断言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彼此冲突,它要求一种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虚无主义和某种形式的道德相对主义。他们认为,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那么这就排除了某种跨历史的或跨生产方式而能被证明存在的道德原则,换句话说,世界上不存在可能被所有人或所有社会经济形态都会接受的道德原则。恩格斯关于永恒道德原则的断言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在尼尔森看来,历史唯物主义支持的是一种情境主义。正如他所说的:“‘世界上不存在此类永恒道德原则’却不能推出相对主义、主观主义或虚无主义,因为它至少可以同等地让历史唯物主义与一种关于道德原则的情境主义相兼容。”[3](158)
  那么,尼尔森所说的情境主义是什么呢?在他看来,情境主义是这样一种命题,即道德要求几乎毫无例外地随情境而发生较大程度的改变。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肯定道德的多样性,否定道德的阿基米德点,虽然道德的多样性否定了道德普适性,但是没有否定它的客观性和规范性。根据情境主义,道德“并不是由一个人的态度和承诺或一个人所愿意接受的任何可普遍化命令来决定的主张,毋宁说,对或错、善或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客观情境决定的,在这些情境中,人们可以发现他们自身”。[3](11)在这种意义上,道德信念并不是以相对主义形式出现,而是随着客观情境的变化而变化,道德的对或错是由人们的实际需要来决定的。道德的存在和变迁并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对于它们的时代来说是必然的和正确的”。[7]
  由于在情境主义意义上的道德的对或错在一定程度上是随着客观情境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情境主义表面上和相对主义有些类似。但是在尼尔森看来,情境主义既不同于文化相对主义也不同于元伦理的相对主义。情境主义与后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他认为,人们之间存在一些彼此冲突的不同道德信念“并不是建立在那些客观可见的混乱状况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们所遭遇的不同情境的基础上,并且会随情境的趋同而有效地达成一致”。[3](12)而且,不同于元伦理的相对主义所主张的“道德标准不是绝对的或普遍的,是相对于一个人群生活于其中的文化、传统或社会实践的。不存在所有时候、所有地方、适用于所有人的道德标准”,[8]情境主义认同“一种用于证明道德主张或道德法则的共同程序,但仍然声称,这同样的程序可以在客观有别的情境中证明一些具有不同内涵的道德主张甚或道德法则,甚至包括一般的道德原则”。[3](12)情境主义坚决拒斥各种形式的相对主义,道德公理能充分经受关于我们自身和状况的各种事实的严格考察,不会因为其他各种反思而消失。
  因此,根据情境主义,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道德是历史的产物”这个命题。在情境主义的意义上,我们不仅会得出“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阶段,道德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内容”的结论,而且会得出如下结论:即“在如此这般的时期,如此这般的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如此这般的道德原则是正确的;而在如此那般的时期,如此那般的生产方式的条件下,更为不同的道德原则才是正确的。”[3](158)而且根据历史唯物主义,道德的产生要受制于各种社会条件和一定的因果联系,因而它就不会随意地产生和改变。虽然不同的历史情境会呈现不同的道德形态,但是在具体的某一历史情境,一定只有某个特定的道德形态才能与之相适应。因此,在情境主义的框架下,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可以克服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困境,而且可以凸显出道德的客观性和正当性。
  结 语
  立足于情境主义的论述框架,尼尔森对“意识形态”这个术语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把它阐释为为某个特定阶级或某个主要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的一套观念和信念。在他看来,在阶级社会,意识形态一般是通过神秘化和歪曲人们对其自身和世界的理解来为统治阶级的目的服务,把有限的阶级利益视为社会普遍利益,并把它们自身视为永恒的和普世的。尼尔森把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的意识形态,视为经验的社会学主题而不是意识形态定义的组成部分。因而,这就为这种观点的可能性留下空间,即意识形态偶尔可能不会歪曲事实。这种观点与诸如列宁这样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所表达的观点相一致,列宁极力主张需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来指导工人阶级的政治斗争,而不认为所需要的是某种深思熟虑的神秘化的东西。这在一定意义上使人们能够合理地消除那种一味地把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事物视为缺乏正当性的观念。   同样,尼尔森对道德也作了细致的阐述,在他看来,马克思提供的不是道德的认识论,而是道德社会学。正如宋希仁教授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则另辟蹊径,他们在长期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历史发展和现实问题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从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的统一过程中揭示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道德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阐发了社会道德哲学。”[9]诚然,这并不是认识论层面上的道德理论,马克思也未曾信奉任何道德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更明确地说,马克思并未把所有的道德和所有的道德理论都视为意识形态,道德不必为阶级利益服务,也不必歪曲或神秘化我们的社会生活。在经验事实上,在阶级社会中,道德话语典型地发挥着巩固占主导地位的阶级的阶级利益并使之合理化的功能,并凭借一种欺骗性的合法性来建构社会制度。这就是马克思在道德社会学中所表达的独特的主张。因而,这就至少为一种合理的、非意识形态的道德的可能性留出了空间。尼尔森给我们提供了关于不同社会、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合理的、具有有效性的道德判断。这为我们构建一种与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道德形态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Allen Wood. Marx and Immoralism.in Bernard Chavance(ed)[M].Marx en Perspective Paris: Editions de 1’Ecole des Haute Etudes en Science Sociale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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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程炼.伦理学关键词[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10.
  [9]宋希仁.马克思恩格斯道德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77.
  How Can Historical Materialism Be Compatible With Morality:
  From Kai Nielson's "The Moral Concept of Marxism"
  Fu Haiping
  Abstract: Marx's attitude towards morality is complex and contradictory. On one hand, he said that morality was a form of ideology which should be abandoned,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many moral judgments in the books which are aimed at the condemnation for the capitalism. Based on refuting the anti-moral theory, Kai Nielsen put forward a moral analytical mode of contextualism, which takes Marx's moral theory as an organic unity of his moral sociology and his own moral value standpoint and provides an enlightening mode of thinking for us to understand and grasp the theme of "Marx and the moral". It not only leaves a possible space for a reasonable, non-ideological morality, but also has provided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us to construct a moral form and a socialist ideology which adapt to the new stage of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Keywords: Marx; Morality; Ideology; Moral axioms
  责任编辑:王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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