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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学的视角谈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凤虎

  摘要: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史是中华民族发展史册中的重要篇章,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我国有近千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些已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从文化学的角度去研究,可以发现民族传统体育可通过制度文化、教育文化、传媒文化、宗教文化、节庆文化、申遗等途径得到传承和发展。
  关键词:文化;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0)05-0073-03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traditional sports is an important chapter in the annals of chinese history andis a precious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Chinese nation. China has nearly one thousand item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sporting items and some have becoming popular activities. Through Mining and systematication of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e we find that traditional sports can be heritaged and developed through the ways of system culture, education culture, media culture, religious culture, holiday celebrations, the inscription and other channels.
  Key words: culture; traditional sports; inheritance; development
  
  1 前 言
  
  在人类诸多的文化现象中,体育是一种最容易沟通人的思想、最容易被大众接受和喜爱以及促进相互认同的社会文化形式。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是人类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也是产生现代竞技项目的沃土,更是世界优秀文化的瑰宝,它以完整、独立的民族文化形式存在,其数量之多、种类之繁,为世所罕见。在宗教形式、喜庆丰收、婚丧嫁娶以及各种节日中,民族传统体育更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各种体育活动出现频率之高是其它文化所不能比拟的。它以生动的形式再现各民族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生产生活技能和节庆习俗,蕴含着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民族传统体育能以生命力极其旺盛的文化形态存在,充分说明它具有鲜明的当代价值,具有自身的民族文化价值。从文化学的视角研究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对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体育,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体育强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现状
  
  经国务院批准,从1982年起,每四年举行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之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特别是武术、气功等更是广为普及。各地方、基层都有相关的部门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管理民族传统体育,改变了以前的自生自灭的自发型状态,并且使民族传统体育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使得许多传统体育项目由单一民族活动扩大到多民族的活动,为积极有效发展众多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提供了良好条件和保障。中华武术体系渐成规模,龙舟竞赛走向世界,少数民族运动会定期举办,中国民族体育在实践中走向空前发展的新时期[1]。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除了部分具有优势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得到较大发展外,对于我国拥有近千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来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的影响力犹如杯水车薪。据1990年出版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统计,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达977项,其中55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676项,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301项。到2006年再作调研时发现,还在传承传统体育项目的却只有几十个了,倘若不及时抢救和保护,还有一些项目会逐渐消失。除了较为流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武术、养生术、中国象棋、放风筝等,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因为其地理分布和活动范围存在严重的不合理,和因单个少数民族种族的人数的减少及不合理的开发等原因而日益消亡。此外,全球化给体育的冲击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西方文化涌进中国发展至今,使不少西方体育项目被国人所青睐,如网球、高尔夫球等,随着西方近代文化迅速在中国社会中生根、发展,从而动摇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加上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和内容的自身萎缩,其结果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西方近代体育文化的冲击下,逐步失去了自己的阵地,出现了除武术等极少数内容被改造为运动项目外,几乎全部让位于西方体育的局面[2]。
  对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数目近以千计,除了少数项目开展较为普及外,绝大多数项目在平时却得不到广泛开展的局面,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实施了一些策略,如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规定教材的选编“要充分体现民族性和中国特色”,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和从经济保障方面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加以扶持。
  
  3 从文化学的视角谈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3.1 通过制度文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国家定期举办,并已列入了《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是一项国家行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每届运动会开幕式,这些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体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过去的民运会中,我们积极做了一些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如:制定了承办全国民运会的申办办法,新增比赛项目的审批办法等。但由于很多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并受气候等客观条件影响,开展起来普适性较差,因此还需要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像韩国、日本都是全力保护和发展本民族的体育项目,如跆拳道、柔道、相扑等。而我国似乎更有兴趣于引进国外品牌赛事,这势必会冲击民族传统体育的生存空间,从而影响中国体育的长远发展。总的来说,由于民族体育项目自身的特点和民运会发展的客观原因,我们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需要大力推进。如制定鼓励开展区域性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的政策。无论是竞技化的传统体育项目,还是非竞技化的体育项目,都应建立较为规范的表演和竞赛制度,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如运动员、裁判员的培养管理制度等等,这样才能为推动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3.2 通过从教育文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纵观体育运动发展史,任何一种运动项目从产生到流行,从普及到提高,无不是以学校体育作为中介来完成的。可见学校是体育的摇篮,是传承和发展传统体育的重要阵地。学校体育应该承担起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历史重任。特别是对于如蒙古族的那达慕,侗族的抢花炮,阿坝州的“推竿”、“奔牛”等技巧性、竞技性较强民族体育项目,不能仅仅依靠民族地区体委,而应从学校抓起,培养民族特色体育项目的后备人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的民族中、小学校也都设有民族传统体育课程。小学生是民族新的希望,只有让他们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才能使民族体育得到传承和继续,民族精神得到弘扬和发展,让少数民族文化借助于体育这个载体表现出来。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在一级学科体育学下设4个二级学科,民族传统体育学名列其中;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榜上有名。这标志着体育学科研究的进步,更标志着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研究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融竞技、健身、娱乐于一体的优秀传统体育资源,作为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课程的重要手段,已经是大势所趋的理想选择。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深入校园,在增加学校体育趣味性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们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兴趣,加深学生对传统体育的理解,让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有效传承。

  我国现在有60多所高校开设了民族体育专业,但绝大多数以研究武术为主,在湖南、广西、云南等地有几所少数民族院校开展了一些本地的民族体育项目,科研力度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还应注重培养民族传统体育教育人才,通过高校这个平台来发展民族传统体育,能够培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专业人才,从而向基层和社区输送专业教练或社会体育指导员来进一步的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在社会上普及发展,这是有效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举措。
  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不只是忠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更应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未来负责;不只是在解决民族传统体育的生存危机,更要承担起把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推向世界的历史责任。通过学校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教学工作,不仅有利于民族体育项目的整理、挖掘和推广,而且能造就一批重视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有利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播。
  3.3 通过传媒文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传媒文化包括,历史人文,直播,电视,电影,电台,报纸,文化,博客,SUNTV,网络等等,是公众传播的一种手段,有别于传统的书籍文化及承传文化的单一性。传媒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有着巨大的威力。当年一部《少林寺》使武术家喻户晓;而李小龙则通过电影使中国功夫成为了中国的代名词。而在网络出现后,武术的发展速度超越了之前的总和。以1990年开始举办的精武国际大赛为例,在各类报刊、电视、广告、《上海武术》期刊、《精武会讯》等等都有广泛的宣传报道,互联网上的精武网站更是兼容了广播电视传媒和平面传媒的优势,把武术的相关信息快速、连续、直观地渗入人们的生活。可见,通过传媒文化的宣传报道,体育才能更加地发展壮大,体育只有借助传媒的宣传报道才有生命力和持久力,同时传媒的宣传报道也离不开体育,需要体育来增添大众传媒宣传报道内容的丰富性和吸引力。同样的,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我们也可以利用传媒的功能。如在开展全运会时,要提早联系媒体,确定节目和档期,打好提前量,确保各媒体的宣传报道按时、保质、保量;联系和协调知名和重要媒体加大对民运会的宣传报道力度;强调宣传深度,充分挖掘和展现民运会的丰富内涵。此外,对一些跟节庆和宗教节日有关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等,从体育的视角做好宣传工作,突出民族体育的主旋律,也是非常有利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的。
  3.4 通过宗教文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宗教是一种信仰活动,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在人类社会早、中期时代,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文化的主成分,由此分化,演变出许多其它文化形式,每个信仰它的民族都会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留下其深深烙印。一个民族对宗教价值的理解往往是构成他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宗教的信仰包含着他们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解,比如舞龙、舞狮。又如:西藏民族传统体育在产生与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宗教的各种影响,尤其与寺院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宗教的发展无形中也促进了西藏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和发展。藏传佛教寺院喇嘛的“跳坎”活动,即俗称“跳观经”,土族民族体育活动中的“挑作若”就是它早期演变而来的。而现今固定的达旺大法会和主巴大法会既成为自娱自乐的节日,又成为展现门巴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日子。在达旺大法会和主巴大法会期间,各种文体交融的歌舞、体育竞技成为不可缺少的内容,门巴族传统体育也由此得到很好的传承。
  信教群众认为宗教信仰是融入他们的血肉里的,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的结束都不会停止,家族里世世代代都信仰,他们的衣食住行都受到它的影响。正是在民族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在进一步强化宗教情感的同时,显现出民族传统体育的花蕾。当一项体育运动像仪式一样融入人们的生活的时候,也就得到了最好的保护和传承。可见,宗教对于民族传统体育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传承作用。
  3.5 通过节庆文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节庆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载体,是当代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方式与途径,不同的节庆蕴含了不同的民族历史与文化。节庆中的民俗是产生传统体育的土壤,在不少的节庆活动中,都有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容。如提到“重阳节”我们就会就想到“登高”;提到“春节”自然就会想到舞狮、舞龙。节庆活动是人类文化极其重要的第一性形式。它展示了当地独具特色的民俗民风和民间艺术,反映当地老百姓生活的丰富多彩和优秀的民族传统。如各地主办的国际龙舟节、国际风筝节、少林国际武术节以及鼓文化节、花炮节、“那达幕”大会、赶秋节、火把节、泼水节等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曾经在有关民族民俗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的保护中曾提到过“在原始氛围内保存民族传统活动,使其充满活力”[3]。无论是哪个民族的体育项目,不论风格是否相同,技术与内涵有多少差别,其竞技娱乐活动是共同的,着重于人的身心和情感愿望的满足,参与者与观赏者都可以在这些活动中得到较直接的、令人愉悦的主体情感的抒发和宣泄[4]。可见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健身性、娱乐性和竞技性,使节日气氛更加活跃。从古至今,各民族人民都要在春节、祭祀、喜庆时举行各类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及竞技术活动。中国民族传统体育能够延续至今,完全依赖于她自身的民族文化资质和功能价值。她的历史性、传统性、民族性、健身娱乐性等,使她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5]。如汉族的“春节”、 壮族的“抛绣球”等。而湖北屈原国际龙舟节,更以端午节、屈原、龙舟为主题,找准了民俗文化最为活跃的资源,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龙舟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此外,还有各地为提高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而借传统节日举办各种民族传统体育赛事节会的活动,也对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样既可以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也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找到了有力的载体和物质支持。
  3.6 通过申遗来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6]。对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可以通过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从而使某些得不到普及发展的传统体育项目不至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濒临消失。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其中与体育有关的有10项。如“达瓦孜”与蒙古族的博克,朝鲜族的跳板、秋千以及达斡尔族的传统曲棍球竞技,侗族摔交等多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次,为了使一些传统体育项目能够得到广泛的继承和传播,可以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或武术管理中心这些上级管理部门,采用指定一个传承人来推动该项目在人民群众中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尽可能改善这些传承人生存的文化空间,充分发挥他们的传承效能。2007年5月将云南的彝族、壮族、哈尼族、傣族、拉祜族等22个少数民族的207人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其中涉及的民间文化类别就涵盖了民族传统体育,此举有力推动了云南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
  非物质体育文化主要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休闲、娱乐之中,存在于传统体育技术技能实践之中。将众多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收录其中,能很好地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体育,促进其健康发展。
  
  5 结束语
  
  在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历史悠久的中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而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文化中一颗璀灿的明珠,如何保护好这颗明珠,使她历经岁月的沧桑依然能散发迷人的光彩,是值得每个热爱体育的炎黄子孙思考的问题。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不只是忠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过去,更应着眼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将来。通过文化学的视觉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研究,从多个角度去开发这个蕴藏量极大的文化资源,可以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赵文,胡小明.发展民族体育的思考[J].体育与科学,2000,21(5):19-20.
  [2] 倪依克. 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J].体育科学,2004,24(11):54-61.
  [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报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 姜玉泽.民族传统体育的历史走向及发展对策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4(4):57-58.
  [5] 赵发田,李英奎,李蕾.民族传统体育与体育旅游的契合[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4):460-461.
  [6] 体育史(体育学院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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