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概述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健斌 厉向红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文中分析了影响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因,并对如何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前言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往往不是反映在技术上或规模上,而是表现在质量控制方面。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施工过程不规范,一切因陋就简。施工单位有时连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都“简”得名存实亡。现场监理只停留在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书面检查,而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只对工程质量结果进行控制,不重视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这样就造成了对工程质量的失控。有些虽经过后补救,但又造成了工程施工成本的增加,而且质量也达不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2.影响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因分析
  2.1小而全、专业多、项目多、单项工程量小。中小型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和大型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几乎是一样的,其重要性和质量标准也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仅是规模和工程量的大小。但大型水利工程可动用先进的大型设备,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质量一般可以得到保证,而中小型水利工程由于工程量达不到一定程度,就做不到这点,只能改用简化的办法,由非专业队伍来施工,其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由民工和由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来做,其结果就完全是两回事。
  2.2单价低、投资少、工期短。中小型水利工程,单价较低,工期又短,缺乏回旋余地,易于造成工期、投资突破,一旦发现早期失控,就会为弥补损失而赶工,那将严重地影响质量控制工作。另一方面,建设管理与监理费用也相应较小,某些专用监测设备与手段就难以采用。由于缺乏必要的、有力的监测手段,不得不更多依赖于工程师的经验与个人判断。费用紧张还影响到监理部门人员的配置不足,工作上难免会有所疏漏。
  2.3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包与“隐性转包”。水利工程对分包是有严格控制的,更不允许“转包”。但实际上,中小型水利工程主体工程的分包与“隐性转包”现象比大型工程普遍得多。由于多数分包商未经严格资质审查,使得监理工程师的种种质量控制措施和指令难以穿透层层错综复杂的关系,达到第一线工作面上。
  2.4施工队伍设备投入少、技术水平低。主要设备的配置及技术人员、熟练技工的比例是表现一个施工队伍素质的基本因素,也是质量保证的主导条件。训练有素的技工和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是施工企业的“骨架”,这个“骨架”不完整,施工组织必然是杂乱无章,常识性的、低级技术错误不断。工程施工操作程序不规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难度就会加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多由一家或数家施工企业的项目部领导施工,考虑到施工企业自身的利益,常常因陋就简,不按投标文件上所列机械设备投入,造成了设备投入普遍不足。项目部名不符实,由少量技术干部和技工组成,主要进行管理及设备使用、维修等工作。第一线施工多由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进行,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工人应有的起码技能,而且流动性大,极难管理。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包工头的授意下,一部分人会毫无顾忌地违反操作规程,减少施工工序,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隐患。
  2.5“以包代管”、监理不到位。通常的情况是由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公司中标,在签定施工合同后,项目部把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放心大胆地把质量控制的主动权交给包工头,“以包代管”,共同应付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而有的监理工程师不重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只看重结果的控制,质量监督暴露出的问题较多。
  2.6前期勘测设计的深度、精度,不如大型工程。由于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费较低,缺乏必要的经费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致使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深度、精度不足,常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始料未及的情况使施工遭受挫折,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
  2.7在施工招投标中压低工程费用。地方单价本来较低,在招投标中又经常出现压价竞争的情况。如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压低临建费、不可预见费等,致使施工单位经济上十分窘迫。这也是中小型水利工程出现许多分包,甚至“隐性转包”的重要原因。包工头以更低单价拿到工程之后,经常挖空心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2.8质量意识淡薄。在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着质量意识淡薄现象。口头上都说质量第一,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质量与进度等发生矛盾时,往往就放弃了质量控制的中心和主导地位。
  3.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几点建议
  3.1监理工作一定要及早介入。中小型水利工程大部分是在施工招投标结束、开始施工时才组建监理部的。而实际上,开工令发布之前的质量控制工作更加重要。施工招标的过程、施工单位进场时的资质复核,施工准备阶段的若干重大决策的形成,都对施工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验证明,初期失控,犹如脱缰之马,不易制止。因此监理工作一定要及早介入。
  3.2要处理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或人员职责不明,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发布之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是否到位,在这个问题上一点不能马虎,更不能代替行使职权。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是指导、监督和检查。
  3.3转变监理质量控制观念,质量控制重心要从质量检查验收转移到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上来,要在每个环节上实施全过程的监控。质量控制体系是由多个环节构成,任何一个环节松懈,都可能造成失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着重点应放在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上。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方能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监控。作好明细的监理日志、旬报和月报工作。加强沟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有施工质量周例会制度,在例会上要通报本周工程质量情况,明示下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中要注意的问题等。
  3.4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企业法人,对项目部、施工队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其实项目部、施工队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以一定要对项目部、施工队的资质进行审查,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
  3.5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以及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最重要。“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都要认真履行合同给予的权力和义务。
  3.6业主要重视监理工作及监理单位的独立性。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形式多种多样的;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的;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不管怎样,业主都要给与监理单位足够的独立行使职权的空间。
  3.7业主要重视对监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业主对工程质量的监控是通过监理单位来实现的,如果越过监理工程师直接插入一线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就会打乱整个质量控制体系秩序,施工单位就会无所适从,这将给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之后,在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之前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资质状况,重点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方案的可行性。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监督监理单位对方案的落实。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6/view-42558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