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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意义变化下的抗战剧“变体”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孔令文,黄玲

  摘 要:在现今物质丰富的社会,人们对物的消费不仅仅停留在其本身的使用价值上,而更追求对物以外的价值,即符号价值的消费。符号消费的行为带来的是对生活的享受,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变异”的产品。本文以抗战“雷剧”为例,结合鲍德里亚《消费社会》中符号消费的内容,以及符号学的相关知识来对这种“变异”产品的现象进行解读。
  关键词:符号价值;符号消费;变体;符号可变性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9-0051-02
  近几年,抗战剧正“统治”着中国观众的荧屏,各大电视台都纷纷播放有关抗战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在2012年,全国200多部卫星频道黄金档电视剧中,抗战剧及谍战剧就超过70部。
  而与此同时,一些有违逻辑、夸张出格的抗战“神剧”频频出现,抗战剧向娱乐化倾倒,拿抗日这件国人有惨痛记忆的事情来过度娱乐化的例子数见不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对这些“雷剧”进行了整治。
  我认为,这种现象与我们现代社会当中物与消费构成的“消费社会”是密切相关的,本文将通过《消费社会》的相关内容以及符号学部分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
  一、符号价值与符号消费
  今天,在我们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这种丰盛是建立在物使用价值充分满足的基础之上的,这也就体现了现今社会的消费品丰富甚至剩余的现象。
  这种状况之下的消费,其实是一种“符号消费”,所谓“符号消费”,是消费主体消费的不仅仅是物的本身,即使用价值,而更多的是消费物本身使用价值以外带来的附加价值,即符号价值。那么,符号消费就成为了我们消费社会的最大特点之一。
  法国哲学家、媒介和社会理论家鲍德里亚在其《消费社会》一书中提到,“当代社会消费结构中的消费品系列,是一整套消费品之间存在的必然有序性关涉,其间起根本性支配作用的东西,就是符号话语制造出来的暗示性的结构性意义和符号价值(风格、威信、豪华和权力地位)。[1]”而且,他宣称“消费的主体,是符号的秩序”。
  抗战题材的雷人剧,正是在这种抗战剧产品出现了丰盛状态的情况下,人们更追求它的附加值所产生的消费“变体”。
  二、抗战剧的符号价值与“变体”趋向
  抗日题材的影视剧应该体现的是爱国主义的主题。那么抗日题材的影视作品其本身的使用价值应该是对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抵抗外来侵略各个不同情景的再现,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历史尊重之上的重现,起到让观众了解历史、了解当时人民生活状态和党派关系、国际环境的作用。
  随着抗战剧的普遍,人们消费的不只是它再现抗战场景的价值,而更多是消费抗战剧其背后给他们带来的能产生民族气节、爱国情怀共鸣的价值,而这一价值,也就是抗战剧的一种符号价值。在抗战剧如此丰盛的情况下,其自身“史书”作用的使用价值就不受吹捧了,而“催化剂”作用的符号价值责备受青睐。
  这种追求抗战剧附加的符号价值的消费行为可以说是合理的,无可厚非,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支持。可是,抗战题材电视剧并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完全在它合理的范围内表现符号价值,而是出现饱受诟病的雷人剧。雷人剧情和夸张可笑的情节也让我们瞠目结舌,拉低了抗战剧的平均分。
  三、符号可变性驱动下“变体”的产生
  那么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异”状况呢?为什么许多抗战剧脱离了其爱国主义主题而衍生出过多的娱乐化价值的产品呢?为解释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回到上面提到的符号价值消费的问题上来。既然当代消费者消费的很多是物的符号价值,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抗战剧“变异”的现象就必然与符号价值本身变化相关;而符号价值的主体又是符号意义,那么符号价值的变化就要归因于符号意义的变化。所以,我们就要了解符号意义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会发生变化
  索绪尔在符号学当中指出,符号是所指和能指的统一体,符号的所指是指概念;符号的能指是指音响形象。符号正是通过所指和能指的结合,来表达某种意义。
  此外符号又同时具有不变性和可变性两种特性。所谓“不变性”,是指所指和能指关系的相对固定;“可变性”是指所指和能指二者关系出现变化或转移。那么可以发现,符号意义的变化正是由符号的可变性引起的,这一变化大多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抗战剧的符号价值从原来的侧重体现爱国意义的文化属性,转为更加偏向消遣性的娱乐属性,正是由于这种符号意义的“可变性”引起的,即所指和能指的关系变化引起的。
  那么抗战剧符号意义的所指和能指变化的表现是什么呢?我们先来分析一下符号消费基础上抗战剧这一符号的所指和能指意义。抗战剧作为一种具有爱国主义价值和能够展现抗战历史情境的符号,是由其所指(即概念)——反映抗战题材的影视剧作品,和其能指(即音响形象)——抗战时期历史场景的影视画面和影视形象构成。
  而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影视媒体为了突出画面的震撼效果和吸引力,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就会在其影视画面表现上做文章。其中一种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增加剧中搞笑、夸张的情节,甚至采用通俗、夸张的主题。比如我们在近期“雷剧”中看到的,抗日战士像撕鱿鱼片一样徒手撕日本“鬼子”; 用炸弹引爆山上的石头将“鬼子”战斗机打下来;女射击员被“鬼子”强暴后突然爆发,原地窜到半空,裤子自动穿好,几十秒间把二三十个日伪军全部射死这类不符合实际、过分夸张的的情节。
  这种偏重表现画面效果、忽视文化意义的方式会使抗战剧的影像意义,即符号的能指意义突出,而其文化内涵,即所指意义弱化,使所指和能指二者关系产生变化而导致抗战剧的符号价值发生了变化。正如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提到的,“在以其自身为中心的画面中,或在以编码规则为中心的信息中,能指变成了其自身的所指,其中两者循环混同是偏于能指的。”与此同时“我们便以所指为中心的信息——过渡性信息——过渡到了一种以能指为中心的信息[1]”,因而出现剧作的文化意义受忽视,而影音效果则更受导演和观众青睐。   这也就可以通过对符号“可变性”的认识解释来为什么抗战剧夸张情节和画面表现,超越甚至取代了其文化意义,从而出现如此之多的雷人的“消费变体”。而对这种在消费文化产品的符号价值的时候已经脱离了原本的意义,降低了文化价值的消费现象,鲍德里亚是持否定的态度的,他认为这种消费行为“发挥着资产阶级文化陈情者的作用,具有张扬的消费倾向,正因为如此,它们在文化上是幼稚的[1]”。
  四、如何看待抗战剧 “变体”消费的行为
  首先要肯定一下,仍然有很多的抗日题材的影视剧还是旨在宣扬爱国主义主题、增强国民的爱国意识和民族凝聚力。对于这一点,我们相信抗战剧会有更加光明的前程。
  而为了让抗战剧的主题和作用不变质、扭曲,就要抵制那种为了追求更高的商业价值而产生的“雷”剧。抗战剧可以看做一种文化产品,文化产品就应该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内涵,抗战影视剧起着教育和引导社会主流价值的作用,这种文化价值更不应该被商业利益取代,正如教育不能被娱乐取代一样。
  对于抗战题材电视剧的消费,追求其爱国主义的符号价值是应该的,但是过分表现爱国主义符号的能指,即音响画面形象,从而弱化了其所指意义,即爱国主义内涵的行为就是对抗战剧这种文化产品的不负责,甚至是亵渎。
  这种“消费变体”是“建立在那个丧失了的英雄主义过去的基础之上的”[1],仔细想来,那种对抗战剧的消费不同样也是建立在对抗战英雄崇拜的消失、过分关注娱乐的基础之上的吗?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提到“八年抗战是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的伟大壮举,是影视创作的宝贵资源,书写和表现它也是艺术家的责任和使命。近期以来出现的个别创作态度不严肃、胡编乱造、不尊重历史、过度娱乐化的抗战题材创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予以纠正。[2]”
  大众传播媒介是文化产品传播和传承的载体。试想,媒介的歪曲式承载,将会对文化产品造成何种伤害?所以,对于抗战剧这类文化价值巨大的文化产品,媒体的操作者应该经得住商业利益的诱惑,在竞争激烈的影视产业的市场中,依然能坚持保持抗战剧这类文化产品较高的文化价值。
  在寻求提高竞争力途径的时候,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影视作品的文化内涵和品位,而不是单纯考虑如何过分表现画面和音响效果。这无疑为传媒人提出了更高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要求,也是对未来媒体的一种期望。
  参考文献:
  [1] (法)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刘阳.主管部门整治“抗战雷剧”[N].人民日报,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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