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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唐学良

  摘 要 新闻节目是广大群众了解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新闻内容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安定和社会的一些安全感产生重要的导向,然而,随着科技和现代化成果的不断利用和进步,伴随着不同的新型媒介出现,有关一些个人隐私,个人侵权等欠妥的新闻现象经常出现在屏幕和媒体前,文章将对于新闻报道中常见的问题导致社会伦理道德师范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新闻;伦理失范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2-0019-02
  新闻的基本属性是真实和时效,从而使得大家对周围世界有所认识,并适当引导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向性,因此新闻内容的真实性是关键要素,但是新闻报道往往是对已发生事件的描述和在线,在形成报道过程中比如有了一定的人为因素,对于当下竞争激烈,媒体百家争鸣的情况下,各个媒体为吸引观众的注意,比如将报道的内容通过加工和修饰,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吸引群众,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媒体忽略了新闻真实性报道的重要性出现了有失真实的报道。
  1 新闻报道过程中常见问题
  1.1 随意和主观性评价被报道者
  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和公正是报道内容的本质,然后,由于新闻记者或者编辑的主观因素,成长背景、生活环境和政治、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影响,对于一些新闻类节目,往往加入了个人的评价观念,这些评价观念对于新闻报道内容的取舍,新闻导向和新闻突出等产生了偏颇的影响,有一些情况是为了引导社会进步,新风尚,而也有一些个人思维则产生了消极的效果,如把一些虚构未得到事实的印象加到被报道事件主体,使得主体受损伤,如一些重名不同事等情况的发生。
  1.2 泄露报道客体的个人隐私
  近年来,泄露个人隐私现象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层出不穷,这是由于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满足观众的追求好奇心的行为等,但是往往这种报道出来之后对于报道对象的家庭和个人出现了生活干扰和伤害。而对于这类情况产生后,那些被采访的对象作为受害者,尤其是娱乐类等节目中,他们又经常出于默认态度。由于日常报道中对于那些“明星离婚”、“明星别墅”“明星约会”等现象已经被大家认可为正常行为,即便对于个人的生活造成了干扰,但是出于身份等和炒作的关注性,也都采取了默认态度,除非出现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否则,是不会引起注意并把之定性为侵权。
  此外,对于一些电视真情类为主的节目,揭露个人情况的个人侵权行为更是严重,随着主持人和众多观众的煽情和氛围中,被采访者往往不得不说出了一些本属于隐私范畴的个人事情,在节目本身看来,主持人和采访者都在当时的氛围下被感动或者流泪,而实际上这种隐私权的侵犯已经构成,这种以被采访者的隐私作为好奇心满足的行为,对于被采访者是一种侵权,我们是否应当重新衡量这类节目的真实作用呢。
  2 间接透漏被报道对象的家庭信息
  事实求是是报道的必要条件,但是一些记者或编辑为了将报道内容更多的呈现给观众,往往增加了一些报道主体的个人身边情况,如家属信息,家庭住址等,这种行为无意间会影响被报道者的名誉或者对其心理造成伤害,如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对其本人的信息和照片报道,并对其家属和成员等照片信息也一并公布报道,这将对他们生活产生非常不便的影响,这种行为也是不尊重人的应当给予严肃对待和制止。
  此外,对于一些教育纪实片,对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等情况报道,为丰富报道内容,记者往往将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家庭背景、成长情况一并报道,并涉及了相关人员都采用了真实姓名,这些地毯式的报道对于其中涉及的人和家属都构成了不良的影响,是一种名誉和隐私类的侵权,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 有偿新闻的道德缺失行为
  目前,有些媒体是自负盈亏的经济体制,广告费用等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一些媒体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默许内部人员增加并拉取广告。一方面对于广告内容没有客观真实的评判,以至于一些食品和药物类广告出现了大众导向问题,一旦食品和药品出现状况则危及了大批受众群体。另一方面,一些丑闻类问题,为了避免社会影响,涉嫌的企业和个人则通过一定的费用对记者和媒体封口,导致了新闻的客观、公正的原则出现降低和破坏,影响了新闻质量。
  2 针对新闻报道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建议
  2.1健全国家的法律法规体制
  对于新闻报道内容中的不真实情况和有损新闻媒体影响和新闻相关人个人利益等问题,国内政府已经引起了一定的重视,并相继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和控制一些不规事件发生,比如,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组办公室有关责任人在2009年4月时,表示,为了打击制止一些不正当的媒体行为出现,广大群众有监督和举报权,对于出现有偿服务及以权谋私等类似情况,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以上则对于社会风气有所收敛和净化,同时对于人的道德和伦理意识也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媒体的发展也有了一个优良的环境。当然,对于规范性的文件只是从行为上的一种规定,如果媒体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制是很重要的,由于很多情况下对于新闻事件的定性比较模糊,导致很多侵权等行为无法界定,使得受害者只能选择承受不发。
  目前,对于媒体供应方面,我国总体上是供大于求,一些媒体专家曾指出,各大媒体进入了竞争时代,而且比较激烈,此外,电视媒体的广泛应用和发展,不同的电视台的新闻大战也此起彼伏,有关收视率等对于新闻媒体生存构成很大的挑战。
  2.2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修养
  新闻记者对于新闻内容的提取、选择和编辑的过程决定了广大受众群体对于内容的认识,因此,新闻编辑的素质修养特别重要,良好的修养才能创作优秀的新闻作品,推动新闻传播发展和进步。
  提高新闻编辑和记者的自身素质修养有以下几点,如法律知识和意识的提高,业务水平的增强和道德水准的提升,首先,法律意识是人行为的规范,只有在规范约束内的行为活动才符合社会发展,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并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对于新闻编辑和记者,有着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对于新闻编辑和记者是一个必要条件。其次,新闻内容的质量和优劣直接影响新闻效果,因此,对于新闻编辑和记者要有过硬的基本功,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创作出优秀的新闻作品。此外,个人道德准是一种隐形约束力,良好的道德风尚,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创作良好的作品。因此,在新闻报道形成中,新闻编辑和记者的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可或缺的,是避免新闻失误和伦理意识缺失的重要方面。
  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应加大对媒体健康发展的引导,积极进行产业改革,改变当前的混乱竞争局面,真正发挥新闻行业的导向力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陈海军.快起来与新起来——关于新闻时效性的几点思考.军事记者,2006(6).
  [2]张袖砚.新闻时效性的把握.记者摇篮,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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