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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也给力]美国海军联合高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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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快速部署与近海作战战略要求,美军需要在96小时内将一支作战旅、在120小时内将一个作战师、在30天内将5个作战师投送到世界任何角落。要做到如此快速的机动部署能力,除了依靠空运和地面运输力量外,快速灵活的海运能力也必不可少。
  
  也是拿来主义
  
  美军最先看中的就是高速双体船,因为它的大载重量和高航速正好弥补了美军海上运输能力不足的缺陷。多功能性也是美军极为看重的一点,它除了被用来高速运送装备或人员以外,还可作为水下扫雷器的母船、指挥控制船,或是伤员海上急救转运站等。有军事专家还提出了为高速双体船装备反潜鱼雷或反舰导弹,以执行反潜、反舰任务的设想。
  目前美军所拥有的高速双体船都是向澳大利亚租赁的。澳大利亚因凯特公司的高速双体船占世界高速船市场近40%的份额,具有十分成熟的技术,因此该公司的高速双体船成为美军“超级租借”的首选。美军希望通过试用,在这些船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美军实际作战需求的新型高速双体船。
  2001年,美军租借了第一艘“合资企业”号(HSV-X1)。美军的第二艘“先锋”号(TSV-1X)长98米,采用全铝合金外壳,载重能力770吨。2003年8月,美军又从澳大利亚租回了第三艘高速双体船“褐雨燕”号。“褐雨燕”号安装有一船尾坡道,可直接从船尾或右舷装卸货物,船上的起重机能够在航行时施放或回收重达11.8吨的小型快艇和无人航行器,并具有从飞行甲板上举起9.98吨货物的能力。
  
  确定开发意志
  
  “超级租借”的结果是美国有了进一步开发高速船的想法,“联合高速船”(JHSV)项目应运而生。该项目是海军和陆军共同开发的高速、浅吃水、中型荷载的高速舰艇。2004年6月,美国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就“高速连接器”的作战概念达成一致。同年12月,美国陆军部和海军部同意将“高速连接器”和“战区保障船”的开发工作合并为一个“联合高速船”项目,由美国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舰船项目执行办公室下属战略与战区海运项目办公室(PMS-385)管理。
  “联合高速船”的功能主要定位在三个方面,分别是战区内机动、海上基地支援和全球反恐保障。
  
  项目采办
  
  早在2006年9月13日,有意竞标“联合高速船”(JHSV)项目的公司参加了在华盛顿举行的工业日,美国海军第一次公开提出了对JHSV的性能要求。JHSV将采用单一平台设计,满足海军、陆军、海军陆战队和特种作战司令部的多种需要,设计方案以成熟的商业快速渡船技术为基础。
  JHSV必须能够运载一定数量的载荷,可在高海况下航行,可施放和回收小艇,具有良好的适航性,可投送进入作战准备的海军陆战队和水兵。JHSV也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和可维护性:飞行甲板可停靠1架SH-I或者SH-60直升机;具有装载车辆的滚装坡道;具有稳定的开放式结构计算机设计,以满足即插即用的要求。JHSV的尺寸为总长至少137.16米,航行吃水少于4.57米,宽度不能超过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土运河允许通过的最大宽度(32.3米)。续航力的要求是在运载600吨货物、不续加燃油的情况下,可达到1200海里/35节。
  JHSV采用两阶段竞争性采购。第一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有五家参与报价,2008年1月选定三家――奥斯塔、巴斯钢铁公司、因凯特和布林格的合资公司。第二阶段为详细设计和建造阶段,最终由奥斯塔公司赢得合同。
  
  奥斯塔胜出之道
  
  巴斯钢铁公司和罗尔斯-罗伊斯的联合设计方案以罗尔斯・罗伊斯设计的一款滚装客船为母型,动力采用柴一燃混和动力、喷水推进装置,也设计有直升机甲板和车辆甲板,总体设计与其它两个公司大同小异。
  很明显,因凯特公司的方案脱胎于“褐雨燕”号高速船,奥斯塔公司设计的母船是“西部快车”号,巴斯钢铁公司和罗尔斯・罗伊斯的联合设计取型于滚装渡船。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美国的JHSV项目概念目前已经非常成熟了,那就是双体穿浪船型、4层甲板,包括操纵室甲板、运输部队座位(300多个)甲板、直升机甲板(舰员住宿150个左右)以及车辆甲板:航速超过35节,载重量700吨左右、船长超过100米,吃水不超过4米,带45°斜角坡道。
  为什么美国海军最终选择了奥斯塔公司的方案呢?
  首先,奥斯塔(美国)公司在双体高速船领域有非常成熟的设计,其成功的经验赢得了美国军方的信服。但是只凭这一点,奥斯塔公司并不能够完全获胜,因为因凯特公司在高速船设计领域并不逊于奥斯塔公司。据笔者看来,是奥斯塔(美国)公司的模块化制造厂(MMF)为它的获胜助了一臂之力。
  2009年,奥斯塔公司的模块化制造厂正式投产。此后该公司旗下的美国船厂具备每年建造3艘100米以上船舶的能力。新建模块化制造厂配备了精确切割铝板刨槽机,以及自动化的弯管和弯板机。扩大模块化制造能力后,奥斯塔公司提高了造船效率,不仅加快了船舶交付进度而且节约了成本。强大的生产能力使得奥斯塔公司最终获得了胜利。
  借助于奥斯塔美国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乔・瑞勒的话说:“是高度成熟的设计,再加上及时完成模块制造的新工厂,以及工作人员已到位、随时准备开始建造,赢得了这个合同”。
  作为主承包商,奥斯塔公司负责设计和建造首艘103米长的“联合高速船”,且拥有2009财年至2013财年间再建造9艘的期权(其中海军5艘)。通用动力公司先进信息系统部将设计、集成和测试“联合高速船”的电子系统,包括一个开放式体系结构的计算系统、内部和外部通信系统、电子导航系统、航空系统以及武器系统。
  
  [编辑/严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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