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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而有形 舞而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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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蹈的第一要素是“美”。作为一种舞台艺术形态,舞蹈有着自己独特而又多元的美学形态和美学特征。首先,它是人体动作的艺术,舞蹈动作是经过提炼、加工和美化的人体动作,它是表达人类审美感情和反映生活美属性的形式,舞蹈动作理所当然是其基本的审美内容。所不同的是,我们不是把舞蹈动作孤立地看作是舞蹈的“纯然形式”,当它出现在舞台上产生一定的审美效应和社会效果时,它必然负荷着一定的内容,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某一个侧面,表现一定的主题,表达着一定的人物情感。它以经过提炼、组织、美化的人体动作为表现手段,来表达人的思想情感和心灵律动。但作为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舞蹈离不开审美者的接受。审美主体在接受过程中,需要将舞蹈的瞬间形态、意识情感等几个要素进行自我审美的整合、重构,以此来完成对舞蹈艺术的“再创作”,从而最终实现审美主体的自我审美满足,这才算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审美过程。舞蹈艺术表现出的美感形态在审美接受过程中,正是实现审美满足的重要形式。
  我们认为,舞蹈艺术的美学形态正是以形态美、抒情美和神韵美三种基本态势存在并相互作用的。换言之,正是通过对这三种基本美学形态的接受,舞蹈艺术的审美主体才能完成整个复杂的审美过程。
  一、动而有形——舞蹈艺术的形态美
  舞蹈艺术以人体作为艺术表现的工具,舞蹈家凭借其做出各种有节奏的动作、姿态、表情来表达作品的内容和人物的思想感情,其形态美体现于人体形式美、动作韵律美。目前,通用的舞蹈动作有三种基本形态:表情性动作、说明性动作、装饰性动作。
  表情性动作或曰抒情性、性格性动作,这是舞蹈作品中动作成分的主体。这类动作的主要艺术功能是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描述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类动作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类型性、概括性和抽象性。我国美学家李泽厚这样说:“舞蹈以身体之动作过程来展示心灵、表达情感,一方面源自日常生活中感情动作、体貌姿态的表情、语言的集中发展;另一方面则又来自对培育身体力量和精神品质的操演锻炼动作的概括和广泛的表现性质。它们都鲜明而又概括地展现着作为主体的人所拥有的潜在巨大精神能力和情感体验。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中谈到舞蹈动作时,认为动态形象应当是高度抽象、升华,舞蹈越完美,看到的现实物就越少,舞蹈是虚的实体,是一种活跃起来的力。人体是实体,但表现出来的感情状态却是复杂细腻的,所形成的动作含义是宽泛的、多义的。她所谓的这种“力”,应当是舞蹈形象所呈现出来的“感情的力”“美的力”“诗化的力”,中国古典舞中的云手、卧鱼、踹燕、翻身、鹰展翅、乌龙绞柱、飞天十三响等,都是经过前人高度美化、升华抽象的动作,在这里已找不到产生该动作的原始的生活面貌,也没有必要用“生活真实”的标准去评价要求它们。民间舞中的“红绸”“腰鼓”“秧歌”等不同风格的动作,人们也都不必寻找它们的生活原型或来龙去脉,只需要从它们所表达的火红的、欢腾的、炽热的情绪中去感受一种特定的思想和感情状态。
  说明性动作,有时也被称为“解释性动作”。这类动作是展示人物行为目的及事件具体内容的动作,一般在情节舞或舞剧中占有重要部分。这类动作有模拟性和再现性的特点,具有现实生活中生活动作的明显痕迹。舞剧语言与一般小型抒情舞蹈语言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只要具有特定的表现力,对刻画人物有必要,它在此时此地就是舞蹈动作。如舞剧《粉墨春秋》市景生活中那一群悠闲的女人们,双手揣在袖筒中,用极其丑态的歩伐扭跳到舞台中。这是一个极为生活化的动作,将这种动作直接搬上舞台,成为形象生动、十分典型的个性化动作。说明性动作在特定的情节氛围、特定的人物塑造上能够起到特殊的艺术表现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舞蹈动作而不再是生活的原生动作。
  最后是装饰性或链接性、过渡性动作。由于舞蹈动作的不确定性,因而又具有多效性。一个动作(如芭蕾的“阿拉贝司”,中国古典舞的“斜探海”,现代舞的收胸缩腹)可以在高兴、悲伤、愤怒、激动等不同的情绪状态下使用,这样,舞蹈语言组织就不可能如文学语言那样以一个个含义明确的基本文字构成单位组织起一段意义明确的语言来。舞蹈的情意表达,除求助于表现性动作和说明性动作外,还依仗动作与动作的连接组合。在一段表现恋人相爱或仇人间愤恨的舞段中,观众无法找出哪一个动作代表爱,哪一个动作代表恨,而只能是在一定的时间之内所呈现的视觉空间不再是动作加动作的组合,而具有了一定的内涵的新质——语言。一个舞段的音乐长度是舞段的物理时间,一个舞段的视觉空间是舞段的生存空间,不确定含义的动作单位所组成的有确定内涵的舞段是动作与动作连接之后的升华,如舞剧《天鹅湖》二幕中众天鹅周边的陪衬画面等。装饰性动作在舞蹈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往往起到烘云托月、强化作品意境和氛围、增强构图的美感等作用。舞蹈动作中的三种形态,艺术表现上是相互映衬、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它们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二、舞而有情——舞蹈艺术的抒情美
  舞蹈无论是反映情绪还是情感,都与外化投射的形体运动是一致的,如表现愤怒情绪的形体运动具有冲击性,形式往往力量强而激烈;表现焦虑情绪或情感的形体运动形式往往力量较弱,模糊不确定,姿态小而窄、谨慎而有节制。人的形体运动是由意识导引的,由情感策动的动态行为支配的。人体的行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情感是最基本的动机系统,它是人的行动的强有力的驱动因素。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和目的所做出的一种心理反应形式。古今中外的艺术理论家们都十分重视情感的作用和地位。清代画家孔衍栻说,他画山水不论大小,以情造景,顷刻可成。罗丹也曾说,艺术就是情感。苏珊·朗格就把艺术定义为“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她甚至说“一切艺术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
  在舞蹈作品中离不开两种情感表达的典型形态:
  其一,强烈的、喷发式的情感状态称“激情”。多见于表现强烈的爱情、仇恨、愤怒等感情状态。激情是一种爆发性的、迅速的,激动而短暂的情绪状态,表现激情的形体运动是能够感染人的。动作激烈快速,有时带有很强的技术性,如旋转、翻腾、跳跃等。舞蹈《奔腾》威风凛凛的气势,再通过音乐节奏的加强,使得舞蹈形体运动激情四射、活力迸发,表现了蒙古族飞腾的神采。另外,表现意外突变的应激性情绪的形体运动则会产生失态的情况,如目瞪口呆、手足失措等。舞蹈是人类感情最集中、最激动时的表现形式,它的艺术功能在于通过人的肢体动态表现出人内在的精神世界,把握情感律动、刻画生动的艺术形象,充分抒发表演者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内心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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