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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学平险”,撑起保护伞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天军

  【案例】2012年2月初,浙江省绍兴县某幼儿园中班的浩浩从幼儿园楼梯上意外摔下导致颅内出血。幼儿园及时送浩浩到医院治疗,浩浩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大部分由家长支付。浩浩母亲想到去年9月曾向幼儿园缴过45元“学平险”保费,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问题一】浩浩因意外摔伤而花费的医疗费是否在“学平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学平险”全称为学生平安保险,是保障幼儿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险类别。“学平险”保险费率低且承保手续简便、保障额度较高,这对于活泼好动、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幼儿来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险种。
  “学平险”买一年保一年,投保人每年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使被保险人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以某保险公司的某款学平险为例,投保人每学年缴纳50多元的保费,就可享受20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障、40000元的意外身故保障、3000元的意外伤残保障、2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及10000元的疾病住院医疗保障(其中的医疗保障均可按照治疗费用的80%报销)。
  显然,本案中浩浩因意外摔伤而花费的医疗费应在“学平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问题二】幼儿园如何帮助幼儿办理“学平险”?
  幼儿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学平险”,任何幼儿园均无权强制或变相强迫幼儿家长购买“学平险”。幼儿园可以向家长介绍“学平险”的相关知识,由家长最终决定是否给幼儿办理“学平险”。
  幼儿“学平险”的投保人应当是其父母,由父母支付相应的保费,并以投保人的名义按个险方式为孩子投保“学平险”。幼儿园无论是以个险方式还是以团险方式,均不能以投保人名义为幼儿投保“学平险”。
  根据《保险法》132条和133条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条件可知,幼儿园不具有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不能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但是幼儿园可以代收保费,统一为幼儿办理保险事宜。幼儿园若想规避今后可能因“学平险”而引发的麻烦,则可以让保险公司派营销人员到园直接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费,办理保险业务。幼儿园可以为保险公司营销人员提供办公场地等服务,但不具体参与保险办理工作。
  【问题三】保险公司能否向幼儿园签发保单?
  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对于“学平险”来说,保险公司应当向每一名投保人签发保单,而不能以幼儿园名义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在家长办理了“学平险”后,幼儿园可以帮助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要保单,也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及时将保单交给投保家长。
  【问题四】孩子出险后,家长应怎样进行索赔?
  在投保“学平险”后,幼儿只要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合同或者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无论是发生在幼儿园内还是园外,无论是发生在在园期间还是假期,保险公司都应承担保险责任。幼儿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住院,家长就应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天~5天)通知保险公司或由幼儿园代为报案。在理赔时,保险公司需要查看原始凭证。因此家长索赔时需提供保险单、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以及幼儿园证明等。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或挂床治疗以及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等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就本案而言,浩浩母亲应在浩浩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妥善保管好各项原始凭证,以便更好地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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