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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实行均价拨款和差价学费制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同毅

  据清华大学今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名牌大学(指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起薪比普通大学毕业生高28%。研究者称,这只是毕业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差异,这种差异很可能会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而进一步拉大。这份调查仅仅是就经济收益的调查,如果我们将视角延伸至岗位性质、入职层次、工作环境、社会地位和发展前景等非经济性收益,名牌大学与普通大学毕业生的收益差异将更大。
  清华大学的调查结论支持了高等教育是一种私人投资的观点。但是,还有很多人认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收益人是国家和社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因此,政府应该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人。这两种观点其实都为人们所接受,也正因如此,才有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指导下的政府投入为主、学生分担学费的制度。但是,问题的关键是现行的政府经费拨款和学费制度是否合理?是否体现了教育公平?
  现行的政府拨款实行的是按照隶属关系拨款政策,即教育部直属高校由中央财政拨款,地方高校由省级财政拨款。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不同的省份由于财政状况的差异而导致政府拨款的差异,教育部直属高校表现出了明显的优越性,多数省份的地方生均拨款远远低于部属院校的生均拨款。
  从学费政策来看,基本上实行着按省份确定学费标准的政策。也就是在同一个省份内不管是地方院校,还是教育部部属高校,都执行相同的学费标准。有的省份也制定了“热门”专业上浮学费的政策,体现了根据个人收益回报率来浮动学费的思想,但是,这种浮动相对较小,对学生的影响也很小。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个问题:第一,公共财政拨款的差异,落实到学生身上,就是同样的大学生但享受的是有差异的公共资源,这是不公平的。第二,从个人收益回报率和投资的角度来讲,名牌大学毕业生的收益回报率高,就应该缴纳更高的学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收益回报率相对低,就应该缴纳相对低的学费。但是,现实不这样,这也是不公平的。第三,从学科专业的角度来看,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信息类、建筑类等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回报率,要远高于农林地矿油以及文科类专业的毕业生回报率,但是,学科之间的学费差异比较小,对于考生来说没有明显的区分。
  综上所述,现行的拨款制度和学费制度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并有失公平。合理和相对公平的制度选择就是实行均价拨款和差价学费制度。
  所谓均价拨款制度,是指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属地方高校间的拨款要均等,或者缩小之间的差距。中央财政应对地方院校进行拨款补偿。地方高校的拨款制度也不应有重点支持高校和非重点支持高校的拨款差异。政府拨款的差异性应通过“竞争性”项目来实现,而不是通过牺牲政策的公平性来实现。
  所谓差价学费制度,是指教育部所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与省属普通高校之间的学费应有明显的差异,学生可以根据未来的投资预期来选择学校。同一类别的不同学科专业,也应根据收益回报的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学费数额,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不同的专业。此外,应给予高校一定的学费定价权,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生源状况和社会影响力,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调学费标准。总之,政府应当通过政策促进公平,而学生应通过市场预期收益和自己的投资能力来选择学校。
  (杨同毅 青岛农业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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