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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校规成“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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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网报道,日前,有网友发布图文微博称,某中学两位男生因晚上同床共寝及卧谈,被学校发文公开通报批评。
  此事之所以引发网络热议,是因为校方政教处一份盖着红章大印的《通报批评》,其中说道,“学校床小,难以承受过多重量”。这也许是真实的,但紧接着的一句话,“同学情深,也不体现在同床共枕”,则耐人寻味。这里话里有话,有点类似“春秋笔法”,明眼的网友立刻指出,一定是学校非常担心同性之间不正常交往,所以才祭出全校通报批评这样的重拳,意在以儆效尤。
  的确,这是一个敏感话题。面对一些新时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学校教育者显然有些准备不足,慌乱而不知所措,为了防微杜渐,干脆采取简单化的方式予以处理,用一纸处分来了断。学校究竟是依据校规校纪的哪些条款来做出这一通报批评的,以及学校是否还掌握着没有言明的蛛丝马迹,目前不得而知。但退一步说,即便学校有更多证据,这样公开的全校通报批评是否适切,又是否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都令人怀疑!
  当前,学生交往问题成了令很多学校十分头痛的一件事。这不,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某地高中给学生每人发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明确规定学生之间“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类似这样的校规还有很多,大家戏称之为“笑规”。仔细推究起来就会清楚地发现,其背后均是“懒政思维”在作祟——因为问题棘手,就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其结果是正面教育效果没凸显,反倒产生了更多副作用,就像为防止呼入雾霾,把干净空气也挡住了。
  教育需要智慧,更需要宽容。青春期的学生交往问题,宜疏不宜堵。大量实践经验和教训都一再表明,单靠没好好动脑筋的校规校纪严令禁止,不但根本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适得其反。更为明智的态度,一是创设多种活动形式,通过合理疏导,提倡学生之间的健康交往;二是不可捕风捉影,要给予学生充分的信任,尽量大事化小,不可过于敏感使问题更强化。
  同时,笔者也很想知道,这些作为处分学生依据的校规校纪是怎样形成的?毋庸讳言,很多校规校纪都是由校领导和老师自己制定出来的,是以校方和老师便于管理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学生和育人为本的,因此缺乏民主性、育人性和合理性。由于学生没有参与到校规校纪的讨论、起草和确定之中,学生的意见没有得到尊重,这让他们对校规校纪有一种本能的拒斥。因此,一些个性叛逆的学生就会时常挑战校规校纪——或者大胆地直接冲破,或者小心地玩“擦边球”。结果,教育者疲于应对,不得安生。
  校规校纪不是单方面强加的“不平等条约”,而应成为全校师生都认同的公约。一方面,校规校纪的内容,不能是一味的约束性条款,而是“管”、“理”并重,既规范学生的行为,也要保障学生的权利。另一方面,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通过学代会、听证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的意见,就一些焦点问题可组织学生展开讨论,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为防止学生的意见有偏颇,体现育人性和合理性,还要请教育专家、学者以及家长来进行修订完善。最后不妨以全校公投的形式来通过。这样的校规校纪才符合现代契约精神,具有公信力,学生乐意遵从。
  说到底,校规校纪的存在,不是为了限制学生,而是为了学生更好地发展。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教育者尊重学生的成长需求,让教育散发人性光辉。
  (责任编辑 白宏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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