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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志愿者精神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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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志愿者精神是人类精神道德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共同信念。志愿者精神的培育在现阶段仍存在着多方面的不足,因此探讨高校应该如何对志愿者精神进行培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培育、高校、志愿者精神
  志愿者精神是志愿活动的参与者对于自愿、不计报酬的条件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的认同和履行,它体现着志愿者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它不是一时的爱心、怜悯心、同情心促成的一时冲动,而是一种能引发志愿者共鸣帮助其长期保持,形成有计划、有组织的行为实施的道德实践精神。共青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将其核心思想浓缩表述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我们希望培育的大学生的志愿者精神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固化在其人生观价值观中,成为一种长期的信念。
  一、大学生志愿者精神培育的重要意义
  在高校培育志愿者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1)志愿者精神是志愿活动的思想基础。人的思想决定其行为,志愿者精神能优化大学生志愿者们的志愿服务质量和增强社会责任感。
  2)志愿者精神促进大学生个人价值的实现。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处于人生成年早期,开始进入对社会进行初步探索和对个人价值实现的探求期,志愿者精神能促使大学生更多的站在利于他人和利于社会的角度来实现其个人价值。
  3)志愿者精神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志愿者精神促使大学生能更多的参与到社会管理中,社会的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能更早灌输给大学生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
  4)志愿者精神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志愿者精神在中西方优良的传统文化中共同发源并由千百万志愿者们数代相传的酝酿,正成为一种推动全人类共同进步的高尚情操。而志愿服务也开始在跨国际的开展,因此志愿者精神的倡导促进了全球文化的交流,并将进一步发展为广受国际认同的志愿者精神文化。
  二、当前大学生志愿者精神培育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志愿者精神在德育中难以内化
  高校普遍存在志愿服务队伍稳定性差,服务活动连续性差,除了参与者本身时间精力有限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在志愿者精神德育中的吸收问题。志愿者精神难以内化为大学生生活的精神需要,这既有关于当代大学生个体价值观多元化,理性意识增强;情感丰富,个性明显;公民意识薄弱,缺乏信仰的时代特点,又与高校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现状中思政课程设计存在缺陷,教师难以将道德教育、公民意识、信仰教育与志愿者精神全面性、系统性的结合。思政教育实践和教学分离,任课教师对大学生志愿实践开展的情况不了解,学生从志愿活动中获得的价值认可少。思政课堂中志愿者精神培育缺乏与大学生职业观的结合。
  2、志愿者精神缺乏家庭、高校、社会的协作培育环境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构筑了大学生志愿者精神的培育环境。三者对于大学生对志愿者精神的理解和接受在一定程度上都产生了影响。家庭成员接触志愿服务少,特别是二、三线城市,企业和民间志愿组织少,志愿服务质量不高,以致学生家庭成员对志愿活动认识、参与少。弱化了家庭对志愿者精神的培育作用。学校教学中对专业课,基础技能课的教育重视度远高于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功利化的教学,同学间对物质欲的攀比,而学校道德榜样的树立常出现先进事迹夸大化、明星化,且宣传方式单一、重复使大学生产生对道德教育的反感情绪。
  3、大学生志愿实践管理机制的不健全,打击奉献精神的长期性
  高校志愿者组织的组织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五个最主要的问题是:
  1)志愿者培训缺乏。在要求志愿者爱心付出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其自身的需要,志愿活动中无法提升个人能力会减轻大学生参与志愿实践的主动性。
  2)志愿组织成员流动性大。学校制度缺乏将志愿服务与学分积累、就业、升学等联系起来的评价机制,因此学业、就业的压力会导致志愿组织成员的流失。
  3)志愿者的活动经费缺乏。高校志愿组织经费的来源主要是依靠拨款,且金额数额有限。以致高校志愿者贡献精力和时间后还必须付出大量金钱的代价,这使得一些生活费用本就比较紧张的大学生对志愿活动萌生去意。
  4)志愿者评价考核不完善。当前大多数活动只重举办不重总结,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讲排场不讲效果,提供的社会服务并没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反而给志愿者团队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信誉恶果。
  5)激励机制不健全。当前高校能为大学生提供的奖励机制仍停留在评奖评优的传统激励方式上,没有迎合大多数学生的需求与学分或就业相挂钩。
  三、高校志愿者精神培育的思考
  大学生志愿者精神是需要通过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一起共同努力培育的。只有在政府部门引导下形成公民社会志愿服务共识,加强高校教育为教育宣传阵地的作用,以大学生自我组织、自觉参与为根本,方能为弘扬志愿者精神起到积极作用。作为高校工作者更应该思考如何发挥好高校的特长,不仅要做好教书的环节更要重视育人的环节。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志愿者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
  (1)将爱国主义和公民意识融入志愿者精神培育
  志愿者精神的动力源于人的最基本的情感:“爱”,而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则将大学生“爱”的视角从个人的小爱提升到对国家、民族的宏观的大爱上来。将方向原则贯穿于大学生志愿者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之中,就必须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要传播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时代特色的志愿者精神,培育高素质的具有强烈公民意识和爱国热情的大学生,既要注重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又要注重与党的思想路线相结合,与时俱进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自我批评、自我提升的能力,在专业能力之外更注重自我道德人格和品质的形成。
  (2)志愿者精神与法制意识融合
  法制意识从理性、制度化方面为志愿者提供保障,志愿者精神的培育不能只依靠感性宣传,更需要理性、制度的规范。随着志愿服务在社会中越来越广泛的开展,志愿者们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如志愿服务者的权益保障,安全维护,经费的监督管理等。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以及服务对象之间有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当前我国仅有28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有关志愿者的地方性法规,相比起所需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需要还远远不能被满足。而作为高校则有责任和义务为大学生志愿者普及的法律意识,区分清楚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认清志愿服务的责任范围以及对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3)志愿者精神与个人价值的结合
  个人价值的实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志愿者精神则促进着个人价值在社会中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实现,因此志愿者精神的培育有利于个体自我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个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个个体的存在都独一无二、不可重复、不可替代。个人的价值则分为个人对自我贡献的价值和为社会贡献的价值,根据个人人格、才能、道德水平的不同,其贡献价值的大小存在差异。通过志愿活动,志愿者比普通公民参与了更多层面的社会管理,其能力、才智、道德素质都经受了更多的锻炼,同时由于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志愿者在心理上也显得更加强大而健康,更加勇于挑战困难,征服困难。
  2、营造良好的培育氛围是志愿者精神培育的实践基础
  (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作共同引导志愿者精神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构筑了大学生的生活环境,志愿者精神培育氛围需要三者协同合作。
  家庭对于学生的教育既起到启蒙的作用又承担着终身教育的重任。家庭不仅要向子女传播中国传统道德上的爱他人的思想,更要营造尊老爱幼的家庭氛围,创建和睦互助的邻里关系,关注国家社会大事,并勇于承担社会公义。全家共同参与志愿者活动,促进了志愿者精神的传播,又营造了健康有益的家庭氛围。
  高校作为志愿者精神培育的主阵地,应该将志愿者精神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规范到教学课程中。德育教师应该更积极的参与到志愿活动实践中来。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志愿活动结合起来。借助大型赛事或大型会议志愿服务机会将文明礼仪、团队精神作为选修课纳入教学课程。另外可以在专业宣传性的社区服务中将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到学生中去,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社会教育和引导是志愿者精神传递的重要保障。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是对信念的追求,是寻求自我价值被认可。大学生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进行着不断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社会应该为志愿者提供如下保障: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持和社会保险支持,以防止因具体行政不当而使大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受挫;其次新闻网络媒体对志愿者精神的正面引导,包括志愿理念、优秀事迹、电视电影偶像人物公益品德的塑造、网络新闻的正面引导等,使志愿者精神被更广泛的群体接受。再次帮助高校增加社区范围内的志愿服务互动,将开展大学生志愿者精神与树立社区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结合起来,制定测评指标和考核指标使大学生更多的接触社会各类人群,充分的评价和发挥个人价值。给大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各方面的基本保障,把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2)建立各类平台促进资源共享
  加速高校志愿活动网络宣传及其他信息采集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更广泛更深入的培育大学生的志愿者精神。互联网作为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信息平台,其特点是:信息量大,信息内容丰富,信息传播速度快。因此它也成为了宣传信息发布的有力武器: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树立志愿活动的典型;在志愿者中展开对已完成活动的讨论,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互动。除网络等志愿者精神宣传平台的建立外,高校团总支也应该与所属区域内的各类民间志愿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团体建立合作平台。各志愿团体间就各自所具备的人员素质结构,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曾参与和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及先进事迹进行备案。以充实专业培训导师、及时与其他各志愿组织间协商调配资源;组织间服务经验、组织方式、工作方法等的交流以及开展共同活动以拓展学生交际面,展现优质企业文化等目的。
  (3)加强志愿服务的系统管理,保障奉献精神的持久性
  志愿者精神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产生、酝酿和升华,志愿服务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志愿者精神的持久性。
  1)志愿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化。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制定与政策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进行保障。并建立开放性的准入制度,对志愿者进行详细的注册和申请,将其各类专业资格和社会资源状况进行登记,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挫伤自愿者的积极性。组织根据志愿者参加活动的资历、专业特性和定向申报的志愿服务项目对志愿者团队进行资源组合,保证团队中新旧成员合理搭配,各类专业合理搭配,保证团队能独立的开展志愿者活动。同时志愿者队伍要受政府的和社会的监督,使各个大学生志愿者组织在良性竞争的环境下提供更好的服务。保证志愿者不因外界管理原因而产生流失。
  2)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制度化。通过国家立法对高校志愿服务进行保证设立活动基金的资金在来源上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禁止与其他管理经费揉杂混用,以预防经费随意挪用的发生。其次通过对各类已申报的志愿活动策划的可行性研究,推断谁更有资格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公开诚信的公布每次活动的预决算情况,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组织的公信力。再次,加强与校友的交流,督促志愿者地方法规的建立,从立法上保证捐赠行为与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收减免,促进校友及企业的募捐热情。最后,加强深入和企业志愿组织的连结与交流,设法取得免费的培训资源和其他社会捐助。
  3)激励方式的灵活运用。要设计适合大学生志愿者的激励方式就必须从大学生的需求着手。抓住激励的关键因素,同时考虑志愿者的能力,认识,环境等的作用,根据合理的评价,实施恰当的内在奖励,具体可分为授权激励:如获得志愿组织管理者角色,得到策划和组织管理的工作机会。心理激励如因工作能力得到认可而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或荣誉称号,纪念别针及表彰宴会等。目标激励,如设定并实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和更多社会工作经验、扩大交际圈的目标。培训激励:通过给予更多的知识和技巧,使个体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学习的力量使个体在个性、心理等各方面都获得进步。组织者通过不同的激励方式可以不断增强志愿者的活动热情,促进志愿者精神的长期发展。
  4)一系列培训工作为志愿服务精神持续发扬提供信心保障。高校进行的志愿服务主要以非专业常规型服务,而最先应该普及的主要是心理健康培训、礼仪培训、团队意识培训及一些常识性的技能培训。
  曹静芳,女,湖南株洲,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地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长沙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410205。电话:1397583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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